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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沙漠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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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正文和冯锐金立刻充当了盖世太保的角色,在台下监控和盘查学生们的演讲稿,这次闪电行动把学生们“打”的措手不及,很多学生的演讲稿都锒铛入狱,而这些“遇害”的学生也都被提前淘汰出局。
蒋冯二人“搜查”秦浪时连袜子都没放过,却没有找到半片纸屑。
演讲比赛的后半部分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颗鸡蛋!圆的,没有棱角,好比失去动力的火车头,充其量是一堆废铁。
“……北风吹去了我的梦,吹至精魂之雪飘落,添满我心灵的口袋,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某女生颂雪,田劭朴带头鼓掌,随者寥寥。
“……我自恍惚中醒来,听到盈耳的水声,鸣金击玉,宛如天乐,原是近旁湖水落石生音,看那颜色,蓝亮地流入我的眼眸……”又一女生赞水,田劭朴孤家寡人般再度鼓掌。
秦浪直以为这次演讲已经沦落成在田劭朴掌心翻筋斗的孙猴子,没什么花样可看了,正要打个哈欠,就见一个穿戴齐整拄着双拐的残疾人走上台来,同情的因素在每个人的眼光里迅速扩散成静默。
这个年轻人有一张俊美的脸庞,单凭这张面皮,在当今社会就不愁没有口饭吃,但是他的一双腿严重降低了脸的价值,恐怕很难找到一个女孩愿意守侯在这个残疾的美男子身边。他用很清雅的声调演讲起来。
“……对于芊芊来说,虎山不是很高,她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征服那三百零六个台阶,但是对于我,虎山实在太高了,登上山顶绝对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芊芊离开我的时候,说我一辈子不会登上虎山的,我也这样认为,因为事实如此。一天夜里,我第三百零六次看完芊芊写给我的分手信后,把这封沾满泪水的信烧掉,然后我撑着双拐走出家门,走进城市的月光里,那时候,我是孤独的,也是孤独给了我勇气吧,我突然决定登上虎山。夜色比任何时候都要美,我到虎山脚下时,是凌晨四点。管园的老大爷还没见过这么早就上山的人,他放我进去,并且没有收那五毛钱的入园费。此时的虎山公园宁静得就象是远古的一粒金石。那时的我已经开始喘气了,但我觉得有使不完的劲,我开始爬台阶。一阶、两阶、三阶……我在心里数着,每上一阶都是一次鼓励。我先是不敢抬头看前面无边的石阶,怕一看就失掉勇气。不久,我迫使自己去看,我把山顶幻想成是讥笑我的人,这样更有了信心,一直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我累了就歇,歇一会儿再上,天色开始发白时,我上到了第一百阶,山腰的凉风很快吹干我的汗,却吹不散我肩膀的痛。这时,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我回头看,是一个很矍铄的老人,他说要陪我一起走。我们两个不说话,就继续慢慢上。朝霞染透东方时,我上到第二百个台阶,跟在我身后的人已经有十几个了,他们没有一个肯超越我,都不说话。我喘的厉害,肩膀都快要撑不住拐了,歇的时间也一次比一次长。能闻到山顶春梅花的芬香时,一个女孩从后面跑到我旁边,笑着对我说:”加油!‘我也笑着点头。女孩的长发在山风里飘起来,轻轻甩起一连串美丽的丝波。上到三百阶时,我浑身都已经湿透了,两只胳膊也僵硬麻木,酸痛乏力。我身边的人开始一起给我喊“加油”,我激动地哭了。眼前只有六阶了,女孩在我耳边说:“坚持啊,我们可以看日出了。‘我战胜了最后的六个石阶,在柔美的曙光里,我证明了自己是个男子汉,一个不服输的男子汉……”掌声冲破缺少激情的心灵,回响在整个大厅里,空气也被声波震得混浊了。所有的人第一次心甘情愿地为同一个人的演讲喝彩。这就是一篇拥有精神力量的文章所得到的报偿。比赛出乎意料地进入白热化。
叶婷上台了,她的笑容如同阳光般温柔。
“大家好,我叫叶婷,是个疯丫头。我可不是一个好女孩,因为我迷恋杜拉斯的《情人》,而当时偷阅这本书的我,年龄还未成年呢。杜拉斯,这个叫我欣喜若狂的法国女人,她的小说像一片片绿叶,飘在风中,围绕着我的世界转动,那种琐碎的生活细节在她的文字里被真实再现,苦痛的故事虽不完整但却充满希望。这里,我不想过多地谈论这个令我敬仰的人,我想谈的是那些评论她的所谓评论家们,他们很不负责地歪曲和诋毁杜拉斯的小说,这当然是他们的‘工作‘,也是他们混饭吃的本钱。很多评论家没有金圣叹的本事,却有金圣叹的爱好,他们对鸡蛋里挑骨头的把戏很有心得。这些文学界的暗礁会让一些刚刚扬帆不久的小船搁浅,甚至沉没。只有极少数的评论家是在客观积极地指正被评论者的缺陷,评论和批判在这样的纯自然态度下才可以起到正确的作用。而那些包藏祸心作风偏执的‘批评家‘们试图寻找的完美文学在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人无完人,世事也都虚实参半,那么以这两点脱胎而出的文学作品又怎么会完美?其实,我们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文学作品只要好看就可以了,能带给人快乐就是成功的,如果能在其中给予人某种思想上的启迪,则更为美妙了。文学理应是百花齐放的,倘若这个世界只需要‘纯文学‘,其它的文学形式都不足称道,那么是不是世界也应该由一个最强大的国家来统治呢?说到底,评论只是个人的喜好问题,没有必要把这种喜好强行转嫁给他人。围绕一本小说展开的激烈讨论,除了有炒作的嫌疑,似乎就剩下荒唐了……”叶婷演讲完,像日本首相拜谒靖国神舍般对着台下的人鞠九十度躬。大家热情地送给她完美的掌声,秦浪使劲鼓掌,手心的红细胞阵亡了不少。
陆风小心地走上台,摆正麦克风的位置。他的表情好象是个担惊受怕的偷渡客,因为他的演讲稿完全是抄袭的。本来他打算念自己的论文,可是田劭朴提倡此次演讲的文学性,他平时看闲书很少,于是只好“借花献佛”。他用谦虚的眼光看一看台下的听众们,接着振动声带借舌头发出中国话。
“我非常喜欢法国文学,比如大仲马,他的《三个火枪手》我就百读不厌……”秦浪忽然在台下叫道:“陆风,《三个火枪手》里到底是写了几个主人公啊?”田劭朴和多数老师都皱眉头,认为秦浪是存心捣乱。
“我不懂你的意思!”陆风此时镇定自如。
“我是问你书里究竟写的是三个火枪手吗?”秦浪旁若无人地问。
“当然。”陆风心里着急,希望田校长马上出来制止秦浪的无理取闹。
“哦?难道写的不是四个火枪手?非得三个不成?”秦浪问。
陆风蜥蜴般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唇,见田校长该出手时不出手,只好从容道:“当然是三个,你看书名就知道的。”台下众人顿时哗然,笑声暴起,田校长也觉面上无光。胡作家垂头喝茶,不露神色。
陆风马上明白被秦浪给算计了,脸立刻红得赛过了做假章的红印石,知道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跑下台去。
轮到秦浪了。他像个丐帮长老似地走上台,露出拾荒者特有的虔诚表情,两只手叉在裤兜里,规规矩矩地站直喽,眼波里的笑带着浓重的嘲讽。
“……在古代有个哲学家,他的名字叫什么我忘了——我记性不好。他有一次大白天点着灯笼在街上找人,事实证明他很笨,最后没有找到。于是我昨天也大白天打着手电筒在街上找人,发发善心来了却这个哲学家的遗愿。我比他强一点,找到了一个人。喔,这个人显然很脏,因为用显微镜可以看到他头发上数以万计的细菌。他很臭,贵族小姐站在他旁边肯定会窒息。这个人长的也不美,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不过他告诉我,如果世界上死的只剩下他一个人了,那么他就是最美丽的,哦,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我必须说一说我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在干什么。他正在乞讨,是的,我没有感染肉毒素,所以我的视力并不模糊,我看的很清楚,他千真万确是在乞讨。我想他的腿一定是炭疽的家园,因为那双腿粗硬地可以当木鱼来敲。我朝他走过去,发现有个小孩正向他吐唾沫,古代人都抢着喝童子尿增寿,这个乞丐承受童子的唾沫洗礼,也应该感到高兴。但他一点也不高兴,因为他还饿着肚子。他的嘴想吃东西,他的眼睛想吃人。很多人从他面前走过去,似乎都要比他活的好些,他的心里一定在想什么问题,我可以看到智慧的影子。我上前问他,‘你为什么不去自杀?‘他说,‘这个世界上比我该死的人还有很多。‘我说,‘说的真有道理,嗨,你叫什么?‘他反问,‘一个乞丐的名字有意义吗?‘我答道,‘当然有,至少我知道你名字以后可以骂你。‘他笑了,说:‘你说的对,我叫倪采。‘他的名字真耳熟。然后我们俩儿就攀谈起来,他说我长的像一只黑猩猩,我说人体98%的DNA和黑猩猩的DNA完全一致。‘你能不能给我买个面包?‘他说。我很乐意满足他这个基础欲望。他吃着面包说:”小伙子,钞票会有的,女人也会有的!不过,千万别指望会有真理!在你寻找快感的时候,真理都会变成狗屎,你更不会想起真理!在你穷的只剩下孤独的时候,真理也不会出现,它从未存在过!真理是个骗子!‘也许他太激动了,竟然被面包给噎死了。我关掉手电筒,离开了这个说我是猩猩的人。“没有鼓掌的,或者只有一个鼓掌的——叶婷,但是她的鼓掌没有响声。大家都沉默,也许这是最好的肯定。这段奇怪的时间空白很快被下一个演讲的学生填补。
……
演讲比赛结束后,胡作家走上台,开始了他的总结性发言。他的发言好象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我惊喜地发现了你们的创造力,还有你们新潮的思维趋向,真是田劭朴校长和各位老师的精心培育啊,才能有如此可爱的学生和如此精美的演讲……”胡作家吊他的书袋,发言变成了催眠曲。要是胡作家那本已经翻译成几国文字的小说也是这样的水平,那可真是飞机上脱裤子——一国一国丢人。
终于等到散了场,秦浪追着叶婷出了门,问她:“我的怎么样?”“呵呵,酷呆了,把他们都给震了。”叶婷笑说。
下午三点前,有胡作家参与的演讲评比结果揭晓,获前三名的是计算机系的残疾特优生雷拓,文章《登阶》;第二名是历史系的叶婷,文章《评论“评论家”》;第三名是中文系的亢俊生,文章《畸形文化》。
秦浪名落孙山。
第五章 激情相约
    当人们走路的脚更多地去踩油门,写字的手更多地去敲键盘时,一场肢体的用途革命已经没有硝烟地打响了,事实是这场革命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以前钻木取火的手现在敲起键盘,都是以劳动来获得生存,这一点没有变。不过千万别用脑袋去撞墙,目前为止,脑袋的主要用途还是思考。
自从有了“伊妹儿”,传统书信就显得无地自容。高远翔与世隔绝了半个多月,今天觉得心情好一些,他给在鹿城的家人寄去一封信,向他们宣布自己还健在。写信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不会握笔了。之后他拿着看完的《傻瓜的天堂》去租书店还。“书非借不能读”,买书和租书在价钱和阅读的速度上都存在质的差别。
租书店应该是每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常去的地方,而喜欢读书的人又总是以学生为最。好比广场上的夜市离不开露天的啤酒桌,远翔去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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