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徒正文第一章 秋声 (一 上)第一章秋声秋天的长安,是其一年四季中最美的时刻。沿着朱雀大街两侧,枫树的叶子由绿慢慢转黄,又由黄慢慢转红。最后,那耀眼的红色陡然一跳,于边缘间再添一层薄薄的鎏金。整个城市登时就变得金碧辉煌,就像被罩在云霞里般,如梦似幻。每年这个时刻,也是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刻。经历了春的艰辛,夏的劳碌,人们终于盼到了收获的季节。看见田间的,树上的,还有店铺里的营生一件件都变成沉甸甸的铜,白花花的银,亮闪闪的金还有暖融融的丝帛,紧绷了大半年的神经迅速地放松了下来。长喘一口气,换上最体面的衣服,带上最漂亮的峨冠,该出门登山的去登山,该串巷访友的去访友。该兑现春天时诺言的,则请了媒人,提着岭南来的冰糖蜜饯,吴越来的薄纱轻罗,还有西域碎叶城来的白璧一双,登上泰山老大人家的门去,好言求娶其女。...
吉爱儿《多情天子俏侍郎》第一章 万紫千红的内院、高耸著的朱红柱子、金碧辉煌的亭台楼阁,这就是皇宫院落的一角,可是,华贵的只是表面的风景,在那背后,不知隐含了多少丑陋而让人叹息的无可奈何…… 「饶命呀!于公公,请饶了我!」 被修剪得既整齐又秀气的迎春花丛中,传来了迫切的乞求声,可惜,它改变不了什么。 「饶了你?没那么容易!害本座被皇上责备,不打你,那你说,该怎么做才能消除本座心头之气!」 皇宫内院,除了皇帝和三宫六院的妃子,就数这些总管太监的权力最大,说打谁就打谁,说克扣谁就克扣谁,完全没得商量;所以,那些新来的小宫女、小太监,伶俐一点的就懂得巴结讨好,日子也许会好过一点,否则的话,苦头是免不了要常常吃的。...
【】《戏子》作者:狼烟KID属性分类:古代/宫廷江湖/总攻/正剧关键字:花伶 配角 其他一场王爷与名伶之间悬殊的男男爱恋,端看两人如何突破世人之见,结合在一起。1v1,HE*******戏子 1 “花伶,快准备一下,马上就该你上台了!” “是。” 花伶紧紧的握著拳头,心脏砰砰的跳动,可以看出他的紧张。这是他第一次以主角之一的身份上台演出,扮的是花旦。厚厚的粉附在脸上极其的不舒服,服饰是一袭梅红色的长衫,裹在他身上,刚好可以把他玲珑的身姿展现出来。花伶年纪不过十六、七,本不该这麽早就饰演主角,而且还是多以妙龄女子来扮演的花旦,但他在学艺之时表现出的非凡天赋,让师父刮目相看,直接亲自教导他,这一次的表演,师父对他的期望也是极其的大。...
残雪篇第一章任由仆人用嫣红的丝带挽住顺滑柔软的黑发,望着铜镜中那苍白的人儿,纤细的手指抚上镜面,漆黑的眼珠不再灵动,也无昔日的欢乐,而是充满了浓浓的忧愁哀伤,长长弯曲的睫毛如黑色的扇子般,半掩住垂下的眼眸,翘翘的鼻子如白玉般正正镶嵌在脸盘正中,淡粉色的软嫩嘴唇正在被仆人涂上淡色的唇红,十三岁脸庞,尚未脱去稚气,充满着孩童的纯真,而今夜,却是我告别童真稚嫩的夜晚。莫家的老爷看中了我,非要强迫我做他的男妾,我和爹爹抵死不应,他竟还提出以娶妻之礼将我用大红花轿抬过去。爹是岚城中卖古董的小老板,岚城并不大,整个城里都盛传,叶家的儿子尚未长成,却远比任何女子都要美,端称的上是岚城第一美人,这话传进了莫家老板耳中,便故意使了损招在生意上打压我爹,生意惨淡,终是没能再继续做下去,生意一垮,家里顿时困难起来,爹为了周转,向莫家老爷恳求借钱,答应以高额利息偿还,借了钱后却依然没能...
媳妇,你别跑作者:邻家柒北上卷:吾家有攻初长成成婚 昭和二十年,春末,万物初始之风,宁安某个小镇迎出了一派前所未有的喜气,热热闹闹的锣鼓声鞭炮声铺天盖地的袭卷而来,从西大街一路周周转转响彻到东大街,那场面可堪波澜壮阔,气势磅礴,延绵不绝,人们纷纷探出身子以图瞧个究竟,但见鼓手们个个头系大红绸缎,浩浩荡荡的憋足了气势挥舞着手上那两根红色的棒槌,身后是一条长长的人龙,同样的装束,只是舞龙的舞龙舞狮的舞狮,动作轻快如行云流水般让人缭乱,然后再往身后望下去……呼,人们倒吸口气,眼睛怔怔的盯着那片异常耀眼的红说不出话,而那红地毯此刻正安安静静的铺在路中间,貌似从街头一直延伸到巷尾,而那街头却又不是起点,至于巷尾更不是终点。...
关于第十一章的修文大家请关注果果的第十一章噢~~重新修过的,可以算是重新写了章新的文~~果果写到后面的时候,不知道亲们有没注意到,辛六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个一直是果果很头疼的地方,不过最后果果选择了后者,我希望塑造一个辛六温柔善良,甚至有些柔弱的形象,这样才比较符合他之前做出的一些事情。(文中会展开说明~~)所以果果比较头疼的是我之前的文中关于对辛六的一些叙述,现在果果都有做了适当的调整,不知道追文的亲们还记不记得,本来第十一章是写‘情敌相见分外眼红’,这章中的辛六的整体形象被果果塑造得很失败,要改果果也无从下手,所以果果就索性不改了,全部换掉,不容易啊,写了那么多==!正文都没写过那么多。...
1、初识【已修改】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已修改 最近“迎客客栈”的掌柜老细眼整天拖着自己圆滚滚的身体咧嘴站在门前接待客人,要说招揽客人那也是小二的活计不是,他一个大掌柜的站在门前总不像那么回事,可是,但凡打算进这家客栈的人都没觉得奇怪,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连老细眼本人也没觉得丢人,甚至在他那白亮的圆脸上还闪着几分荣耀。 原来这“迎客客栈”是天下第一庄“迎客山庄”下属的一个店面,十月初七“迎客山庄”的大小姐许凡婷要比武招亲,不少江湖有名的人物都被请了来,而这些人物就被安排住在“迎客客栈”里。想他老细眼在这干了近三十年才从一个普通的店小二熬成了掌柜,而在他刚当上掌柜的第二年主人就给他安排了这么重要的任务,他能不高兴嘛。再说,进这个客栈的可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有生之年能够见到这么多名人也是一件让他倍觉骄傲的事情。...
☆、楔子 静得令人心慌的晚上,慕容一个人躺在客栈的屋顶看着那无星无月的夜空,自己已经离开那个地方多久了,记不清了呢,现在安逸的日子过的太久了,都快要遗忘杀人的感觉了。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这双手早已染了鲜血。在阳光下呆了太久,自己都快忘记自己是属于黑暗的了。取下腰间的短笛,放在唇边。夜晚,一丝细微的笛声断断续续地响着,却是始终没有停下过,如泣如诉。谁人的泪一滴滴落在地上,消失无迹,只告知了夜晚的风。 枫曾经是阔少爷,年少时整日里和那些个天生的贵人们游街玩乐,东街西市,酒楼花巷,悠闲的有了几分纨绔的样子。繁华似锦的地方,该是叫人流连忘返的吧。然而,半醉半醒之间,却总会想起自己的这一生若是如此是否会太过虚度。于是牵了爱马开始流浪。策马奔走在一个又一个的城镇里,总算在滚滚尘土中找回几分潇洒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