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分配更新时间2010329 19:13:43 字数:4530 一九九五年七月。坐落在柳江大桥东头的河东区政府,是原市政府院子,有高人看过后认为此院落地处大桥口,形同枪口,太冲不利上官,所以在十年前市政府以城市重心西移的名义搬去河西区,院子则移交给了一直囿于市郊的河东区政府,据说作价三千万,相当于河东区三分之一的年度财政收入,只是可怜了那些普通干部和教师职工,足足三年没有拿过一分钱奖金,因为财政困难。这天是周日,往常熙熙攘攘的人流没有了,眯着眼睛在区政府大门口晒太阳的老王头看见一辆黄色的士过来,屁股都没抬,车子停在了大门口,下来一个高大帅气的年轻人,手上挎着一个旅行包,还从车尾箱拖出个大旅行包,老王头一看清此人,忙站起身去开大门,嘴里还说着:“是小邮票贩子回家呀!你叫司机叭叭两声就是,下什么车呀?”...
正文第一章 回家在一个无风的日子里,雪独自一个人走在空旷的校园里。同学们都回家了,学校由喧闹变得宁静。校园里的月季花暗自散发着幽香,使寂静的校园不显得那么无聊。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那幽香进入鼻子,飘散到身体的各处,慢慢地闭上眼睛,享受那舒适的一刻,暂时忘却心头的烦恼。爸爸和妈妈离婚了,雪判给了爸爸。可爸爸长年在外工作,一年难得见到几次面。妈妈有了新家庭,雪也不好意思去打扰。所以一到学校放假的日子,其他同学都欢天喜地的整理东西回家了。只有雪很难高兴得起来,何况这次毕业了,以后,恐怕难有机会再回到学校。平时,与同学打打闹闹,嘻嘻哈哈,日子过得还挺开心。现在,同学们陆续都走了,只剩下雪一个人还在校园里徘徊,不知该去哪儿?...
第一章温柔的风,被秋色染红的树叶,静幽的校园小径,还有那个长头发的白裙少女。少女捧着一只包装得极为精致的盒子,垂着头细声细气地说:“我……我喜欢你。请你收下这个吧!”清纯少女羞涩的表情更加衬托出对方的镇静,被告白的对象勾起唇角笑了一笑,眉梢眼角很有些坏坏的味道。少女微抬眼睛偷偷地看厂一眼,心又开始怦怦地乱跳起来——好帅……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俊秀的男生?原本以为那些身姿优雅五官阴柔的美少年只出现在日本漫画里,没想到竟然真的存在!自从那次他到她学校找人,被坐在窗边的她看到后,就一直念念不忘,魂牵梦萦。他是对面展华高中的学生,于是她每天都会有事没事往这边跑,为的就是看看他,终于,在好友的怂恿下,鼓起勇气来表白。...
楔子靳城「约翰,把这个月的财务分析表拿过来给我!」靳轩由一堆文件中拾起头来,朝着书房外大声吼叫,一双漆黑的瞳眸布满血丝。「轩,怎么那么久没有见面,你还是这么忙碌啊??」聂劲雍俊逸的脸庞带着几分调侃,态度从容不迫的走进书房说道。「卖军火的,你不在家卖你的大炮,跑来我这里串什么门子?」靳轩怒不可遏地朝他怒吼,看聂劲雍一脸悠闲的模样,他心里就有一把无名火狂炽着。真是气死人了!同样是人,为什么别人就能悠闲自得,而他却累得像条牛似的?「联络友谊啰!」聂劲雍在他对面的沙发坐了下来,双脚随意的往茶几上一放,「你住在非洲,又时常忙得焦头烂额,我怕你思友情切,但又碍于公务缠身没法离开,只好我主动一点,自动飞过来让你看一下啰!」...
她家是开酒店的又怎样!这个古惑仔干什么硬要她酒家小姐,她可是有出国读书梦想的有志大学生耶!哪像他顶多当上老大,然后横死街头,不过看在他很有诚心缠着她的份上,她勉为其难的答应跟他交往看看,但感情渐入佳境时,他竟要长期出国,没给她任何理由,还敢要求她等他,好,要走就走!反五她跟他也没多熟,唉!嘴里逞强,但说不难过是骗人的啦!五年后,他成了大企业总裁,光荣归国,而她不过是一介酒店妈妈桑罢了,她这只麻雀怎敢高攀凤凰呢?楔子美梦调剂身心编编相信大家都幻想过麻雀变凤凰吧!像编编的同事佳妹妹总是操著一口憨憨的台湾国语,说威廉王子是她的Lover,总有一天他会来接她,所以老要我们叫她「丸灰」。(注:丸灰就是王妃啦!)...
第1节:不是雪国的孩子第1节:不是雪国的孩子新锐少年男作家卷圣火祭我叫冥焰,二十年前流亡到这片雪的世界。我听这儿的人说,这是雪国,魔法世界最寒冷的地方。我才二十岁,一个很小的孩子,一个还不会说话和走路的孩子。我在这儿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一个年迈的老人将我抚养长大。他叫做沧觉,雪国中的幻术师。我喊他爷爷。雪国成天都在下雪,大片大片的在空中飘散,然后落下,聚集在地上,凝结。铺满了地面,满目苍白,一种很刺眼的颜色。我小的时候,沧觉总是喜欢用幻术将雪变成很多种漂亮的样子给我玩,有翱翔苍穹的潮雪鸟,有驰骋树林的独角兽,有浑身白色,在大雪中独自行走的孤雪狼。沧觉把这些雪国的动物做的惟妙惟肖。我的童年,在沧觉的爱和这些美丽的冰雕中悄悄离去。...
序幕1998年2月13日我最最亲爱的阿尔伯特:亲爱的,你注意到我写信的日期了吗?此刻我正在用这种新的方式写日期?我想,地道的英文应该是这样书写日期的吧。你是不是觉得挺优雅的?不过,也可能是因为电脑就默认这种写法。打住吧,我跑题了,你说呢?记得你总爱说“虽然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但其中肯定有一条最长,有一条最短,我的埃玛琳总会走最长的那条!”天哪,我多么渴望听到你的声音,哪怕是你在取笑我,我也爱听……只有一天了,亲爱的,再过一天就是五十四年了,记得五十四年前的那一天,就在这间会客厅里——在当时还属于妈妈的客厅里,你跪在我面前向我求婚,你还记得吗?在我的记忆中,它清晰得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你是那样的慌张,跪在那里不知所措,手指不停地胡乱摸着衬衣领子,仿佛是新浆的麻布衣服勒得你不舒服,那张英俊的面孔苍白极了,我真担心你转眼会晕倒在我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