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春风-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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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哭了。
“忆君,我信你。我真的信你。”伍春风带着哭腔,呓语道。
小侯爷的身子一僵,张开嘴狠狠的咬下去。嘴里立马涌上一股血腥味,白色的衣衫也立时沾染了血迹,红艳艳的好像新染上的花样子。
“春风,你信我?可是我不信你!”
都是假的,所谓的一夜风流,是刻意安排的。给自己施针解毒,是为了夺得自己的信任。去牢房救自己,更只是顺道而已,他来这宫里,是为了见他的情郎。不知道那整整一天的时间,他和那个狗皇帝做多少次,是不是就在这个大殿里,就在这根柱子上。想到这,小侯爷手上的力道更加猛烈,抓的伍春风的肩膀都听到了清脆的声响。
这一响,倒也拽回了些许的理智。
“这等闺房之乐,本候爷还是不喜欢外人打扰的。毛毛虫,把那个碍眼的给我关大牢里去。对了,一定要关在上次我住的那间雅间,让吏卒好好的伺候伺候我们的陛下。”
“春风,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朕就让你做朕的侍宠,一辈子跟在朕的身边!君无戏言!”皇帝被毛毛虫扯着两条腿,毫不客气的拖出了大殿。
一时间,没了那聒噪的叫喊,静的有些吓人。
伍春风还是开了口。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是皇帝派去的?”
小侯爷拢了拢自己身上的衣衫,翘着二郎腿坐在台阶上,拖着下巴壳子,笑盈盈的看着那个动弹不得的人。
“一直都知道。春风,我们早在成亲前就见过,你忘了吗?”
是啊,那时的我还没有这么大的野心,你也没有卷入这场争斗。花红柳绿的世界,总是让人心生美好。
小侯爷十四岁的时候,已经长得十分俊俏。在城里城外都颇有人缘。
每逢初一十五的,就会约上几个朋友出城逛逛,美名其曰是谈论诗词歌赋,实则是去周边打打野味,改善伙食。
男孩子,都爱在别人面前显得威武些。打猎的时候就更加的在乎谁的猎物好,谁的猎物多。
小侯爷那时候不显山不露水,大家只当他是个绣花枕头,也从不把他的战绩列入比较的对象内。
没有数量上的压力,小侯爷在荒郊的林子里逛的很自在。
转过了一座山头,清澈的潭水波光粼粼,直冲而下的瀑布就在潭边,银河一样的拉着长线。小侯爷蹲下鞠了一把水,还没到嘴边,就吓得洒了一身。
潭中央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接着是脖子,然后是身子。
半个光溜溜的背,就那么敞开在小侯爷的眼皮下。左肩处一块诡异的图腾,像是一个字,又像是一朵花。
小侯爷歪着头,试图看清那个占据了半个肩头的图腾,那人却回过了身。
巴掌大的小脸,弯弯的细眉,月牙儿一样的眼睛,好看的就像是水底出来的精灵。那小人忽看到岸边有人,吓得抱着胸就蹲了下去,只留半个脑袋在上面。
小侯爷这才意识到,潭水里的,可能是个女娃。自己这么直勾勾得看,实在是不妥。忙背过了身,道一声抱歉。
没一会,后边多久传来了扑通扑通拍水的声音,外带着杂乱的救命声。
小侯爷顾不得什么男女之别,衣裳都忘了脱就跳了进去。
绸缎沾了水之后,无比的沉重,坠的小侯爷恨不得立马撕碎了扔掉。好在那人也不是很沉,扼住脖子,使劲游了几下,就都到了岸边。
对着昏迷的人说了声多有冒犯,打横抱起。
胸口两个小突起,和自己身上的不相上下。吼间还有喉结,原来是个男的。
长成这个样子的男的,让那些靠卖笑为生的女人,要怎么活下去?小侯爷暗自想,不自觉就说出了口,还被身边的朋友取笑了一番。
救上来的男子,说他姓伍,叫伍玉笙。肩上的图腾,是家徽。道了谢,二人自此分道扬镳。
回到侯爷府的小侯爷,还特意让人去朝中查了查,那位刚正不阿的伍大人可有一个叫伍玉笙的儿子。
不出所料,礼部伍大人却有一子,与自己年纪相当,唤作玉笙。
小侯爷还想着找个机会去那伍大人府上坐坐,把这个救命恩人的恩情讨回来,就听说伍大人因为贪赃被处死,家里的二十几口也全都发配了荒凉之地。那个长的不错的小公子也在其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城中的相公馆里多了个才貌俱佳的小相公,姓伍,名春风。
之后,轰动一时的小相公,又去改行学了弹琴,成了一名琴师。
再之后,小侯爷意外遇到了琴师,成了他的帐中之宾。
一切,都在按照冥冥中的安排,走的顺风顺水。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第二十二节
“若是不是当年我对你念念不忘,或许,你的爹,也不会枉死。”游忆君叹息道。
伍春风愣了一会,才颤抖的问了句。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还能什么意思?小皇帝从那几个纨绔口中得知,小侯爷对女色兴趣是不大,但是对一个小男娃好像很感兴趣,这回城的路上可没少念叨那个长的和女娃不相上下的小公子。叫伍,伍玉什么生的。
小皇帝当即留了心思,不仅赐了丞相之女,还暗中找人诬陷了清廉正直的伍大人。
没有仔细调查,没有给伍大人辩解的机会,就被送到了鬼门关。
一家老小发配到遥远的地方,终生不得回京。
流放途中,不堪路途遥远的长辈们,一个一个相继倒在荒凉的野地里,连个墓碑都来不及篆刻,只得略略的盖了把土,插了块较大的树皮,咬破指头写了名讳。
堂堂礼部官员的亲眷,何其的苦楚。
走了一个月,伍家的小公子被几个那两个色心大起的吏卒拉到了破屋里,企图快活一把。
没成想自己唯一的哥哥拼死抵抗,死在了吏卒的大刀下。
那血柱子喷溅的老高,伍家的小公子仰头看着那血柱子的顶端,满眼的血腥。
就在自己身上衣服被撕的七七八八,衣不蔽体的时候,路过的一位江湖游侠,恰巧经过那破屋子,手起刀落,解决了两个败类。
伍春风像是受了惊吓的小兔子,蜷了身子窝在角落里,眼神空洞,只盯着那地上的一大滩血渍不住的嘀咕。
“怎么可以这么红,怎么可以这么红。”
侠客一看这是吓傻了,一个手刀,敲晕了扛在肩上带回了自己的大本营。
侠客会点医术,调了几碗药汁子,硬生生掰开嘴灌了下去,人倒是立马就苏醒了。
“看你不像是作奸犯科的人,怎么会被锁上这枷锁?可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侠客很热心,端来了热米粥,一边给伍家的小公子吹凉,一边小心的喂到嘴边。
米粥见了底,伍家小公子的遭遇也说了个大概。
侠客放下碗,一拍大腿。
“都是这昏庸的朝廷无能啊!那伍大人,我也是有所耳闻的,怎么会贪赃枉法呢?小公子你受苦了。反正现在那两个押运的吏卒也死了,你家里也只剩你自己了。不如就跟着我,隐姓埋名的天涯四处为家可好?总比一个人孤苦无依的好。”
伍家的小公子,裹着温暖的破衣裳,轻轻点了点头。
悠闲的日子过了将近一年。伍玉笙跟着侠客学了些针灸的本事,用来救一救难民乡里的。其实他更想学的是拳脚功夫。无奈侠客摸了摸他的骨骼,甚是委婉的拒绝了。
在周游到一座不知名的小城镇时,碰到强盗强抢民女,侠客拔刀相助,一个箭步冲上去,没留神背后还有强盗的同党。就那么直接的背一刀劈开了脑壳子。
伍玉笙买完瓜果赶到的时候,侠客已经被围观的群众左三圈右三圈的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布袋的瓜果摔了一地,被过往的行人踩在脚底,很快就成了一滩果泥。
口袋里只有两个铜板,连一口薄棺都买不起。
跪在大街口,在头上插上一根稻草,摆了一块写着卖身的小牌子,等待哪个好心人可以一解燃眉之急。
夏天的日头大,温度高。身边的尸体虽然盖了一卷破席子,仍然阻止不了闻着味道飞过来的苍蝇蚊虫。
眼瞅着这么下去就要腐烂掉,一个腆着肚子的员外,用戴了三个金戒指的手挑起了伍玉笙的下巴,满意的咂咂嘴,扔下一定银子,掏出一张卖身契,笔墨伺候的让伍玉笙签了字。
月上柳梢头,伍玉笙对着那新起的坟堆磕了几个头,跟着员外家的管家回了府。
一进院子,就碰到了一身官袍的某位大人,看那官袍上的图案,还是个在大殿上出没的人物。
伍玉笙的爹性子直,和那些说话绕三圈的官员都不熟络,更别说他的儿子。
那官员正准备出府,看到低头的伍玉笙,又硬生生的收了脚步,唤来了点头哈腰的员外。
两个人站在一边嘀咕了半晌,伍玉笙就看到那张卖身契,塞进了官员的衣袖里。员外还讨好的又加了几张银票,一并塞了进去。
伍玉笙跟着那官员,乘着一顶小矫到了一座奢华的楼里。
“这是相公馆。你选吧,是跟着我回府当娈童,还是呆在这里做小倌。”官员十分熟络的坐在楼梯旁的座椅上,对着身边涂脂抹粉的男人说了些什么。
“这里可有钱赚?”伍玉笙看着周围陌生的装潢,二楼弹出来看热闹的众位男子,甚感自己才出虎穴,又如了狼窝。
“自然是有的。”回话的是那位打扮的顶花哨的男人。
“那我留在这里。”伍玉笙几乎没有怎么细想,就选择了后者。
既然都是被玩弄,何不找个能挣钱的地方?如果有了钱,自己的爹可能就不至于死的这么惨,或许自己还可以使些银钱来个偷梁换柱。如果有了钱,自己就不用和侠客为了生计四处流浪,担心夜里没得住,下一顿吃什么。如果有了钱,侠客的棺木一定会是最好的,墓碑一定是最高的,上面的祭文,一定是鎏金的。
钱,钱,钱,伍玉笙被这个字困住了心智。
相公馆的新人,一向是个顶个的清新脱俗,可是过了那个新鲜劲,大家似乎有都一样。
伍玉笙不同,从自己接完第一个客人开始,他的名号就一直高居不下。那时的他改了名字,叫伍春风。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江南的岸是不是还那么美,他不知道,他知道的是,自己回不去了。
钱囊里的银票越攒越多,伍春风半夜睡觉都会笑醒,抱着那些张银票一边笑,一边流泪。
后来,相公馆来了位阔气的要命的爷。一出手就是一排的金定子,整齐的摆在相公馆的大厅里。
包下整个场子,只为和这里的头牌伍春风共度良宵。
那些个眼红的,嫉妒的,都在背地里咒骂那个遇人三分笑的伍春风,运气这么的好,还有人愿意为这么个人老色衰的小倌一掷万金。
那夜的相公馆,异常的安静。
没有丝竹管月的嘈杂,没有卧房里的嘶哑挣扎,更没有让人脸红心跳的交合声。
天一亮,伍春风扶着那一夜未眠的爷出了房门。
弯着身子恭送那绝尘而去的马车,满脸的幸福。
那位爷,是皇帝。
那个皇帝,说会为自己的爹翻案。
没错,自己挣再多的钱,就是想为自己伍家翻案,洗刷冤情。而现在,那个能帮自己翻案的人,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他还说,“玉笙,到朕的身边来吧,朕找你找得好苦。”
明知道那句话里有多少虚假的成分,伍春风还是没出息的感动了一把。
那人说,自己知晓伍家事被冤枉的,无奈当时实在是力不从心,不得不委屈伍大人英勇捐躯,待到自己派人去接应伍家发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