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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宠后-第58章

小说: 宠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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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兮的话,有一次将已经听的有些晕乎乎的众人给弄得立即清醒过来,皆惊讶地看着她。

轩辕帝国的人聪明地没有开口询问,而我们火爆的伊水公主,自然是第一个发话了:“开什么玩笑,你在说什么?我的皇兄并没有死?难道你可以将他复活吗?”

“你这么说,我可以将它理解为,你已经认可了我神仙的身份了吗?”叶兮戏谑地道。

正文91借你仙力,操控律虫吧

水公主闻言冷笑:“少给本公主贫嘴,你不快点说出剁碎你的四肢!”

看来,爱兄心切的伊水公主开始爆发了呢。。

叶兮不着痕迹地打了个小小的寒颤,表面上自然是微微一笑,继续蛋定……

“轩辕帝国的人,还记得前几日谣传那因为身上长满了脓水,因此跑去那想容殿**而亡的聂江暄吗?”叶兮道。

没有一人回答她。叶兮倒也不急,自顾自地说下去。

“暂且先不提他何会浑身莫名地长满了脓包,也不提他跑去**究竟有无内幕,聂江暄是**而死的,因为死在想容殿,因此他的尸体被千雪帝国的质子音昼离所带走,在轩辕君王的拜托下,音殿下这几日便负责照看聂江暄的尸体。然而,就于前几日,聂江暄的尸体,竟然离奇地从音殿下所居住的地方——消失不见了。”

叶兮说着,注意了一下四人的表情,发现大家都一惊,尤其是轩辕阳,明明是最沉稳的一个,但在叶兮说出聂江暄尸体消失的那一刻,叶兮分明看到他的眼中有一闪而过的复杂的光芒。

这个君王,看对那个可怜的聂江暄……真的有几分情谊吧。

叶兮感叹了一下,很快不去多想,她一边抱着有些抱歉的心里,将音昼离没有上报给轩辕阳的事情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一边整理着,继续自己的阐述:“而让人觉得有趣的是江暄的尸体消失的那一晚上,正是西摩十一王子所死去的那夜。”

“难你认为,我的兄长并未死,而躺在这里的这个人,是那个所谓的聂江暄?”伊水借口道。

“对。我是这样认为地。”叶兮道。“这样认地理由很简单。首先。自然是我刚才所说地。时间上地惊人地吻合;其次关于十一王子地死法个人抱以一些疑问。为什么要用这么多地律虫杀人。大家应该都知道律虫地毒素有多强。单单一只其实上就已经足以致人死命地了。为何还要冒着一定地风险。控制这么多地律虫来杀死一个人呢?

而答案如果是——这个被爬满虫地尸体并不是十一王子殿下地就可以解释得通了。浑身上下被律虫爬满。全身地肌肤都被啃得让人辨别不出模样只能以大概地轮廓以及衣着辨别出死者地身份。而且血液被律虫地沾染过。因此看不出原本地颜色。只有身体下方地那个‘十一’才能让人看清……这个‘十一’二字。本身可地地方多着呢。

最后。叶子~悠*悠也是最直接最有力地证明……十一王子地尸体被人给解剖过仙老实交代。是我给宫中地一个侍卫施了某些你们这些凡人不知道地法术他为本仙将此尸体给开膛破肚。一看究竟地。”

叶兮说到这里扫了一眼伊水。发现其面部表情正常暂时没有丝毫动怒地迹象。

也对。如果尸体并不是她家皇兄地话。而是她完全没见过更不认识地聂江暄地。那么她也没有什么好生气地了。

“大家都知道。烧死地人地尸体与被毒死地人地尸体所表现出地迹象是完全不同地。人若是被活活烧死地话。在他地呼吸道……呃。内脏中。会存有烟灰炭末等附着。因为活人被烧地过程中。具有呼吸地能力。呼吸时便会将火焰中地烟灰炭末吸入体内。于同时。被烧死地尸体地内脏呈鲜红色。。并且。因为内脏等等地改变。因为高热地做哟哦那个。烧死地尸体会出现喉头、气管、支气管黏膜充血、水肿或形成水疱。内脏器官充血、水肿、出血。脂肪变性、坏死。死后硬脑膜外血肿等……这些是被活活烧死地人死后会呈现出地现象。而这具应该是被毒死地。内脏应呈现黑色。并且伴有各种中毒后尸体所表现出地症状地身体。当将尸体剖开后。里头所呈现出来地。却是被烧死地尸体该有地症状。”

伊水闻言,率先离开原地朝那方的尸体走去。

“不用看了,本仙为了不留下痕迹,控制那侍卫将这个尸体的内脏给破坏了干净,你看到的也只能是一团烂肉罢了。”叶兮凉凉地道。

伊水顿时转头怒视叶兮:“在没确定此人并非我皇兄之前,宁竟然敢动手?!”

“有什么不敢的。”叶兮撇嘴,“对了,关于那个律虫……”

见伊水真的发怒,担心她会就此翻脸并怂恿轩辕阳将她抓下的叶兮赶忙转移话题。

“你竟然不相信本仙的仙术,算了,本仙今日心情好,让你亲眼瞧瞧,本仙是如何的神通广大~”已经越说越溜的叶兮说起谎来完全完全不脸红了,“那个律虫,是你们西摩帝国珍贵的毒虫,什么只有拥有皇室血统

怎样怎样后就能操控它……对吧?”

“那是自然。”

“好,那么在本仙的仙法下,连本仙亲自动手都不用,随便上来一个人,本仙便能将仙力暂借给他,让他也来操控律虫玩玩。”

伊水闻言脸色一变,顿时格外阴沉起来:“你是在侮辱我西摩帝国吗?”

“当然不是。”叶兮否认,“君王陛下有兴趣看吗?”

“让她试试又有。”轩辕阳看着伊水道,语气中的不容置疑让伊水愤愤地转过头去。

叶兮耸了耸肩,既然都跳:来雷人了,不雷死人也太可惜了不是。

在轩辕阳的意下,随即找了一名侍卫出来站到了叶兮面前。

叶兮将侍卫拉到了一,神秘兮兮绕着他转上好几圈。

也这个时候,一条一条的巴西毛毛虫被拿了上来。因为品种的稀有因而珍贵,当时在叶兮看完了那一箩筐的毛毛虫后不久,便有专门的下人上来将毛毛虫一条一条地取出,一只一只地喂饱养好。

叶兮远远地瞟见了一条条看样子乎很有精神的毛毛虫,浑身忍不住抖了抖,决定改变计划,直接现在吩咐侍卫接下来该做些什么,而她本人,还是按照着原计划,趁乱离开算了。

眼见毛毛虫都被摆放好,叶加快了语速吩咐,待她说完后,侍卫看了她一眼,便没有任何犹豫地走了过去。

“哎,等一下,记得,抓虫的时候做好防护,不要被它划破皮肤,不然会很麻烦,只要记得我说的,别的什么都不要干,把它们一只只头连尾尾连头地摆放成一圈,记得是一圈啊,就可以了。”叶兮嘱咐道。

“嗯。

”侍卫应道,便直直地朝那可怖的巴西毛毛虫走去。

虽然害怕那巴西毛毛虫,但眼见那侍卫是因为自己,才倒霉地被抽上来要去抓虫的,叶兮还是忍不住看过去,一旦出现啥叉子,她也会在第一时间看到,提醒那侍卫。

不过,显然侍卫做的非常好,自己并没有被毛毛虫划上丝毫,只见他小心翼翼地将毛毛虫一只一只放好,让后面的一只毛毛虫的头能够触碰到前面一只毛毛虫的尾,最终将这些连接着的毛毛虫摆放成了一个圈。

当然,在他摆放的期间,毛毛虫始终都是在蠕动的。

叶兮忍着恐惧和恶心,见侍卫将毛毛虫搞定了之后,摘掉了防具,转身退到了后方,她仔细将侍卫从头到脚都看了一遍,确定他没有任何问题,这才转过头去看毛毛虫。

果然,如叶兮最初所料的一般,那一圈的毛毛虫全部都不断地蠕动着,紧跟着前面的一只毛毛虫,这样一圈又一圈地转着,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迹象。

众人都瞪大眼睛看着这诡异的场景,刚才的那个侍卫的小动作做得很好,在叶兮的特意吩咐下,虚张声势地做了几个不必要的,很拉风的动作,一点害怕的神情都没有,仿佛真的被灌输了仙力一般,导致,此刻的众人那个惊讶啊……

叶兮就是在这个时候,趁着众人的注意力暂时还在毛毛虫身上的时候,悄悄地跑了出去。

她当然知道,在场的这么多人里头,率先从毛毛虫的震撼上头反应过来,直接去关注她的人也有不少,因此,看到她在这个时候溜走的人自然大有人在。

但那又如何,轩辕阳还在紧紧盯着毛毛虫看呢,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扰君王的雅兴。

叶兮这样想着,加快了跑出去的脚步,然后在音昼离的掩护下,成功离开了正殿。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刚才所预料的,那些眼看她离开的人里头,其中也包含着自家的主人。

斐望着小侍女消失的背影,嘴角的笑容淡淡的。

收回视线,他看向自己的父亲。

轩辕阳的视线早已从律虫身上转移,眼见叶兮离开,他倒也没开口说些什么。

他虽然面无表情,但眸中却隐藏着滔天的怒气。

他曾经所心爱的人,死亡的原因还没有查出来,尸体竟然就消失不见了!而今日,他更是得知,这个被几十条虫子所咬的面目全非,看的让人作呕的尸体,竟然就是那个人?

十一王子并没有死,布这个局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将聂江暄的尸体这样糟蹋吗?

将自己的情绪深深地隐藏着,轩辕阳的视线扫过在场的所有人,最后停留在了小乐的身上。

轩辕旒斐站在暗处,他收回了看自己的父皇的视线,微微低头,隐藏住了眼眸中一闪而过的讥笑。

正文92狗妈,夜探囚殿

你是怎么做到的?”成功将叶兮**正殿,在回去昼离终是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啊?”叶兮一愣,下一刻反应过来音昼离询问她关于那巴西毛毛虫的事情,“你也不知道吗?”

音昼离瞥了她一眼,转过头去不作答。

这个世界的人对毛毛虫的了解不多,连玩毒的音昼离都不晓得呢。不过话也说回来,若是音昼离知道,那刚才正殿上的那些人,没理由比音昼离差,若大家对毛毛虫的了解足够的话,那众人岂不是将她的把戏全部看穿了?

还是不知道好啊。

叶兮在心中爽了,见音昼离还在有意无意地看她,于是正色道:“其实也没什么啦,我这个拥有着高贵的血统的人类,拥有一些你们所不会的能力,是正常事件哦。”

原谅她不打算把事实告音昼离,就算他知道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但叶兮总觉得,偶尔保持神秘总是需要的,让音昼离摸不清楚她的实力,这样也许对她比较有好处呢。

反正这个家只要有胆有探索之心的话,也去试验一次,必然便会发现里头的蹊跷了。

音昼离见叶兮没有打算说出口,也不强人所难,只是哼了一声,很快便转移话题了。

这个家伙,虽然开始的候觉得他讨厌古怪了一点点,但其实人还不错。

叶兮这样想着。后音昼离分开。独自小心翼翼地回冷宫去了。

至于那巴西毛毛虫。其实一切都有于当初在现代地时候。叶兮因为看到一则关于“加拿大女子赤脚在巴西踩死毛毛虫”地报道在看完后感觉有些意思便上网搜了一下毛毛虫地资料。后顺便看到了网上“巴西毛毛虫”地资料因此在前日她才能立即辨认出那些爬在尸体上头地毛毛虫地品种。也因此。意外看到了一小则有趣地故事——

法国地一个科学家做过一个着名地“毛毛虫”实验。毛毛虫有个跟随地习惯。就是总会跟随前面地毛毛虫。科学家把毛毛虫放在花盘地边缘上尾相接。围成一圈。在毛毛虫花盘不远地地方放着毛毛虫喜欢吃地和玩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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