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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青春·向前冲!-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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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连学生会的人都挖,你真的不怕是内鬼吗?”
  常乐乐再次茫然,“嗄,谁是学生会的人?不就是你吗?你是内鬼?”
  话一出,剧团成员头上不仅下满黑线,更是人人冒出一大滴汗珠。真是丢脸噢,他们这个剧团团长还真不是普通的马大哈,连自己招的成员是什么身份都搞不清楚。快走快走,假装不认识她好了。
  几秒钟之内,常乐乐身周只剩下梅茜。
  第6章(2)
  “咦,他们走那么快干吗?赶回去吃消夜啊?”
  梅茜白了她一眼,也准备消失,衣角突然被人拉住,回头一看,是常乐乐。
  “那个……嗯……”常乐乐一反平时的干脆(其实也是鲁莽),红着脸,扭扭捏捏起来。
  “少恶心了,你也不看看自个五大三粗的,适合这种表情吗?有什么话快说,我还有事呢,没工夫看你武生串花旦。”
  常乐乐心里受到不小的打击,这说的什么话?她虽然长得高一点,动作幅度大一点,但是始终是个女孩子啊。腰也没多粗,腿也是运动健美型的,什么武生串花旦,有必要说得这么难听吗?
  心里有气,口气就粗起来:“谢谢!”
  梅茜暗自好笑,知道常乐乐是在谢礼堂一事,故意道:“没关系啦,只是提醒你不适合演花旦而已,用不着道谢。其实我说得也不对,你这个样子即使演武生也有点不合适,你看过那么迟钝的武生吗?我看你比较适合演老虎啦、熊之类的,一定会红。”
  说完就看着常乐乐脸色由红变青,真的在发黑呢。呵呵呵,原来逗她这么好玩啊,以前都没发现,白白浪费资源。
  “你你你……”
  常乐乐气得说不出话,这个梅茜的嘴真是太刻薄了,不只曲解她的谢意,还骂她迟钝。她只不过马大哈一点,怎么迟钝了?常乐乐啊常乐乐,你不能再由她这么欺负了,骂回去,让她也尝尝难过的滋味!
  突然,她脑子里灵光一现,“对了,我忘了问你,你为什么突然站在我们这边了?你以前不是一直反对的吗?”
  她嘿嘿笑了两声,令梅茜生出鸡皮疙瘩。
  “难不成是上次我骂你‘学生会是学校的帮凶’那句话,终于让你开窍了?”
  这句话果然让梅茜瞪圆了眼,她咬牙切齿地想用书包砸常乐乐的头,但是她比常乐乐矮太多,够不着,于是她抬起脚狠狠踩了下去。
  常乐乐一声惨叫,抱着脚不停在原地打转。
  梅茜笑眯眯地道:“很痛吗?不会吧,你不是很有勇气吗?都敢说出那种话了,就要有胆子承担后果啊。或者是我误解了,你其实只是个胆小鬼,是个鲁莽的胆小鬼。”
  常乐乐想反驳,但是却痛得开不了口,眼泪都流下来了。
  梅茜皱皱眉,“喂,你又露出这副恶心的表情了。不过才踩了一脚,不要一副娇娇弱弱的样子好不好?”
  “我……你……”常乐乐痛得龇牙咧嘴,一句话也说不完整。
  梅茜这才发现不对劲儿,她把常乐乐扶到花台边坐下,不顾常乐乐的反对,坚持要脱下她的鞋。
  要在平时,常乐乐可以很轻松地阻止梅茜的动作,但是现在,她忍痛还来不及,哪还有余力反抗。更何况,梅茜可是那种只要她说行,别人就是不行也得行的人。
  鞋脱下来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一只红色的赤足正滴滴答答地流着鲜血。脱下来的鞋里还有很多血水,仿佛那只脚是被浸泡在血里的。
  “怎么会这样?”梅茜吓呆了。
  “这……不是你……”常乐乐咬着牙勉强道。
  “我当然知道不是我,我可没那么大的力气把你脚踩成这样。”梅茜生气地道,随即招来一辆出租车,“到最近的医院!”常乐乐想反对,但看到梅茜那近乎凶狠有眼神,和她紧闭成一条直线的嘴,“我不去”三个字就哽在喉头发不出去。
  到了医院,挂号、就诊、打针、包扎……一阵忙碌后,常乐乐躺在病床上,脚被高高吊起,枕头边挂着输液瓶,手腕上插着输液管。
  房门被推开,梅茜沉着脸进来。她坐到病床旁边的椅子上,把刚从药房抓的药递给常乐乐。
  “已经给你父母打过电话了,他们马上就赶过来。”
  常乐乐接过药,说了一声“谢谢”。这次说得挺自然,没有再害羞。
  可是梅茜却一肚子火。
  “说谢有什么用?你这个大笨蛋!你以为我很高兴带你来看病吗?你知不知道刚才医生说什么?他说你再迟一天就医的话,这只脚就废了!”
  “呃?”
  “呃什么呃?你到底知不知道废了的含意啊?我看你根本没有这种常识,你这个大白痴!”
  常乐乐觉得挺冤枉,“我怎么知道会这样啊,只不过被灯砸到而已。”
  梅茜一下扑到床边,吓了常乐乐一跳。
  “什么被灯砸到?你给我说清楚!”
  常乐乐被梅茜的气势吓倒,不由自主就把受伤经过全盘吐出。
  那天晚上,排练结束后,大家各自回家。常乐乐出了校门才想起装英语笔记本的纸袋忘在了音乐教室,明天有英语考试,没了笔记本可不行,于是就回去拿。
  那幢楼本就地处偏僻,人迹稀少,加上年代久远,维修又没跟上,因此显得十分破败陈旧。平常,常乐乐去的时候都是白天,回来的时候也是跟大伙走到校园里才分手——为了不引起人注意,他们都是分头出校门的——从来没有单独一人在晚上到过音乐教室。
  现在,晚上九点钟,常乐乐独自一人走在走廊上,四周万籁俱静,只有自己空洞的脚步声,和头上那盏吊灯因年代久远而嘎嘎作响的声音。
  常乐乐心惊胆战地一边走一边不住念着:“鬼不要出来,我是钟馗第二十八代传人的表亲,你敢现身我就打回你的原形。”
  听到这里,梅茜嘲笑道:“原来你怕鬼啊。长得这么高头大马的,我看不是你怕鬼,是鬼怕你才对。”
  常乐乐瞪她一眼,“谁规定一定要娇小玲珑的才怕鬼?照这样说,你一定很怕鬼?”
  梅茜无话可答,只好催她快说正题。常乐乐难得在口头上赢过梅茜,心情大好,便往下说。
  在经过化学实验室时,突然从屋里传出“哐啷”一声响,正在神经紧张的常乐乐跳了起来,扑到墙角,抱着头叫:“滚开!急急如律令,你这个恶鬼快快消失!”
  屋里接着又是几下轻微的声响,然后就没有再传出声音。
  常乐乐不停地念着她想得起的一切驱鬼咒。过了一会儿,见不再有动静了,她大着胆子,颤着声问:“什么人在屋里?”屋里没有动静。
  常乐乐再问了一句,还是没有异常。她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正要去推门,突然一声猫叫,跟着窗子被打开的声音,貌似猫儿撞开窗户跳了出去。
  原来是猫啊。
  常乐乐大大松了一口气,抹了把额头的冷汗,正准备离开,这时候头上那盏灯掉下来了,刚好砸在她的脚上。
  “就这样?”梅茜问。
  “嗯。”不这样还能哪样?常乐乐不明白梅茜在问什么?
  “你白痴啊,居然被只猫吓跑了魂儿,还伤了脚!”
  这下常乐乐不高兴了,“你才猪头呢!一只猫又怎么了?在那种情况下,谁都会吓破魂儿,你去试试,不把你吓得屁滚尿流都不算数。再说我又不知道那盏灯会掉下来。”
  梅茜哼了一声:“那为什么当天没就诊?如果当时就看医生的话,也不至于闹到如今这种地步。”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被灯……”
  “常乐乐,你不说实话我就不管你了!”梅茜警告道,并站了起来。
  常乐乐忙拉住她,“别走,我一个人在医院会怕。”
  常乐乐居然在求人!梅茜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胆子也不大嘛,不过跟学生会对着干时倒看不出来。”
  常乐乐红了脸,“这是两回事嘛。这种事,你听了会笑,别人一样会啊。我怎么可能到医院去把自己包成一颗大粽子,到时所有人都会来问原因,然后肯定会在背底里偷笑我,说我长得这壮胆子却那样小,很丢脸耶。而且要是搞到住院的话,舞台剧怎么办?没了我,任廉治一定会排得乱七八糟,那家伙肯定会把好好一台戏排成他个人的舞台秀。”
  梅茜想到任廉治的确有可能会那么做,不由好笑。
  “你还笑得出来,我现在这样不就跟当天就医一样吗?不,还要更糟,当天看医生的话还只是颗大粽子,现在我都不能动了,成了木乃伊了。”
  梅茜忍住笑,“说你没学问吧,你还强嘴。木乃伊是全身都被包扎起来的,你只是脚不能动,离那标准还远得很。你急什么?明后天是星期天,然后你再请两三天假,依你这种动物般的复原能力(常乐乐不由想:她是不是又用不带脏字话骂我呢?),应该不到一个星期就会痊愈。这段时间,你安心养病,剧组的事就交给我好了,保证不会排成任廉治的个人秀。”
  “你?”常乐乐吃惊地瞪大眼。
  “怎么,难道你怀疑我的能力,怕我把你的剧排坏了?哼,别不识抬举,我梅茜虽然读的是理科班,但是每次语文考试作文可都是高分。虽然不敢跟文科班的高材生陈松北比,但比你是绝对够数。就算我没接触过编导的工作,对舞台剧也没什么了解,但是你常乐乐都能做,我梅茜还做不了?长这么大,只要是我想做的事,就没有什么难得倒我的!”
  她说得自信满满,用一种近似威胁的眼神盯着常乐乐,浑身都散发出:你不要我做,我也要做的强烈气息。
  其实常乐乐吃惊的是,梅茜居然愿意帮她排练舞台剧,那不是她自己最反对的事吗?所以她十分委屈地想:我并没有不让你帮我排练啊,你干吗这么凶呢?我现在可是病人哩。
  第7章(1)
  常乐乐照着梅茜的安排请了几天假,用的借口是常乐乐的外婆去世了,作为外婆生前最疼爱的外孙女,她理当前去奔丧。外婆住在离重庆非常之遥远的黑龙江的某个偏远的小县的某个不起眼的小镇上,通讯极不发达,因此假期之内请勿联络。
  常乐乐把梅茜写在纸上的三个理由背得滚瓜烂熟后,向她爸妈这样说。
  某天,常乐乐走在学校走廊上,看见一只鸟停在房梁上,一时手痒,从地上抓了一块石头飞过去,谁知鸟没打着倒把灯打下来了,刚好砸伤了脚。因为整个事件太可笑、太丢脸,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别人知道她受伤了,且在住院。这是第一个理由。(这个受伤的原因既避免了舞台剧的曝光,也避免了常乐乐的父母因为学校陈旧的设施伤害了女儿,而对学校提起告诉。)
  既不能让人知道她受伤了,又必须请假疗养,就得编一个理由才行。外婆是外省人,且已去世多年,用这个理由请假一是不会伤害到任何人;二是假期可以请长点;三是可以避开众人的探望。一举三得。这是第二个理由。
  为了让假理由更真实,就要布置一些道具,比如:把电话设成答录机、取下手机电池模仿在服务区外、爸妈要尽量避开某些熟人,如任廉治的妈妈等。这是第三个理由。
  这三个理由逻辑强,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看不出有什么破绽。而且爸妈也知道,女儿的确很爱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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