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今夕有传-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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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红珞拖着音,一副信你才怪的神情继续说到:“可是夕儿你现在不是学会了吗?”
“这还不是被逼的,我要是再不学,那个家伙估计下次就要直接把我丢进尼姑庵里去好好反省了”,非夕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沾沾自喜,终于让本小姐学会挽发髻了,这样以后就再也不用每天一早去麻烦小砚了,她心里清楚,小砚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不能时时刻刻都伴在她身边,,而她自己必须要学会自立,要有足够的能力保全好自己,坚决不去拖小砚的后腿。“对了,红珞,你和小越又是怎么回事?”,非夕一直很纳闷为何司徒越一见到红珞便立刻逃得比兔子还快,据她这几日的观察,红珞是个活泼开朗、率真可爱的女孩,她就很喜欢这样的性格。
“其实……我也不知道”,一提及司徒,红珞水汪汪的明眸便隐隐黯淡下来了,迟疑的说到:“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玩的很好的,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后就变了……”
非夕听了这话有一种想撞豆腐的冲动,拜托啊,纪大小姐!你真是太伟大了,连发生了什么都会不知道,I服了YOU,非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启发式的问:“那你每次见到他都是怎样的状况啊?”
“嗯……他一看见我就躲避,我就在后面紧追不舍,后来不知怎地就打起来了……”
怪不得啊!非夕想象着小越同学被红珞小姑娘的长鞭追迫的无路可逃而又不得还手的狼狈画面,顿时对司徒多了几分同情,唉!可怜的孩子啊,让美丽、善良、智慧的姐姐偶来拯救你吧!“我说红珞啊!你不妨试着对他温柔一点,偷偷告诉你,男人都喜欢柔情似水的女子”。
“是真的吗?”红珞漂亮的大眼睛期望无限的看着非夕。
“当然,听我的,准没错”,某女大言不惭的说到,露出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可为什么红珞总觉得那甜美的笑容里倒映着一个叫做阴谋的影像?红珞夹着几丝疑虑看着非夕,却被非夕完全忽视,自顾着起身走到雕栏边正欲吹吹风,正巧瞧见不远处一袭熟悉的素白身影正朝这儿缓缓的飘过来,于是,某女眼中立刻射放出飞扬的神采,“小砚……”只瞬间,非夕便如同一只轻盈的蝴蝶般飞快的冲下楼,直扑进那个溢着淡淡梅香的熟悉怀抱中,就这样静静的抱着,什么也不用多说,此刻她的心底,是无比的踏实和安稳……
九、关于狐狸
更新时间2010…10…7 6:22:39 字数:2059
再次经过十几天的艰辛马车之旅,非夕与南宫终于又回到落梅山庄,为什么只有他们两个呢?原因如下:司徒同学在途经一处茂林地带时毅然的决定要停留下来实施一项伟大而光荣的事业——打劫,并且信誓旦旦的宣称如果不能劫回一箱银子他就从此隐居在那片林中以渡终身。而一心只念着司徒的纪大小姐最近从洛洛的话语中深有领悟,化为一泓清泉柔似春风,决然跟着司徒言曰要随之浪迹天涯,只不过温柔的实在太过头了,莫说司徒,就连非夕有时候都会感觉一阵恶寒,但更多的仍然是幸灾乐祸,于是一路上只时常听见某女独自在马车里笑的张狂,而驾着马车的南宫则依然挂着那副风轻云淡的笑,脸上全是纵容之意,不愧是天生一对呀!
“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可爱的小狗窝呀!”非夕站在院子里,看着眼前熟悉的房屋,发出如此感叹,听得站在一旁的南宫满脸黑线。
“丫头你认为这落梅山庄是狗窝?”
“呃?……呵呵,当然不是,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嘛!”非夕干笑了两声。
“丫头的文采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过奖、过奖”非夕拱手一副承让的表情,让南宫哭笑不得,这丫头,真拿她没辙。这时,从茂盛的花圃中忽地窜出来一个毛茸茸的白色不明物体。
“呀!金曦”某女一看到金曦便立刻兴奋得上前要去抱起它,却没料到小家伙连瞧也没多瞧她一眼,很拽的直接奔向他的亲亲正牌主人——南宫砚今的怀抱中,非夕愠闹的看着在南宫怀中亲热的蹭着脑袋的金曦,死金曦,你个白眼狼,不、是白眼犬,枉费姑娘我平日里对你那么好,你竟然让我如此尴尬。
“金曦,过来,姐姐给你吃肉骨头,过来啊!”非夕决心用美食来诱惑金曦重新回到社会主义的伟大怀抱,不过这个办法很快就被实践证明无效了,因为金曦不听“肉骨头”三个字还好,一听非夕提到肉骨头,立马气得脊背上的白毛都竖了起来,圆溜溜的蓝眼睛直瞪着非夕,在南宫手中挣扎着要跳下来。南宫立刻轻轻的抚摸它的脑袋以示安慰,才使它渐渐的平息了怒火,死丫头,你居然真当本大王是那种低贱的东西?本大王要咬断你的脖子……呜呜……算了,像本大王如此高贵的血统,才不屑与你这个臭丫头一般见识……金曦十分鸵鸟的在南宫怀中委屈地“呜呜”低叫了几声,便跳离了南宫手中,独自缓缓的再次消失在茂盛的草丛中,留给非夕一个萧索的背影,非夕仍不明所以的问到:“小砚,金曦这是怎么了?”
“它啊!它不大喜欢吃肉骨头”。
“这样啊!”非夕顿悟,接着便又若有所思的托着下巴问:“那金曦它爱吃什么呀?”
“它平时只吃鸡的”。
“啊?它居然吃得这么好?”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是呢!金曦有些挑食,只吃鲜活的公鸡,它喜欢先一口咬断鸡脖子,喝下鸡血,再去吃鸡肉”。
“它……它它它、吃生的?”非夕显然惊讶得有些口吃。
“是啊!”南宫似笑非笑的拉过非夕的手往后院走去,一直走到后山崖,非夕仍木讷的没有反应过来,她的脑中一直在想着那么可爱的小金曦,口中叼着一只可怜的鸡,嘴角还挂着几丝鲜红的血液的诡异画面,不能接受,金曦怎么会有这种不良嗜好呢?它应该是乖乖的待在它的小窝里啃它的肉骨头的……正想着,突然感觉头上传来一阵疼痛,“哎呀……小砚你干吗?”
“看看你还魂了没”,南宫说得一本正经。
“我只是觉得金曦很奇怪嘛!”非夕揉揉被敲的脑袋,委屈滴说。
“夕儿,我不记得有没有告诉过你,金曦它是一只白狐?”
“呃?”非夕愣了半会儿,又结巴了:“白……白狐?”此刻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她闯进狐狸窝了,一只貌似天人的老狐狸养了一只貌似小狗的小狐狸,呜呜……全是狐狸,就她这只傻不拉叽的小白兔,傻乎乎的自己自己送进狐狸洞。
“小砚……”
“嗯?”
“你变回原形给我看看”。
“原形?”
“变啊!”
“我……不会变……”
“那你变个凤梨出来”
“我……不会变……”
“你这个狐狸怎么什么都不会变?”
“我……我去给你拿盘凤梨来”南宫无奈{炫{书{网的笑着说到,他家这个丫头的思维能力还真是让人望尘莫及,狐狸?不知道丫头你这是夸我还是贬我呢?
翌日清晨
当非夕从睡梦中醒来,揉着朦胧的惺忪睡眼,却意外瞥见床边的小石几上的一封牛皮纸信封,信封上赫然写着“夕儿亲启”四个大字,非夕连忙撕开信封,展开了那张薄薄的白纸,纸上龙飞凤舞的狂草写着:“夕,吾兄今有急召,使出仓促故无告而先行,望汝见谅。勿念、珍重!”落款:砚今上。
非夕身上黯淡的收起信纸,又走了?又开始他神出鬼没的行踪了?什么嘛!每次都是这样,尽管上一秒还在牵着你的手,却总有可能在下一秒,就从你身边不声不响的消失。貌似他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貌似他有着十分复杂的背景和身份,而不仅仅只是落梅山庄的主人这么简单,貌似……他这一次有了进步了,起码不像从前那样不告而别,失踪的悄无声息,这是不是代表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又提升了一个层次呢?那自己现在到底是应该忿怒的去烧了他的书房呢?还是应该庆幸的捧着信纸等他回来呢?算了,不管了,先吃饭再说,打定主意,非夕把信纸往床上一丢,飞速的朝膳堂奔去,吃饭最重要,在山庄的日子也不会太无聊啊,反正落梅山庄地多、人也躲,够她折腾的了。此刻,正聚在膳堂享受早餐的众人均同时感受到一阵阴风袭来,不由得都向门外的天空望去,看来、又要变天了……
十、司徒外史(一)
更新时间2010…10…10 16:58:13 字数:1813
司徒越此刻极为郁闷的靠在小树林的一株红枫下,为什么?为什么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在半柱香的时间前,司徒越同学第101次打劫计划再次宣告失败,于是他开始在口中不停的喃喃自语着“为什么”,不过到底为什么会再次失败,这个问题恐怕只能问他自己了。
司徒越至今仍深刻的记得,那是他第一次从焚云山庄出来,带着他的是焚云山庄的老管家,他们本来是去母亲的娘家秦州,去看望自己的外祖母,可不料在途中,也是一处茂林带,遇上了一群山贼,武艺高强的山贼很快就制服了他们的四个护卫,轻而易举的捉住了躲在树后簌簌发抖的老管家和自己,并劫下了他们身上所有的值钱物件,然后嚣张的挥了挥大刀,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临走前还免费赠送给他一面绿色的小旗帜以作纪念,上面笔工拙陋的画着交叉的一刀一剑,旁边歪歪扭扭的写着四个大字:绿林大咨,“欢迎下次再来光顾,下次出来多带点值钱的”,这是山贼的首领最后对他说的一句话。年幼的司徒越当时看着山贼们酷毕了的语言和动作,崇拜不已,要不是有老管家拉着,恐怕他早就飞奔过去,投身于山贼事业的伟大怀抱中了。
多么美妙的行业啊!司徒越想,不用起早贪黑,不用看人脸色,不用上交利税,不用伤脑伤神,不需要高学历、高修养,不需要高身份、高地位,致富发财风险小、投资少、见效快、利益高,简直是广大小成本投资者的明智不二选择,快速创业之捷径。如此轻松、简单、高效、有前途的光明事业,舍我其谁也?
司徒越再次低头凝视着那面绿色的小旗帜,在心底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只是,他至今也未曾弄明白的是,那面纪念小旗帜上写的“绿林大咨”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山贼的暗号?不过暗号又怎会写在旗帜上呢?又难道是什么高深难懂的哲理?的确是很深奥啊!至今仍未曾参透其中的奥妙。
那么司徒又是从何时开始他的打劫计划的呢?话说司徒第一次从家中溜出来后,便跑到布庄买了一块轻罗丝帕儿蒙在脸上,手中握着根粗木棍悄悄的埋伏在宁都城郊的小树林,等待着送上门来的小肥羊,却不料小肥羊没送过来,倒是招来了一只狡猾的小狐狸,司徒在一棵大树后藏了不一会儿,就见一个身月白色锦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华贵小少年独自一人朝宁都城的方向走过去。呵呵,机会来了,司徒兴奋得拿着手中的木版冲到路中央拦下小肥羊,“不许动,把值钱的都掏出来”,可眼前的小肥羊并没有如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吓得不知所措、战战兢兢,而是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眼睛定定的看着自己,唇角还划过一丝诡异的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