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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八点半-第40章

小说: 八点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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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以让你成为一颗冉冉上升的社交明星,也可以让你成为一朵昔日黄花。
  即使是雾浓浓在社交圈呼风唤雨的那段日子里,也是不敢轻易得罪这些名利场摄影师的,因为他们的一张照片就可以毁了你,尽管是淑女,可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完美无缺的,相信你绝不愿意让自己翻白眼的照片挂上这日点击量上百万的博客。
  
  虽然很多私人宴会上都是禁止狗仔进入的,可是这种名利场摄影师却是大家争相邀请的对象。
  虽然很私人,但是你总是希望自己的宴会能够成为上流社会最棒的宴会,这都需要这些摄影师那神奇的镜头。
  Jack Lee的博客的确具有深度内涵,丝毫没有透露那晚那场狗仔闯入的闹剧,也不靠绯闻来搏人眼球,这种博客根本不需要这种低俗来搏眼球。
  
  这次Jack Lee的博客依然是用雾浓浓当做主题的。
  从雾浓浓踏入社交圈的那年开始,只要有雾浓浓,有Jack Lee,那雾浓浓都是第二日当之无愧的女主角,至今不变。
  雾浓浓无奈地笑了笑,尽管身家大不如前,她依然是风头人物。看来出身并不是成为一个社交名媛的充要条件。
  例如,海伦的出身并不怎么高贵,普通工薪家庭出身,但是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位社交名媛,她们需要的只是优雅的举止和非常良好的品味。
  或者有一位名利场摄影师的极度捧场,用他们的镜头为你开辟一条通衢大道进入上层社会。
  而白莉之所以那么多年都藏在私生女阴影之后,实在是怪不得上流社会的无情,在众多重要场合里,白莉都表现得畏首畏尾,局促不安,上不得镜头,难怪那么多年都没能登上Jack Lee的头条,一直不被认同为社交名媛,只能算社交一媛。
  
  回过头来再说雾浓浓,多亏老爷子给她打下了坚实的淑女基础,不管是装的,还是真的,至少在镜头面前,她一直优雅和淑女。
  在杜若生日晚宴第二日的博客中,Jack Lee的头条是雾浓浓 versus 海伦,在这里他们绝不说PK,那是草根才做的事情。
  网页第一组照片是入场式。
  雾浓浓那晚穿的是水红色半肩薄纱晚礼服,配她白若羊脂的肌肤流光溢彩。红色映衬着她的脸颊显出自然的粉色来,那是最迷人的肤色。
  雾浓浓的脖子上空无一物,Jcke评价,任何珠宝都比不上雾浓浓那优美如天鹅的脖子,珠宝只会喧宾夺主,显得累赘。
  
  至于海伦挽着宁墨出场的那张照片,她穿了一袭Prada的白色女神晚礼服,衬着她迷人的古铜色肌肤,真有点儿希腊女神的味道。
  腰上那棕色皮质的宽腰带更带入了一丝地中海热情的风味。
  
  组图下有Jack的评价,形容雾浓浓是英女王皇冠上最美的红宝石,美得令人窒息的公主。
  而海伦是,加勒比海盗的女人。
  雾浓浓不得不说,Jack具有很强的倾向性,而雾浓浓一直是Jack眼里的红人。
  
  第二组图是她二人/炫/书/网/整理鬓发的图片。
  雾浓浓全身的修饰,只有左手上的一只镶钻手镯。手腕抬在半空,理着那一缕调皮而不驯服的鬓发,手镯下滑到前臂,与雾浓浓眼里的光彩相映生辉。
  雾浓浓不得不承认,Jack的这张抓拍,让她显得甚至比本人还要美丽。
  海伦理头发的那张照片正对着宁墨,笑得夸张而妩媚,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根了,归功于她超大的嘴巴。
  
  Jack评价,如果她的嘴巴能再裂大一点,就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这话不可谓不尖刻恶毒。
  
  至于第三组照片,雾浓浓刚从花园走回大厅,冻得有点儿瑟瑟发抖,双臂正环绕在胸前。鼻尖因为懂得泛红,显得楚楚可怜。
  Jack评价,令人恨不得立刻拥入怀里的柔弱。
  
  而海伦那张是海伦从花园进入大厅的照片,看样子,雾浓浓觉得那应是她被自己抓到与宁墨接吻之后,回到大厅的时候拍摄的。
  Jack评价,强壮的肌肉,厚实的脂肪,御寒的必备。
  因为海伦刚从室外进入室内,显得一点儿也不冷。这张照片本来普通得很,只是跟雾浓浓的一比,就显得有些不对而已。
  社交圈并不崇尚肌肉。
  
  对决结束语是:完胜!雾浓浓!
  
  




61

61、Chaper 61 。。。 
 
 
  “怎么样,有信心了吧?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收买Jack的,他对你可是吹捧得不遗余力,你要知道,海伦可是如今社交圈的当红炸子鸡。”白雪之不无羡慕。
  雾浓浓横了一眼白雪之,“你知道的,Jack之所以常胜不衰,全因为他的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当年轰动A市上流社会的丑闻,就来自一位房地产商的女儿提了一手提箱的钞票摆在Jack的面前,要求他适当的调整他的镜头。
  结果第二日博客出来的时候,正是那张贿赂的照片,直接断绝了那位千金的社交之旅,从此被拒之门外,不得不移民他国。
  
  “反正不管怎么说,你总该是有信心的,他们都喜欢你。”这里的他们正是指A市的那个上流圈子。
  雾浓浓心里知道,白雪之说得对,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就这么放弃,为了自己,为了雾宁,甚至也为了宁墨。
  雾浓浓自信,宁墨只有和自己一起才能开心。因为他看海伦的眼神,从没痴迷过。
  也许宁墨觉得自己骗过了他自己也骗过了别人,可是雾浓浓就是知道宁墨并没有痴迷于海伦。
  所以,雾浓浓没有真正吃过海伦的醋。否则她也许会忍不住上门去行凶,什么泼硫酸啊之类的。
  可是,雾浓浓还是见不得宁墨和海伦走得那般亲近。
  
  所以雾浓浓还是不得不行动。
  雾浓浓一直瞅着白雪之瞧,瞧得某人开始发抖。
  “你盯着我看干什么?”白雪之的声音里开始少了点底气,要知道雾大小姐贯会使唤人的。
  “如果白莉真的把宁墨勾到手了怎么办?”雾浓浓无辜地卷着自己的头发。
  
  以白雪之对雾浓浓的了解,这位绝对不是无聊到玩头发的主,“所以你才要赶紧振作起来,打赢这场仗啊!”白雪之音调高了三度,大有出征前将军鼓舞士气的架势。
  “嗯,嗯。”雾浓浓啄木鸟似地点着头,“可是,人家需要一点点帮助呢。”雾浓浓忽然冒出嗲嗲的娃娃音,然后指尖很快活地在白雪之的肩膀上点着。
  白雪之快要被雾浓浓快速眨着的媚眼给吓昏了。
  “哎,其实真让白莉和宁墨在一起了也好,我真的累了。”雾浓浓变脸如变天似的,眼睛马上就水汪汪了,一副绝望主妇相。
  
  白雪之咬咬牙,被抓到痛脚了。这女人,明明是她一心要巴着宁墨,这会儿反而成了她白雪之求着她去巴着宁墨了。“说吧,你要什么?”
  “别怕,别怕。”雾浓浓安慰似地拍着白雪之的肩膀,“我只是觉得,对宁墨,我一直用错了方法。”
  白雪之赶紧虚心受教。
  “你想想啊,当年宁墨非拉着我住那什么麻雀公寓,逼我自己动手/炫/书/网/整理家务,这都说明什么?”雾浓浓引导着白雪之。
  “说明他是虐待狂与自虐狂?”白雪之不太确定,可要说宁墨没有这个症状,她还是有点儿不相信。那位简直是自虐与虐她狂,要不然这两位也不用折腾了这么多年还在原地踏步,即使生了孩子,也还在原地踏步。
  
  雾浓浓白了白雪之一眼,果然是智慧等级不同的动物,怪不得当年被白莉那个可怜倒霉鬼都能把男人抢走。
  “这说明,宁墨心目中其实很想自己的伴侣是个贤妻良母!”
  白雪之很佩服雾浓浓的推理,但是却一点儿也不敢相信,“你确定?”白雪之很鄙夷地往雾浓浓身上四处打量,没看出一点儿贤妻良母的潜力来。
  就连抚养雾宁,雾浓浓采取的都是放养政策,这弄得白雪之根本舍不得把雾宁还给她,一个才两岁左右的娃娃,被雾浓浓扔给他的玩具是电视购物上的那种可旋转180度拖把上的那块布。
  雾浓浓的意思是,雾宁在地上爬或者玩其他玩具的时候,可以顺便擦擦地板。
  这导致雾宁格外地爱干净,讲卫生。
  在白雪之家的时候,地板上稍微有点儿脏东西,雾宁直接就把她家的真丝床单扯下来拖地了。要不是看在雾宁是帅哥,也可能是她未来女婿的份上,白雪之早就暴走了。
  
  至于吃饭,白雪之不得不说雾宁实在是太好养了,小小的娃娃就懂得自己开冰箱,倒牛奶,泡麦片了。
  这都算是小菜一碟,问题是,即使是喝牛奶泡玉米片之类的,雾小少爷都是要在脖子上垫上雪白的餐巾,刀叉齐备,绅士一般地用大勺子舀玉米片,用小勺子舀卜卜米。
  用完后,还会优雅地用餐巾抿抿嘴角,说一句,“白阿姨,我吃好了,你请慢用。”
  这哪里像自己那几个侄儿侄女,吃饭都要让人追在身后求爹爹告奶奶。
  当时看完雾宁的用餐礼仪后,白雪之就恨不得上去把雾宁揉到自己的肚子里,爱死了。犹记得她当初问雾浓浓,是怎么把这孩子养成这样的。
  雾浓浓很随意地耸耸肩,“他自己看教什么乱七八糟的碟子学的。当然顺便带点儿改造更新。”
  白雪之不甘心,“他从一开始就没有闹着不吃饭过?我记得孩子都不好养啊。”
  雾浓浓眨巴眨巴眼睛,鄙视了白雪之一番,“也有过,他不吃就饿呗。”
  你听听,你听听,这是一个做妈的人会做的事情吗?
  白雪之当时就暴走了,结果被雾浓浓轻轻一句就挡了回去。
  “你知道当单身母亲多不容易。”雾大小姐要博同情的时候,表情是很到位的。
  白雪之瞬间就想起肥皂剧里的单身母亲的辛酸了。
  
  可是左看右看,也还是看不出雾浓浓有贤妻良母的潜质啊。白雪之哈哈大笑出声,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贤妻良母?宁墨当时还真是有愚公移山的精神。”
  雾浓浓很帅气地理了理自己耳边的乱发,然后抛着媚眼,走着猫步,扭着腰臀地走到白雪之的跟前,邪气地抬起白雪之的下巴,“小瞧姐了。”
  白雪之“噗嗤”一声笑出声,“如果不是那张脸,我真怀疑雾宁不是宁墨的儿子,他怎么肯把他的亲生儿子交给你这样的巫婆啊?”
  “你找死是不是?”两个人嬉笑成一团商量着主意。最后,白雪之被迫贡献出她新家那洁净明亮几乎没开过火的厨房。
  而白雪之家的配角李方治先生的生日也被迫提前了二个礼拜。
  
  这完全是因为雾浓浓开始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之后,看到了一本书——《色戒》,里面有一句名言,“通过胃,到达男人的心。”至于后一句话,如今对雾浓浓来说,全是浮云。
  雾浓浓如今之所以信奉这句话,完全是因为,通过胃,宁墨到达了她的心,所以既然有例证,雾浓浓自然相信她也能到达宁墨的心。
  至于张爱玲女士写的后一句话,“通过YinDao,到达女人的心”,雾浓浓虽然一直没信奉,但是她曾经“异常聪明”地对其进行了修正,那就是,通过囗囗,到达男人的心。
  这显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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