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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冥王祭-第119章

小说: 冥王祭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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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当然知道。潘伯伯每次出国回来,总会带礼物给我……”

    “怎么,你都想起来了吗?”安启明夫妇一脸的惊喜。

    “是啊,安琦妹妹已经恢复了记忆,她还知道下周是我的生日呢!”叶枫望向绮儿,俏皮地笑着。

    绮儿只好点了点头。其实绮儿知道的一切,都是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从叶枫的嘴巴里套出来的。绮儿的大脑就像是计算机的芯片,她能把看到的场景和听到的信息,扫描和读取进大脑,并且进行分类储存,迅速地做出统计和分析。绮儿的大脑和地球上的电子计算机差不多。

    绮儿可不想被当成失忆,给送去美国,看什么脑科医生,她知道自己的大脑和地球上的人类不一样。如果被地球人发现了,自己很可能会被当成实验品,被用于研究。

    安启明夫妇喜出望外。于是,舞会定在明晚,在安氏府坻的花园里举行。

    第二天的午后,绮儿正在房间里发呆。叶枫来敲门了。

    “嗨,安琦!你准备好了吗?”手捧花束的叶枫出现在了门口。

    绮儿回头望去,她发现叶枫的穿着和昨天不一样了。叶枫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长礼物,v字形的衣领,里面是一件白色带有红色条纹的内衣,下身着黑色的西裤,脚上蹬着一双锃亮的皮鞋。人倒是显得特别英俊和潇洒,但是,绮儿看了心里却是极端的不舒服,因为叶枫的这一身装束,像极了暗夜帝国的亲王。

    “枫哥哥的这身衣服太难看了,你为什么不穿白色的呢?白色的看起来又干净,又明朗。”

    “安琦一向喜欢穿白色的裙子,我穿黑色的,你穿白色的,刚好是一对,黑白配嘛!”叶枫嘻笑着。

    “谁说我要穿白色的啦?”绮儿皱了皱眉。

    “不要总皱眉啦,安琦一皱眉就像一个老太婆!”叶枫修长的手指刮上了绮儿的鼻梁。

    “今晚,你必须得换掉这身衣服,否则,我就不去参加什么舞会了!”绮儿的嘴巴撅得能挂个油瓶。

    “好好好,枫哥哥听你的。但是,你得先告诉我,今晚,你要穿哪一条裙子呢?”叶枫眨了眨眼睛,他想先确定绮儿穿什么颜色的裙子,然后自己再换服装。

    绮儿也不知道应该穿哪一件,于是,她说道:“枫哥哥帮我选一件吧,只要枫哥哥喜欢,安绮就喜欢。”

    “那可太好了!”叶枫高兴坏了。

    衣橱相当宽大,虽然只占了房间的一个角落,但是,起码也有一百平方米。

    这个衣橱也太大了,它比自己哈比星球王宫里的衣橱都要大,这么多的衣服,一天穿一件也够穿上好几年的。看来,安家的小姐比自己这个公主还要奢侈呢!

    两个年轻人把橱门拉开了。衣橱里分类挂着各种长装、短装,衣服、裤子、裙子,学生装、牛仔服等等。都是全世界知名的品牌。它们五颜六色的,其中以白色的和乳白色的居多。

    “这件不错,这件也不错,还是这件更漂亮……”太多花花绿绿的衣裙,看得叶枫眼花瞭乱。叶枫挑了半天,也没挑出来令他满意的。然后,叶枫拉开了另一扇门。叶枫的脸突然红了,因为他看到了各种各样,女孩子穿的纹胸和小裤裤。

    “啪”叶枫急忙关上了那扇门。

    “怎么,枫哥哥你还没看呢?难道是选中了吗?让我看看,是哪一件?”绮儿从衣橱里收回了目光。

    “呃,这件,就这件吧!”叶枫的心里一阵慌乱,他随手扯了一件出来。

    “哈,枫哥哥真有眼光!”绮儿惊喜地叫了起来。

    “哦?是吗?”叶枫一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里拎着一件既像是披风,又好像是外套的衣服,它是紫红色的,上面缀有冰蓝色的花朵,有高大的衣领,并且还很长。

    我怎么会选这件长袍呢?还不得被同学们给笑死!叶枫在心里暗暗叫苦。因为这是一件戏装,是安琦在读高中的时候演话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时穿的。而且,安琦演的那一场刚好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身死的那一场,这也太不吉利了。

    “不,安琦妹妹,你还是换一件吧,我想,我想你不适合穿这一件。”叶枫急忙说道。

    “不,我就喜欢这一件!我就穿它了!”绮儿美滋滋地在身上比量着。这件衣服太像自己在哈比星球穿的公主服了,它的款式与修罗哥哥的一样,只不过,修罗哥哥的那件是冰蓝色的。

    叶枫急得不得了,但他也只能在心里干着急。唉!算了,既然安琦喜欢,就让她穿好了。

    绮儿眼睛一亮,忽然说道:“枫哥哥,你应该穿冰蓝色的外套,只有冰蓝色配紫红色才是最好看的。”

    “真的吗?”叶枫奇怪地望着绮儿,她觉得安琦很反常。从前,只要是参加重大的宴会,安琦都让自己穿黑色的礼服,她自己则穿白色的公主裙。今天,她竟然让自己穿冰蓝色的礼服,我去哪里找冰蓝色的礼服呢?叶枫开始焦急起来。

    “那好吧!我回去换衣服了。安琦今晚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行!”

    “当然了,我会成为舞会上最漂亮的公主!”绮儿的眼睛里充溢着满满的自信。

    叶枫离开了安家,他坐在自己的宝马里,拨通了好友威廉。詹姆斯的电话。

    “威廉吗?我是叶枫。”

    “哎呀呀,枫少爷,枫总裁,你可是大忙人,怎么有空儿想起我来啦?”电话里响起了瓮声瓮气的,蹩脚的中文。

    “少废话啦,哥们有事求你。”

    “求我?不会吧?太阳从西边儿出来了?”

    “少贫嘴啦!”叶枫佯装怒道,“你不是世界顶尖的服装设计师吗?马上给我弄一套冰蓝色的晚礼服来。据说,最适合搭配紫红色的那种冰蓝色。晚上六点之前,必须送到我的寓所!”

    “什么?只有四个小时?你这不是为难我吗?再说了,谁说的?哪有紫红色搭配冰蓝色的?”

    威廉故意刁难叶枫。谁让这小子一毕业就当上了总裁,而且忙得竟然连个电话都不打。好不容易打了一个电话过来,竟然还是有求自己。如果不是有事求自己,估计他早把这一干哥们给忘了。

    “我不管,你是现做也好,去偷去抢也好,反正六点之前,你必须给我送到!”

    “干嘛这么急啊?有约会?安琦不是还躺在床上呢吗?怎么,是她醒过来了,还是你另有所爱?”威廉嘻皮笑脸着。

    “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多废话呀?”叶枫恼火了,“实话告诉你吧,安琦已经醒过来了。今晚,安伯伯家举办舞会,你,也要给我来!”

    “嘿嘿嘿……你要是早说不就得了嘛!”电话那头响起了威廉奸诈的笑,“你是不是担心我会把安琦给拐跑了呀?直到现在才告诉我。虽然,我威廉也特别特别地喜欢安琦,但是,朋友妻不可戏,这个道理我还是懂滴!”

    “懂懂懂,懂你个头?!要是懂,就把东西给我按时送来!”

    叶枫挂了电话。他开心的不得了,一边驾着车,还一边哼起了歌谣。

    威廉。詹姆斯,天才服装设计师,电脑专家。威廉是叶枫的大学同学,也是叶枫的铁哥们,对于叶枫,他一向是有求必应。两个人的平均年龄还不到十八岁,却都是商业领域的奇才。

    绮儿坐在了梳妆台前,她仔细地审视着镜子中自己的模样。镜子里的自己与从前的自己简直一模一样,但是,又有一点不同。从前的自己头发是黑色的,并且直直的。现在的头发虽然也是黑色的,却是波浪一样卷曲的。想来是因为安琦的父母是不同国度的种族,所以,生出了安琦这样混血的女孩吧!

    绮儿把紫红色的披袍披在了身上,它的长度刚好合适。绮儿又在鞋柜里翻找了一通,她发现许多鞋子都有很高的细跟,那些或金或银的鞋跟上还镶嵌着水晶或者钻石,它们不仅名贵,而且相当精致。绮儿随手捞了一双出来,套在了纤巧的玉足上,刚好合脚。但是,它们的跟部太高了,绮儿穿着走了几步,差一点儿崴了脚。

    地球上的女孩子怎么都爱穿这种鞋子呢?会影响健康的。绮儿甩掉脚上的高跟鞋。她又在鞋柜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双软靴。就这样搭配好了,看起来蛮像公主的。绮儿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笑了笑,但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的笑比哭还难看。

    绮儿站起身,踱到了窗前。她看到琳娜正在花园里指挥仆人,还有礼仪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都在忙忙碌碌地布置舞会的现场。

    绮儿的眼睛潮湿了。这是一位好母亲,可是,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已经死了,而我只是冒牌的。绮儿又想起了哈比星球,自己的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失去了女儿和妹妹,一定会伤心难过的。

    唉!没有了时空之匙,我怎么才能回到哈比星球呢?就算是回到了哈比星球,以我现在的样子,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还会认出我吗?绮儿在心里叹着气。

第一百四十二章 虎落平阳

    “臭小子,装什么死?”

    “再装,老子嘣了你!”

    “哗!”刺骨的寒意弥漫上了全身。

    “痛!好痛!”洛克喃喃着。他被冰冷的疼痛感刺激得张开了眼睛。

    “这是什么地方?”洛克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发现自己浑身湿漉漉的,一串串的水珠正从发梢上滚落下来。

    “小子,你醒了?”一个阴侧侧的声音响了起来。

    洛克抬头一看,是几个男人,其中的一个人手里正端着一个盆子,估计自己的一身水就是那个人给泼的。

    洛克又看见了一个长相特别凶恶的男人。他的身形很高大、强壮,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一脸的络腮胡子,黑红的的脸膛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暗疮。洛克忽然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络腮胡子戴着一顶黑色的宽沿帽,上身穿着白色短袖,下身着牛仔裤,足蹬棕色皮靴。腰里系着一条宽皮带,皮带上插着短枪和匕首。他的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脚则踩在桌子上,手里把玩着一支怪异的枪械,正用恶狼一样的眼睛狠狠地瞪视着洛克,仿佛要把洛克一口吞吃掉一样。

    洛克扫视了一下周围。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倒在一艘船的甲板上。倒在甲板上的除了自己,还有一个年轻人。那人的年纪很轻,和自己差不多,看他的装束应该是一个生意人。此时,年轻人的嘴角和西装上还有血迹,估计是被毒打过。

    年轻人肤色很白,星眸朗目,眉如墨画,唇若笔描,头发黑色略卷,发型极其时髦,上扬的唇角彰显着狂野的个性。他的眸子很特别,是琥珀色的。

    此时,年轻人正用冷漠的眼神打量着洛克。原来倒霉蛋不只我一个!年轻人的嘴角扯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极其冷酷的笑意。

    洛克又看了看周围的人们,有黑皮肤,黄皮肤和白皮肤三种。其中的两个人,一个是黑人,脸上戴着墨镜,另一个是白人。这两个人的装束和络腮胡子一样。其他人有穿背心的,也有**上身的,却都是渔民的装扮。奇怪的是,他们也都提着枪械,居然还有扛着炮(火箭筒)的。再听他们的语言,有讲英语的,也有讲西班牙语的。洛克还看到了,有的人再摆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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