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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超级贤者-第10章

小说: 超级贤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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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尼克斯这家伙,压根就没学过什么魔法或者斗气,七天的禁制对于他来讲就像没有一样。这小子有的只是一身蛮力,抵得上两条龙的蛮力!”卡巴斯基大师再看芬特的眼光,已经带上了几分怜悯,就在几天之前,菲尼克斯还嚷嚷着要去屠龙呢。
        “荣耀决斗得压上包括生命在内的全副身家的说,哈哈哈哈……不知道这家伙在那个尼德兰部落里留下了什么好东西没有?”庄宪仁再看着芬特的眼神,已经像一个禁欲了许久的色狼,盯着一个脱得光光的大姑娘一样。
        芬特远远看着庄宪仁等人嘀嘀咕咕的样子,心下不停的冷笑,只要自己一会儿杀死这个叫做菲尼克斯的人类,大贤者法杖就名正言顺的归自己所有了,谁又能说三道四?连着莎拉波娃那个小妞,也会成为自己的战利品,到时候再想法子吞并斯柯达部落,还不是易如反掌?
        这一刻,芬特几乎觉得自己就是个天才。
        “菲尼克斯!来接受我荣耀之决斗吧,如果你不想终生被赶出卡罗大草原的话,”芬特叫道,“别让你守护贤者的荣誉蒙上灰尘!”
        “芬特,你确定要发起荣耀之决斗吗?”卡巴斯基大师心里居然有点不忍,又看了一眼芬特的样子劝道,“要知道,向守护贤者发起挑战的精灵是愚蠢的!”
        “只有死人才是愚蠢的!”芬特冷笑着拔出了自己那柄细长的精灵佩剑,“来吧,菲尼克斯,亮出你的武器,不用再想什么歪点子了,我会让你知道,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智谋都是徒劳的!”
        “好吧,我接受你的挑战,我的武器就是……”庄宪仁一边装出被逼无奈的样子,一边盯着那个阿尔沙文大公密库的盖子看,用强化银钢整体铸成的盖子十米来长,八米来宽,又厚又结实,像一块巨大的板儿砖。庄宪仁就是看中了这个大盖子的沉重厚实,头两天在琢磨怎么阴掉芬特的时候,他就刻意地让精灵们先不要把它运走。
        “对付你这种人,用不着什么神兵利器,我就拿这块板儿砖凑合着用吧,这个就是我的武器!”庄宪仁跑到密库盖子的旁边,脸不红气不喘地把这块巨大的金属举了起来。
        “堪比两条龙的力量啊……”卡巴斯基大师在一边由衷的赞叹。
        “这么大的……板砖?”芬特觉得自己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眼前的巨大金属的确像块板砖,可是谁见过这么大个的板砖?
        芬特看了看对手轻松举着巨大金属的样子,又看了看如同之下好像一根筷子一样的精灵细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点愚蠢。
        “芬特,来决斗吧!堵上一切的荣耀之决斗,不死不休!为了精灵的荣誉,来和我堂堂正正的决一死战吧!”庄宪仁嚣张无比的喊道。

  (。。)

    正文 第十一章 无所谓,是谁阴了谁
     更新时间:2010…2…8 0:44:51 本章字数:4715

        “当当当当……”随着一连串金属撞击的轻响,一轮疾风骤雨般的攻势被庄宪仁轻而易举地挡了下来。手机轻松阅读:。。炫…书…网整理看着手中被剑尖已经有些要崩坏趋势的细剑,芬特只觉得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
        眼前那块巨大的密库盖子,哪里是什么板砖,就好像是一堵墙一样挡在了自己的面前,它的体积太巨大了,厚实无比的强化银钢只要一换个方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自己那些灵巧繁复的攻势轻易地挡住,只是……能够把这样一块巨大金属舞得这么轻松写意,这个家伙真的是人吗?
        芬特感觉自己在顺着后脊背往外冒冷汗,那只握着精灵细剑的手,虽然之前一向稳定干燥,现在手心里也不禁有了一些湿漉漉的感觉。
        “敌人的招数使完了,现在该轮到我们的了!”庄宪仁一脸的轻松写意,举着巨大金属优哉游哉地说道。
        带着一道呼啸的风声,由强化银钢制成的巨大金属密库盖子,像一个巨大的苍蝇拍,向着芬特直直地砸了下去。
        芬特不敢硬接,连忙逃开,身形上带上了几许狼狈,纯种精灵那绿色的身影此刻和巨大的金属一比较,显得他像一只刚刚从苍蝇拍下仓皇逃命的绿豆蝇。
        “嘭!”巨大的金属盖子带着巨大的撞击声,重重地击在了地上,斯柯达部落聚居点里铺着的石板路被砸得石板四碎,下面露出的泥土里,一个长方形的印记清晰地显现了出来。四周围观的精灵只觉得地面好像都在微微的有些颤抖。
        “向大贤者挑战的草原精灵,果然是最愚蠢的精灵。”精灵们一起摇头叹息。
        “菲尼克斯你这个败家子啊……回头又要重新修路……”卡巴斯基大师同样摇头叹息,只不过叹息里多了一点郁闷。
        只有莎拉波娃没在叹息,自己的心上人在战斗中展现出来的强大力量,她就剩下在一边欢呼雀跃的高兴了。
        “嘭……嘭嘭……嘭嘭嘭嘭……”一连串巨大撞击地面的声音接连响起,庄宪仁抄着板儿砖一样大金属盖子,像用苍蝇拍打苍蝇似地追着芬特一路狂扁!
        “芬特!作为荣耀之决斗的挑战者,难道你只知道像一只苍蝇一般地东躲西藏吗?难道你不敢正面接我一招吗?哪怕仅仅一招?身为一名草原精灵的族长,你的荣誉感到哪里去了?你刚才向我挑战的勇气到哪里去了?你还配做一名光荣的草原精灵吗?”庄宪仁举着巨大的金属盖子,一边在后面追着芬特,一边意气风发地大呼小叫。
        芬特心里面悲愤得犹如要死一样,作为把荣誉瞧得比生命还重的精灵而言,尤其是作为尼德兰部落的族长而言,这种不敢正面接下对方一招的决斗,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只是真要让芬特拿生命换荣誉时,看看头上犹如泰山压顶般砸下来的巨大金属板砖,再看看手里一经对比好像筷子似的精灵细剑,他总是在光荣地正面抵挡对方一招然后被砸成一摊肉泥和先暂时退避之间选择了后者。
        庄宪仁依旧是大呼小叫地在后面追着,每喊一声,那些被芬特带来的精锐尼德兰部落精灵骑士们,就觉得有一记重重的耳光抽在了尼德兰部落精灵的脸上,在素来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精灵眼中,在荣耀之决斗中正大光明地死去并不可耻,因为荣耀之决斗而换了族长也并不是那么不可以接受,可是现在……
        在有些尼德兰部落的精灵骑士中,已经有人在内心深处隐隐觉得,要不然芬特族长还是赶紧被大贤者一金属板砖拍死了更好?
        不过芬特在大草原上混了这么久,也毕竟不是白混的。
        有人说暂时的退让是为了刚好的反击,芬特被庄宪仁像撵兔子一样追了半天,虽然说破碎的面子掉了一地,但仍然无时无刻地在寻找着反击的机会。
        渐渐地,庄宪仁用巨大的金属盖子像拍苍蝇一样追杀芬特的动作仿佛有慢了许多。
        “你终于累了?莽夫!”芬特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人类为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力量,不过使用如此巨大的一块厚重金属做武器,总是不可能长久的,你总有累的时候?
        忍辱负重的被庄宪仁追杀了这么长时间,芬特等得就是这个时候,只要能最后一举击杀这个人类,之前被追得鸡飞狗跳的过程都可以忽略不计,草原上,从来都是最后的胜利者才有真正的话语权。
        转身,撤步,芬特从开打以来,看着有些喘粗气的庄宪仁,第一次摆出了准备反击的姿势。
        只是在芬特准备反击的时候,卡巴斯基大师的心里也越发地替芬特感到悲哀了。
        一段时间的相处,卡巴斯基大师对庄宪仁的脾气摸得越发清楚,自己这个还没正式举行婚礼的准孙女婿,哪里是个只有一身蛮力的莽夫,他阴起人来比那些人类国度的商人们还黑!
        两条龙一般的力量,哪里是挥舞一阵金属盖子就会累的?
        不过卡巴斯基大师自然是不会说破这一层,先不说对于未来的孙女婿肯定是胳膊肘往家里人拐,就冲芬特一直以来惦记着吞并斯柯达部落,卡巴斯基大师都盼着这个向庄宪仁发出挑战的家伙早点被一板砖拍死。
        “早被阴死早拉倒!省得看着闹心!我这边也能少点道路破坏。”卡巴斯基大师在心里说。
        就在卡巴斯基大师心里嘀咕的同时,芬特终于向庄宪仁发动了反击!
        就在庄宪仁又一次用板砖一样的巨大金属盖子在地上拍得石板路四分五裂的同时,芬特纵身而起,身形带出一阵疾风,草原精灵的敏捷和速度在这一刻发挥到了极致,手中的精灵细剑如同一条出洞的毒蛇,笔直地朝着庄宪仁的咽喉刺去。
        “好!”芬特带来的那些精灵骑士们憋了许久的一声喝彩响起,芬特这一剑,无论是从角度、力度、速度还是身体的协调性上,都表现出了精灵传统武技的精妙。
        只是这声喝彩声音还没有消逝,忽然间啪的一声,一个皮球大小的火球正正地砸在了芬特的脸上。
        “喜欢!喜欢!喜欢!”原本站在一旁的欢喜鹰欢欢嘴里还冒着一丝烟雾,愉快地叫着。
        突如其来的火球砸在脸上,巨大的烧灼疼痛不说,火焰烧灼最剧烈的部分,居然还就是眼睛这一带?只觉得眼前一黑,芬特的身形停滞在了原地,脚步踉跄。
        “哪里来的火球术?在继承了贤者之杖后的七天里,他应该没法使用魔法和斗气的啊?”这是芬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个念头。
        庄宪仁横板直扫,用一个类似于乒乓球比赛扣杀的动作,用巨大的金属盖子把芬特拍成了一摊肉泥。
        “煞笔!成相片了吧?”庄宪仁嘿嘿地笑,欢欢连飞带蹦地跑过来亲昵地蹭着庄宪仁的大腿,口里叫着喜欢喜欢。
        早在答应决斗的时候,庄宪仁主攻,欢欢躲在一边阴人这种事情,就是我们的大贤者已经设计好了的。
        “你亵渎了神圣的荣耀决斗,怎么可以由其他人偷袭?”一个由芬特带来的草原精灵骑士气愤无比,大声地指责着:“你该被取消外籍精灵的身份,成为所有精灵的公敌!”
        “荣耀决斗里,有不允许使用魔宠的规则吗?这只草原欢喜鹰,就是我的魔宠!”庄宪仁义正词严地反驳,鄙视地看着草原精灵骑士们。
        “喜欢!喜欢!喜欢!”欢欢在旁边扑棱着翅膀,和庄宪仁一起鄙视。
        精灵骑士们傻了眼,荣耀决斗里不但没有禁止使用魔宠的规矩,相反,在精灵历史上记载着的荣耀决斗里,倒是不乏使用魔宠进行战斗的精彩战例。
        只是……进行荣耀决斗的双方,不是精灵部落的族长就是那些传说中的高手,那些魔宠不是龙族也是超阶的魔兽,哪里有弄了一只最低级的草原欢喜鹰当魔宠的?
        要知道一个精灵漫长的一生之中,总共也就可以有三只魔兽作为魔宠,人类更惨,一辈子只能有一个魔宠,所以无论是精灵还是人类,无不在选择魔兽的时候极为慎重,挖空心思地为了自己有一只更高水平的魔宠而绞尽脑汁。
        “你……就这么选了一只草原欢喜鹰作为魔宠?就这么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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