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第12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副长官。王应祖,同。
邦水长官司,在府西二十里。明永乐六年,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传至吴昌祚,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麻哈州
乐平长官司,在州北四十里。明洪武年间,授宋仁德为乐平司正长官。传至宋治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平定长官司,在州北一百里。明洪武十年,授吴忠平定长官司。传至吴士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独山州
土同知。明洪武十六年,以蒙闻为九姓独山长官司,以境有九姓蛮为名。弘治八年,
改土同知。传至蒙一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丰宁上长官司,在州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八为丰宁上长官司。传至杨懋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丰宁下长官司,在州东南二百四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全为丰宁下长官司。传至杨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烂土长官司,在州东一百十里。明洪武二十四年,以张钧为烂土长官司。传至张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凯里司。杨氏,清康熙四十五年,以土酋大恶案内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镇远府:
土同知。宋时,何永寿以功授高丹峒正长官司。明洪武三年,授何济承为镇远州土同知。传至何大昆,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通判。宋时,杨从礼。明正统四年,改授杨瑄镇远州土通判。传至杨龙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推官。宋时,杨载华。明正统十一年,改授杨忠镇远州土推官。传至杨秀玮,清顺治
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偏桥长官司,在府城西六十里。宋时,安崇诚。明洪武三年,改授安德可为偏桥长官司。传至安显祖,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左副长官,杨通圣;右副长官,杨毓秀:均同。
镇远县
工卩水长官司,在县东八十里。明洪武元年,授杨昌盛为工卩水长官司。传至杨胜梅,清顺治十六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袁洪远,同。
思南府:
随府办事长官司。宋时,田二凤。明洪武五年,改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一年,改授随府办事长官司。传至田仁溥,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蛮夷长官司,在府城西。宋时,安仲用。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蛮夷长官司。传至安于磐,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李际明,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八年,李慧缘事革职。
沿河祐溪长官司,在府北二百十里。元时,张仲武以功授长官司。传至张承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冉鼎臣,同。
朗溪长官司,在府东八十里。元时,田穀。明洪武元年,授朗溪长官司。传至田养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任进道,同。
安化县
土县丞。元时,张坤元。明万历三十三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张试,清顺治十八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巡检。明洪武七年,以陆公阅为土巡检。传至陆阳春,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土百户。久改流。
印江县
土县丞。元时,张恢留此。明嘉靖七年,改授土县丞。传至张应璧,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婺川县
土百户,改流。
石阡府:
石阡正长官司。清雍正八年,改土归流。
副长官,在府城西北。元时,杨九龙以功授石阡副长官。明洪武五年,仍之。传至杨敬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世袭。
苗民长官司,在府城西北。明洪武十年,立。清康熙四十三年,改土归流。
思州府:
都坪长官司,在府城内。元何清授定云路总管。明洪武七年,改授都坪长官司。传至何学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周如,同。
都素长官司,在府西九十里。明永乐十一年,置长官司於马口寨。传至何起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周之龙,同。
黄道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黄文听为长官司。传至黄金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黄士元,同。
施溪长官司,在府北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刘贵为施溪长官司。传至刘师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铜仁府:
省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杨政为省溪长官司。传至杨秀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戴子美,同。
提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杨秀纂为提溪长官司。传至杨通正,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张体泰,同。
乌萝长官司,在府西二百里。始自唐时杨通孙。明洪武五年,改授乌萝长官司。传至杨洪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冉天奇,同。
平头长官司,在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传至杨昌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田茂功,同。
黎平府:
潭溪长官司,在府西南三十里。明洪武四年,以石平禾为潭溪长官司。传至石玉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石岩,同。
八舟长官司,在府北八十里。汉吴昌祚以功授八舟长官司。明洪武四年,仍令吴氏世袭。传至吴遇主,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袭职。
龙里长官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杨光福为龙里长官司。传至杨胜梯,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中林长官司,在府西北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杨盛贤为中林长官司。传至杨应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古州长官司,在府西北八十里。元置古州八万洞长官司,属思州宣抚司。明洪武五年,以杨秀茂为古州长官司。永乐十年,属府。传至杨云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新化长官司,在府北六十里。元时,欧阳明万以功授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五年,仍袭前职。传至欧阳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欧阳长官司,在府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阳都统为欧阳长官司。传至阳运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吴登科,同。
亮寨长官司,在府北一百里。元置。明洪武四年,以龙政忠为本司长官司。传至龙文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湖耳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杨再禄为本司长官司。传至杨通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杨大勋,同。
洪州长官司,在府东一百五十里。元置洪州泊里等洞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五年,以李氏为洪州长官司。传至李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林起鹏,同。
分管三郎司,在府南三十里。杨世勋袭。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赤谿湳洞司,在府东北二百六十里。杨鸣鸾袭。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水西宣慰司:康熙三年,吴三桂灭安坤,改设四府。二十一年十二月,谕大学士曰:“吴三桂未叛时,征讨水西,曾灭土司安坤,其妻禄氏奔於乌蒙,后生子安世宗。朕观平越、黔西、威宁、大定四府原属苗蛮,以土司专辖,方为至便。大兵进取云南,禄氏曾前接济,著有勤劳,仍复设宣慰使,令世宗承袭。”四十年,总督王继文以土司安世宗为吏民之害,仍请停袭,地方归流官管辖。
://
列传三百三土司五
土司五
○广西
广西为西南边地。秦,桂林郡。汉,始安。唐,桂管。宋,静江府。元,静江路。明建广西省。瑶、僮多于汉人十倍,盘万山之中,踞三江之险。明时,因元之旧,多设土司,以资镇压。叛服不常,韩雍之定藤峡,王守仁之抚田州,沈希仪、俞大猷之战功,殷正茂、翁万达之成绩,仅得勘定。清朝,广西莠民四起,土司独安靖无事。鄂尔泰经略三省,革泗城土府岑映宸职,割江北地隶贵州。雍正六年八月,首讨思陵州之八达寨,扼其饷道,屯兵二三里外,量大砲所能及,渐轰进偪。贼窘急,斩土目颜光色兄弟以献,尚闭寨不出,遂为官兵所毁。八年,复檄讨思明土府所属之邓横寨,三路进攻,一鼓而克。於是远近土目争缴军器二万馀。巡边所至,迎扈千里,三省边防皆定。
庆远府:秦,象郡。汉,交阯、日南二郡界。唐置粤州,天宝初,改龙水郡;乾元中,更宜州。宋升庆远军节度,咸淳初,改庆远府。元为庆远路。明仍改庆远府。清因之。
东兰土州,在府西南。宋置兰州,以韦氏世袭。元改东兰州。明因之。传至韦光祚,清顺治初,归附,予旧职,雍正七年,改设流官知州。
忻城土县,在府南。宋庆历间,隶宜州。元以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明洪武初,设流官。后仍任土官,以莫氏世袭。传至莫猛,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袭职。
南丹土州,在府西北。宋开宝初,土官莫洪。诟剑辉崛辏弥荩芟街盥C骱槲涑酰鹉赏痢=鹋驯恢铮越鹱勇幌4聊郧逅持尉拍辏楦剑宰枷啊�
那地土州,在府西。宋熙宁初,土人罗世念来降;崇宁间,遂置地、那二州,以罗氏世知地州。元仍之。明洪武元年,土官罗黄貌附,诏并那、地为一州,予印授,黄貌世袭,以流官吏目佐之。传至罗德寿,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世袭。
永顺正土司,在府西南。明设土司,弘治间,以邓文茂为之。传至邓世广,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土司。彭希圣,同。
永定土司,在府西南。明成化十二年,设土司,以韦万秀为之。传至韦盛春,清顺治九年,归附,仍准世袭。
思恩府:古百粤。汉属交阯。唐天宝元年,改为横山郡。元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正统五年,升为思恩府。弘治末,改流官,清因之。
上林土县,在府西南二百七里。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明洪武二年,以黄嵩为土知县,仍属田州;嘉靖初,改隶思恩军民府,佐以流官典史。传至黄国安,清初,归附,仍袭旧职。
白山土司,在府东北。宋皇祐间,随狄青有功,世袭土舍。明嘉靖七年,以王受明为白山土巡检。传至王如纶,清初,归附,仍袭旧职。
兴隆土司,在府东北八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韦贵为土巡检。传至韦万安,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那马土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黄理为土巡检。传至黄天伦,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定罗土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嘉靖七年,以徐伍为土巡检。传至徐朝佐,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旧城土司,在府西北一百二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黄集为土巡检。传至黄世勋,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下旺土司,在府西二百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韦良保为土巡检。传至韦际弦,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安定土司,在府北。明嘉靖七年,以潘良为土巡检。传至潘应璧,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都阳土司,在府西北六百里。明嘉靖七年,以黄留为土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