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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米虫-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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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南海忍不住笑出声,“你当所有人都和你似的,解决事情提把大刀就上了?昊天若是这种人,他可坐不到如今的位置。”
  “哼。”臧飞龙冷笑,“那个位置坐得舒不舒服,只有他自己知道,若是真舒服很了,他可记不起我这个人来。”
  陈南海对他的话里有话不置可否,他看向仇能,“你不是忠心吗?一包泻药就让你什么都招了?我看昊大人找的人手也不过如此了。”
  仇能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我只是觉得小先生说得不错,我们这些江湖人士,如何能与他昊天相提并论,指不定到时候都成了他脚下台阶。”
  
  臧飞龙漫不经心,“墙头草到底不中用,你这样的人就是当台阶只怕他昊天也不屑用。”
  “臧飞龙!”仇能大怒,“你别以为自己能和昊天对抗,若是待我好些,我还能透露些有用消息给你,否则你就等着被昊天一锅端吧!”
  陈南海和丘北山同时叹了口气,心里暗骂:傻子。
  臧飞龙就是这个脾气,直来直去,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绕圈子那些劳什子的东西他不懂,也不屑懂,他扛着一把大刀就能风里来雨里去,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简直和他老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也因为这样,才有这么多人愿意供他驱策,愿意为他出生入死,他眼里揉不得沙子。你仇能若是招完就闭嘴,下半辈子可能也只是被关在这大营里出去不得,如今却说了这等话……
  他臧飞龙比不上昊天?
  他臧飞龙对抗不了昊天?
  这简直就是自己往刀上撞啊,陈南海恐怕没见过找死找得这么彻底的人了。
  
  果然,臧飞龙猛地安静了下来,他眼睛一瞬不瞬盯着仇能,仿佛他脸上突然开了朵花出来。
  周围气压迅速降低,仇能也终于后知后觉发现了不对劲,再想说什么,臧飞龙却突然一挥手。
  两边走上来几个大汉,拖着仇能的后衣领子就往外去了。
  “喂!你们干什么?臧飞龙!你想做什么?!”
  仇能的声音里夹杂了惊慌,这种质问在不一会儿之后变成了可怕的求饶和愤怒的吼叫。
  “臧飞龙!你居然过河拆桥!”
  “你们不能杀我!我是昊天派来的!我若是不回去,他一定会知道你们对付了我!”
  “你们不能杀我!臧飞龙!!”
  “我不要死!!不要死!!求你们了!臧飞龙!我说、什么都说!我还知道很多事的!!”
  
  臧飞龙坐在虎皮大椅上,面色一点变化也没有,眼底一点波动也没有。
  他晃着手里的酒杯,浑身杀气四溢,林冬一路眼观鼻鼻观心,一动不动。
  院外的声音戛然而止,那死前的尖叫还在林冬耳边回荡,他脸色有些发白,额头冒出了冷汗。
  再怎么说,他也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孩子,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他想过臧飞龙不会放过仇能,却没想过杀一个人如此容易。
  这是他第一次,突然察觉到自己身边这个脾气暴躁像猛虎般的男人,是个真真正正的山贼头子。
  
  丘北山等人很快解决了院子里的血腥,风很快将血腥味冲得一点也没有了。
  仇能的尸体被扔破布一般埋进了后山深处,这些人仿佛已经做习惯了,来回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很快,院子里又有了说笑声,仿佛刚刚什么也没发生过。
  林冬坐在原地一直低着头,直到半边身子都麻木了,臧飞龙突然道:“你觉得他该死吗?”
  林冬倏地抬头,这才发现整个大堂里只剩下自己和臧飞龙两人,陈南海等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他想了想,“我……不知道。”
  臧飞龙嗤笑,“你不是读书人么?为何不用人之初性本善什么的来说一番?”
  林冬摇摇头,“我并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臧飞龙似乎惊奇,“哦?”
  可林冬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他踌躇了一会儿,道:“我记得十四年前,镇守西南边疆的一支军队叫飞狮军。”
  臧飞龙半天没吭声,隔了会儿才懒洋洋道:“然后呢?”
  
  “听说那支军队勇猛无敌,百战百胜,其领头将军甚至被称为战神,他得百姓爱戴,得皇帝信任,一生嘉奖无数,可有一天……”林冬停了嘴,偷眼看了看臧飞龙的脸色。
  男人并无任何表情,仿佛只是在听一个久远的故事,他半眯着眼,浑身的杀气却是缓和了许多。
  见林冬停了说话,他道:“为何不说了?”
  “……”林冬捏着手指道:“有一天,皇上收到一封密报,那密报是何人所递尚不清楚,可里头却说战神里通外国,甚至附上了证据。皇上大怒,召回战神之后下了死刑命令,飞狮大营一听此消息,竟带兵打进京城……”
  这件事发生时,林冬不过三岁年纪,之后也是从说书人那里断断续续听到一些。因为整个军营叛变,战神坐实了谋反罪名,被执行死刑不说还牵连九族。皇上派出朝廷大军与飞狮军大战一场,据说飞狮军所有人都将身死置之度外,仿佛只为了赴死。那场内战死伤无数,血流成河,那景象当时只要见过的人就永远不会忘记。
  说书人只用了几句话来描述:“血洗碧天,走兽奔逃,鸦啼不绝,满山枯骨。”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香菇酱的地雷~~=3=~~
此文会写成系列篇,系列名【家有山贼系列】。
第一部CP:臧飞龙、林冬。
之后会有的系列分别是:陈南海、叶家三男。(系列顺序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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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包子也腹黑

  
  臧飞龙虽然没有承认什么,却也没有反对什么。他以一种不置可否的态度听完了林冬的话,两人静默许久后,他终于开口,吐出一句:“很晚了,睡了吧。”
  
  第二日林冬陷入了一种苦恼的境地里。
  若他说的没错,臧飞龙就是那战神一家的后人,只是不知诛九族时他是如何逃出来的。臧这个姓在这片大地虽然不多见,却也不少见,飞狮军当年的战神将军确是姓臧没错,只是因为事隔太久,加上林冬对此事了解并不深,自然没有将眼前这个山贼头头和那将军扯到一处去。
  可如今他是要装作不知道好呢?还是知道好呢?
  圆嘟嘟的小脸皱成包子,他搬根小板凳坐在米缸边,双手插在白花花的大米中把玩着,一边思来想去。
  
  陈南海蹲在他旁边看了良久,终于忍不住道:“大米很好玩?”
  “嗯?”
  陈南海指了指他捏着白米的手。
  林冬哦了一声,动了动两侧鼻翼,“你们的大米很香,摸起来细软,很不错。”
  所以是很好玩的意思?陈南海哭笑不得,“生的好玩?还是熟的好玩?”
  “熟的怎么能用来玩?”林冬一脸你糟蹋食物的表情,摇摇头,严肃道:“生的才能玩,熟的得用来吃。”
  陈南海干脆也找了根条凳,往米缸边一坐,学着林冬的样子捧了把米在手中,俯□嗅了嗅。
  浓浓的米香味扑鼻而来,说是清新也不是,很复杂的味道。
  嗅得久了,米上的粉尘仿佛黏进了喉咙里,陈南海不舒服的皱了皱眉,抬起头,却见林冬整张脸埋进了米堆里。
  陈南海:“……”
  林冬好半响才将脸抬起来,一边抬手抹掉黏在脸上的颗粒,一边道:“我想事情的时候喜欢待在米缸边上。”
  “为什么?”
  “因为脑袋比较容易清醒。”
  把脸埋在米里会让脑袋清醒?陈南海突然很想将林冬的脑瓜子扳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林冬却并未解释更多,一边捏着米玩一边道:“米和米是不一样的,香味不一样,大小不一样,硬度不一样。有的米捏起来很细软,这种米煮的时候不用加太多水,否则就黏过了头;有的米捏起来很硬,这种米就要多加水,否则煮出来又硬又涩。”
  陈南海感兴趣道:“那你喜欢吃软的还是硬的呢?”
  “我喜欢软硬合适的。”林冬指了指灶台上的蒸笼,“先将米煮至半熟,然后出锅冲冲冷水,将水滤干净后放在蒸笼上蒸,等到熟透时米会颗颗分开,饱满圆润,嚼起来口感也更佳。”
  陈南海意有所指,“不知咱们这山寨的米可还合你胃口?”
  林冬转回眸光,直直看向男人。陈南海笑得云淡风轻,仿佛不过一句随口问候。
  “米……还好,火候,却是不太够。”
  好半响,林冬才慢条斯理道。
  陈南海笑得更深,“看来还要多加几把柴火啊。”
  
  林冬不解地看他,“为何一定要是我?”
  他不过只想找一处僻静之地,远离纷争,吃好喝好而已。
  本以为落在这山寨里是上天给他的礼物,哪里知道根本是个大灾难。别说避世了,现在却是被牵连进了巨大的漩涡里。
  实际上他今日会在米缸边一坐几个时辰,就是为了想清楚后路。要么装作不知情,找个机会就下山离开,反正臧飞龙也说过自己去留随意;要么……
  想到后者,林冬就蹙眉,理智告诉自己和臧飞龙等人绑在一条船上绝对不是明智之举,可若就此离开,说不准自己还得牵肠挂肚。
  一旦知道了一个秘密,这世上能当做自己不知道甚至是忘记的人可少之又少。偏偏林冬就不在其列。
  就算如今离开,指不定日后一听到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浮想联翩,到时候也许更累。
  
  仿佛知道林冬在挣扎,陈南海道:“如你所见,这山寨里都是忠心于臧飞龙的人,他们有的是因灾荒逃难而来,被臧飞龙所救,有的本就是臧飞龙自己的人马。忠心虽有,却难成大气,一群乡野村夫,不识字的占了大半,臧飞龙若想赢了昊天,手下人马不足。”
  林冬头也不抬,道:“不是还有你吗?”
  陈南海一笑,“谋士再多也不嫌多,林先生原先不是门客吗?出谋划策应当再熟悉不过。”
  这尚是陈南海第一次尊称他为‘林先生’,这也间接表现了他想留下林冬的态度。
  林冬心里想的却是别的:当年上京身无分文,被拒之门外无法科考,又回不了家,只有想办法养活自己。否则上京考试却饿死自己,这笑话传出去真是毁他一世英明——虽然他也没什么英明好毁的。
  做门客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尤其是久了之后更了解到一些事情的复杂,他对科考也再没了兴趣,对别人来说升官发财的金光大道,在他眼里不过是一条毫无趣味可言的烂泥路。
  
  他喜欢钱,那是因为钱能让他过得更好。这种好并不是睡金山,住大房,后院养着各种美人,而是有钱才能让他吃遍各种美食,别的不说,就说洛阳大大小小的酒楼小食坊,早就被他摸了个熟透。
  所以做官也许能有很多钱,可有钱却不见得能花在自己想要享受的地方。人家做官是想利滚利,钱滚钱,拿出去孝敬和收回的账本居多。他若是做官,钱财恐怕得花在觅大厨,找美食的地方,可官场人脉不可谓不活络,自己这般作为难以讨好他人,反倒给自己添麻烦。
  想清楚利弊后,他就彻底断了仕途之路。本以为给人家出出主意,平日间四处觅食也算不错,可他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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