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蜀山门徒在霍格沃茨 >

第5章

蜀山门徒在霍格沃茨-第5章

小说: 蜀山门徒在霍格沃茨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会来……李暮不动声色地多瞅了那个陌生小男孩两眼,特别是在那头铂金色短发和灰色眼睛处转悠片刻。

    绝对没错,这个苍白脸小男孩,正是书里的反面角色,德拉科·马尔福。

    摩金夫人让哈利和李暮分别站在旁边的板凳上,把黑色的长袍往两人头上套,然后她给哈利裁剪,吩咐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另一名女巫师过来给李暮进行裁剪。

    不得不说,作为对角巷甚至整个英国排在前列的服装店,这里的雇员还真多。

    “你们都是霍格沃茨的新生吗?”德拉科·马尔福也一直观察着他们,突然就开口问道。

    “是。”哈利回答得很干脆。

    李暮撇撇嘴,这位小救世主实在太渴望朋友了,可惜还不懂察言观色。他没看出来,马尔福这时候与其说是搭讪,不如说在找一个向别人炫耀实力的机会。

    “我爸爸在隔壁给我买书,而我妈妈在给我买魔法杖。”果然,那个小男孩立刻做出无精打采的模样,自说自话着,也不管李暮两人是否在听,“待会我一定要拉着他们给我买最新款的高速扫帚,真不明白为什么霍格沃茨不允许一年级新生有自己的私人扫帚……”

    听上去马尔福是有些抱怨。不过李暮毕竟两世为人,一下子就听出其中的道道。前边的抱怨不重要,关键是引入“飞天扫帚”的话题。当李暮明白了金加隆的价值,他也就知道了一柄高速扫帚是多么奢侈的东西。

    1枚金加隆等于17银西可,足够买28克龙肝——那可是龙肝。一把上好的魔杖也只要7加隆左右。没记错的话,韦斯莱一家子在古灵阁的存款不过1枚金加隆,以及一些散碎的银西可、铜特纳,这已经足够他们一家子生活了。

    而一柄高速扫帚要多少钱?如今最新款的高速扫帚自然是刚上市的光轮2000,那少说也得600枚金加隆吧?而马尔福话里行间着重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只要他想要,轻易就能买一柄光轮2000。

    要是个一般巫师家庭出生的孩子,说不定立即就对马尔福肃然起敬,甚至求着做他的跟班小弟了。大部分人都爱跟土豪做朋友,这在哪个世界都是一样。

    可惜哈利波特初次接触魔法世界,哪能反应过来?李暮心头清楚,却也啥都不说,只是“嗯”了一声。

    然后就是沉默。两个人安安静静等着女巫师给他们丈量身材。

    这让德拉科·马尔福脸色一下子就阴沉许多,之前那些低调的炫耀技巧都是跟他父亲卢修斯·马尔福学的,以前总是无往而不利,可现在却像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轻飘飘找不到着力点。这种感觉并不好受,他甚至下意识想发脾气,但没有发火的理由。

    就这么安静了一会儿,马尔福并不死心,开口又问道:“你们玩魁地奇吗?”

    “魁地奇?”哈利小声反问着,很显然他并不懂。他想多结交朋友,但马尔福的高傲姿态让他总是联想起可恶的表哥达力。

    而李暮轻轻摇头,刻意做出淡定姿态:“我没有玩过,比起骑扫帚飞行我更喜欢踩在剑上站直了。更快,更流畅。”

    “剑上?”马尔福愣了一下。李暮淡然的语气让他觉得这是个有见识的人。可是他真没听说过有谁踩在剑上飞的。

    (本章完)

第8章 命中宿敌() 
    难道环球扫帚公司或者彗星贸易公司之类的大厂商又研究出了剑刃型的新品飞天扫帚?……不对,近千年的经验表明,只有流线型的扫帚形态才能充分发挥飞天魔咒的效力。

    马尔福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再次上下打量李暮半晌,突然双目里放出精光:“我知道了,我听说过了!这一届霍格沃茨破天荒从国外招收了两名留学生,有一个是天朝来的,就是你吧?你说的踩着剑是御……御……”

    “御剑飞仙。”李暮笑了笑,马尔福果然不愧有一位做校董的爹,消息确实灵通,他伸出手来,“我是来自天朝的李暮,很高兴认识你。”

    心里虽对马尔福有些成见,表面功夫李暮可做得十足,在他的印象里马尔福确实性格讨厌,但心里终究有着善良。况且,他还没必要跟一个被宠坏的小屁孩计较什么。

    马尔福点点头,脸色明显好转了不少。他也伸出手来,两人的手掌轻轻一触。

    “御剑飞仙,没错,我家的几本藏书上专门提到过,是天朝人广泛使用的飞行技术。不过,这在英国大概是被禁止的。”握手完毕,马尔福轻声说,“总之,欢迎你来英国。”

    握手时的德拉科·马尔福摇身变成优雅贵族的姿态,这一瞬才终于展现出古老巫师家族的良好礼仪风范。

    这一幕让哈利波特内心有些摇摆,他也犹豫着是不是伸出手去,跟未来的同学表达一下友善。但很快,马尔福的印象分又丢了个干净。

    “噢!看那个人!”马尔福突然扬起下巴叫道。李暮和哈利循声望去,他们看到海格站在前窗,高大的身子几乎把从窗户射进光线全部遮挡完了。

    海格两手各拿了一只大冰淇淋,虬结的发须下扯出一个憨厚和善的笑容。他对着李暮和哈利露齿而笑,那感觉很是阳光开朗——虽然那牙齿实在有点黄,蛀牙也不少。

    “那是海格,他在霍格沃茨工作。”哈利解释着,他隔着玻璃,冲海格笑了笑。

    “是吗?我也听说过他,他是一个奴仆对吗?”马尔福没看到哈利的动作,自顾自地说了些轻蔑鄙夷的话语,“我听说他是一个野人,住在学校操场的一个小房子里,总是喝醉酒,想使用魔法却往往烧了自己的床。”

    他越说越是不屑,李暮也禁不住深深皱眉。看书的时候感觉还不深,这时当面听着马尔福的刻薄言语,他心里也难免涌起些不爽。本来他还想问问另一名留学生的消息,这时候也按捺下来。

    这可不是年龄幼小或缺乏教养的问题,而是源于深植内心的偏见和歧视。无论在哪个世界,种族主义和极端主义者都会让大多数正常人心怀不爽。

    李暮从小被李剑民老头儿要求要修身养性、冲淡平和,可还是忍不住哼了一声。抛开原书不提,至少通过短短几个小时相处,他觉得海格是个不错的朋友,实诚热心和善。

    他扭头观察哈利。哈利波特脸色十分不好,铁青里泛着愤怒的红光。看样子,用不着等马尔福在火车上进行挑衅,这两个小家伙注定无法结成朋友了。

    而德拉科·马尔福显然一点儿都没有继承上位者察言观色的本事,他完全没注意到两人的态度,兀自喋喋不休着。从海格谈到了哈利的父母,哈利只是哼哼两句敷衍了事,他已经不想在这个人面前谈起已逝的父母。

    然后马尔福又说起麻瓜根本没有资格进霍格沃茨。

    “我听说古老的天朝很讲究血脉传承,你们那儿总不会有麻瓜巫师吧?你父母一定也是很厉害的巫师吧?”

    “不,我没爹没娘,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李暮淡淡回答。

    真实所见的马尔福颇具话痨属性,让他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憋在庄园里太久没跟人说话了。而现在,饶是话痨的马尔福也哽住了,嘴巴里囫囵着发出“呃……”的声音。

    从天上掉下来的?什么意思?这是句玩笑吗?这个时候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才好呢?……马尔福一头铂金短发的小脑袋瓜子半天没转过弯来。

    还好这时传来摩金夫人的声音:“好了,你们的衣服做好了。”

    做衣服的时间其实大部分都花在测量体型上,测量结束后,那女巫拿出布料轻声念叨一句咒语。黑布就自动剪裁拼接起来,变成了红底黑面的巫师长袍,整个过程只花费了几分钟功夫。

    李暮和哈利都飞快地跳下板凳,付完钱后往门口走去,背后传来马尔福的声音:“唔……那好吧,霍格沃茨再见。”

    “嗯。”李暮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哈利波特更是不想理会,直接扑向了大门之外。

    海格等在门外,把冰淇淋分给哈利和李暮一人一个。然后他们边走边聊,大部分时间都是哈利向海格问着问题,譬如什么是魁地奇的。

    而李暮已经暂时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冰淇淋上。他来到这世界已经有十个年头,十年里一直在深山老林里呆着,哪儿吃过这些零嘴?

    而且魔法界的冰淇淋由特殊魔法炼制,以天然冰元素凝聚……还真是好吃啊!

    接下来他们先去隔壁丽痕书店把要用的书本买下,又在街上乱晃一阵,买了坩锅、天平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

    让李暮高兴的是这里竟然还有朱砂和黑狗血卖,甚至还有黄符纸——虽然加起来也只有寥寥几叠。看着李暮高兴地买下这些“没什么用”的东西,海格有点莫名其妙,不过他最终还是什么都没问。

    天色逐渐黑沉,太阳一路往西,在天际层云边投映出一片浑黄。哈利和李暮的购物清单上,一条条需求项目都被签字笔划掉。

    “就只剩下手杖没有买了——对了,我还没给你买生日礼物呢,哈利。”海格忽然说到。

    “噢,哈利,今天是你生日?”李暮一惊,终于也想了起来。改变哈利波特人生轨迹的日子、海格从德思礼一家找到他的那一天……也就是今天,正是哈利的生日来着。

    思虑已定,李暮笑起来:“既然这么巧,我也得买点东西送给你才行。”

    (本章完)

第9章 生日礼物() 
    听着海格和李暮的话,哈利面色有点泛红。他讷讷地呢喃着:“你们……你们不必……”

    长这么大,他始终渴望渡过一个美好的生日,但这永远是个奢望。在德思礼家,他从没享受过哪怕一次生日仪式,至于生日礼物……去年似乎是一副衣架,和一双弗农姨夫的旧袜子。

    而现在,哈利感觉自己正经历一个这辈子最美好的生日。他见识了一个之前完全想象不到的魔法世界,认识了海格和李暮这样很好的朋友,甚至即将收到这十一年中最好的生日礼物。

    第一次,友谊的温暖像热水般涌上他心头。

    “哈哈,咱们是哥们嘛,生日礼物怎么能不送呢?”李暮倒是厚着颜面把今天早上才认识的哈利当作了多年老哥们,“对了,这个,我想你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李暮就伸手入怀一阵掏摸,拿出一面银白色的圆镜。镜子在太阳下熠熠发光,耀眼夺目。

    “护心铠,能够从内到外防护住你的心脉,保护你不受重大伤害——这一款据说是蜀山道学院最新研制出来的,效果十分不错!”

    哈利只好说一声谢谢,接过银镜,贴身放在内衣兜,就发现镜子像是有意识般,已经自动变成合适的大小与形状,看上去像是一幅银色铠甲般贴在自己身上,但却丝毫不觉得身上多了什么东西。

    哈利不由得暗叫神奇,脸上却又闪过一丝复杂难明的神色。哪怕是之前从未涉足魔法界的他,也早就看出来这“护心铠”的神奇和珍贵。

    “哈利,我想我应该送你一只猫头鹰”海格微笑地看着哈利和李暮,“蛤蟆很多年前就不流行了,而我不喜欢猫……一只猫头鹰,再好不过的选择。”

    不必等到回话,海格几乎是提起还没反应过来的哈利就向前走去。相比起山丘般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