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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驯鹿-第74章

小说: 驯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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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第二天我在家睡觉的时候,他们赶回来拼命加班。
  我弱弱的说:“你们吃了我三千多的小龙虾… …”
  所有人都围上来给阿大加油。
  “今晚我请客今晚我请客… …”我痛哭流涕的求饶。
  陆云生站在办公室门口看我被虐,还颇为愉悦的点了几个菜和酒。
作者有话要说:  

  ☆、第 91 章

  持续了几个月的周年庆典活动后,这个收尾性的宴会更像一个公司内部的狂欢晚宴。除了公司内部员工,还邀请了长期合作的一些作者和广告商。于是编辑和作者抱团,领导和广告商抱团。
  我独自拎着酒杯走到边上,突然瞧见人群中两名西装革履的男士,各自带着含蓄礼貌的微笑。我忍不住笑了,其中一人好像有感应似的望过来,对视之后微微一笑,朝我遥遥举杯,我晃了晃杯子的酒表示回应。他和身边的陆云生说了一声之后迈步朝我走来。
  我用手指试探,他用嘴唇问好。
  “你怎么来了?难道是作为陆云生男伴来的?”我不怀好意的笑。
  “陆云生说完我是个潜在的大客户,非要把我拉来。”
  “真的假的?”我笑着问。
  “假的。”他抬手抿了口杯中的香槟,侧头看我:“是我自己想来,我回来之后一直给你打电话你都不接,这是为什么?”
  “有吗?”我避开他的视线,假装漫不经心的问:“可能手机出问题了吧,我都好几天没用手机了,你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想对你表示一下慰问,听说婚礼取消了?”
  “恩,是啊… …不过礼金不退哦。”我强调。
  他忍俊不禁:“你应该还没拆封包吧?不然你不会说这话。”
  我疑惑地看着他。
  “封包里没有钱哦,里面只是几张张芬兰的明信片,价值二十元。”
  我气愤不已,骂骂咧咧:“你小气得可以哦!这都送得出手!莫绯结婚你封了一万八不是吗!区别那么大!过分!”
  他笑得前俯后仰,但是没有解释。
  我突然就明白了,他是一开始就不相信我的这个婚会结成,于是更加生气,丢下他就走开了。
  在找酒的途中碰到正在和社长说话的陆云生,他一把拉住我,夸了我几句之后示意我向社长敬酒。我毫不含糊的灌下一整杯酒。社长惊讶地夸赞我豪爽,然后像是为了配得上这夸赞,我扯住一个端着托盘在场上游走的服务员,一杯接一杯的灌酒,其实我喝的哪里是酒,分明就是我的血。陆云生劝都劝不住,直到服务员仓惶逃离,而我连连打嗝,面前社长惊讶的脸已经变得僵硬了,我才意识到自己犯浑了,发热的脑袋此刻冷下来。我连忙放下酒杯,一只手捂在嘴上,眨巴着眼睛抱歉的说:“失礼了… …我这人就是禁不住夸,这杯子又太小。”
  陆云生也连忙出来打圆场:“她这人就这样,今晚是太兴奋了。”
  社长呵呵一笑,问陆云生:“对了你刚刚说她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大,悦乐杂志部的编辑。”我往人群中看了一眼,打了一个招呼,回头笑着说:“那边有作者找我,失陪。”然后一溜烟跑走了。
  躲开众人和宋清,我一路溜到了停车场。虽然喝的是香槟,但是好像也有点醉了,否则怎么会看到陶可林?还坐在我锁得好好的车中,他静静的坐在里面注视着我。我打开包找钥匙,翻来覆去却怎么也找不着。他从里面打开车门,我手脚并用的爬进去,第一次觉得车后座那么狭小,我与他肩膀抵着肩膀,脸也挨得很近,虽然关上车门之后灯就灭了,只剩下车后的一盏应急灯微弱的亮着,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柔软又温暖,我才发现自己是那样的怀念。
  我想和他说话来着,却一个字也发不出。这样沉默又梦幻的时刻持续不到一分钟就被人打破,然后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我先伸出手碰了碰他的脸颊,然后他欺身上来,干燥的唇瓣划过我的锁骨,一小串流连的电流让我舒服的叫了一声,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狂风般的席卷了我。
  “可以吗?”朦胧中我听到他不成语调的声音,还有点抖,我以前总是笑他这种精虫上脑的语调,但每每想起来总觉得那带着致命的性感,那简直颠覆我的三观,觉得有生之年一个女人能听到她爱的男人这样对她说话,也大概是天籁之音了。
  我没有说话,但是抱紧了他,他背部的肌肉紧绷着,然后长舒一口气靠近我。
  封闭的车内,只能听闻我两的呼吸声,他坐在另外一边闭目养神,过了一会才伸出长指,按下某个键,空气流通起来。这也似乎预示着我们不得不面对方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从车座下捡起衣服,迅速穿好,也终于在包里找到了钥匙,期间他没有看我一眼。我走下车回到驾驶座,点火之后他也穿好了衣服。
  “我还能来找你吗?”他拿起衣服问,声音沙哑得让人心动。
  找我干嘛?□□吗?可是我却装作毫不在意的说:“为什么不呢?”
  他没有回答,走出去了。
  如果我能看见我自己,我一定流泪了,而且浑身发冷。因为我知道自己根本没醉。
  不要,不要再来找我了,放过我吧。
  我在不安中过了两天,然后凌晨他打电话过来,约我出去喝酒,我已经躺在床上且第二天还要上班,但我还是挂了电话换了衣服出门。
  他就在楼下等我,黑色的车身线条流畅,好似一只虎视眈眈的野兽,在黑暗中盯着我。我刚刚走近,车窗就降下来,他坐在里面,双手交叠圈着方向盘,侧着脸看我,目光像钩子。
  我坐上车,才发现他并不是找我出来喝酒的,车厢内弥漫着厚重的酒味,我忍不住皱眉,然后他吃吃地笑了,倾身过来,贴近我的脸,温热的气息扑打在我脸上。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是不是所有男生吻起来的时候都像轻易爱上一个女生的样子。
  我兴致不高,待他的唇往下移的时候推开了他。
  他没有防备,因为醉酒还有点摇晃,被推开之后脸上写满了不悦,挑着眉看我。
  他在怨我吗?他在恼我吗?诸多的问题在心口绕来绕去,最后发现自己只是想知道,他还爱我吗?
  这一刻我却非常不想惹恼了他,只是低低的说自己不方便。他轻叹了一声,压抑涌动的□□。他没再强求,但仍靠过来亲我,熟悉又陌生的吻。他抚摸着我的肌肤,用很轻很轻的声音问:“你怎么能这样呢?”
  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想问,但是直觉若是接话又会引发不必要的争吵,所以闭嘴。我们分隔的时间并不长,可是他的变化却不小。也许是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整个人的气质变得内敛严峻不少,话也变少了,那可爱秀气的笑容再也没见过。我怀念以前的他,但也格外珍惜现在的时光。
  再联系是约炮。
  而见面只剩下打炮。
  见面的地点不是在家里就是酒店,连一起吃饭的次数都寥寥无几,每周两到三次见面,每次见面都会送我价值不菲的礼物,而我全凭喜好选择收下或不收。奇怪的相处模式,我却在其中不亦乐乎。
  如果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有这种心态多好。
  虽然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没有多少让我记忆深刻的时刻。可是他在我的生命里,大概是像香烟一样的存在,食不知味但却深陷其中。小妆说我的形容不贴切,但我们毕竟都没抽过烟,也不知道到底对不对。
  周末我想约他到家里吃饭,可是他说他要加班。
  为了不漏失他的约会时刻准备着,下班之后推掉所有事情在家等电话,我不回家于是何溪反应过来,接着是敏感的莫绯,然后悄悄问我是不是和他又纠缠上了,我沉默代表肯定,她很抓狂,可是也拿我没有办法。
  我好像走进了一个死胡同,变得更加狭隘,说他面若冰霜也不至于,但很多时候都是面无表情。所有我会因为他偶尔对我露出的温和笑容,或者是心情愉悦时和我多说几句话而开心,但这开心也持续不了多久,很快我就会想到,他那样的人,对谁都和颜悦色的不是吗,有什么好值得高兴的。
  空出来的时间我陪妈妈去逛大卖场,却在冷藏货架前看到说要加班的人,这是重新在一起之后我第一次看到他穿西服以外的衣服,整个人看起来简单又活力。他和叶以桂说说笑笑,随手拿起一罐酸奶看日期,这个时候两个女生推着购物车走近,他头也没回就准确的将酸奶放入了购物车,然后一行人转身走过来,我心跳如雷,下意识的就侧身避开了他们,然后悄悄看着他们走到另一排货架前讨论哪一种酱油好。
  我整个人有些懵,因为我看到的,好像是以前的陶可林,笑容灿烂气质温和的大男孩,和与我相处时露出的气质截然不同,他每次见我的时候都是穿衬衣,或者干脆下班之后工作服不换就过来了,一副正正经经的样子。我不知道自己心里此刻是什么滋味,委屈吗?疑惑吗?恼怒吗?好像都不是。这段时间我的心态的转变全是因为我觉得他变了,但是现在突然发现,人家根本没有变,他还是那个他,只是对着我时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把所有温暖和亲切藏起来,只用硬邦邦和冰冷的肢体以及语言面对我。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我真的糊涂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92 章

  虽然我觉得我们现在很不适合谈这个,但我还是熬不住,半夜一点钟打电话给他,让他过来。
  他被我吵醒,迷迷糊糊的听不懂我说什么。
  “陶可林,你过来一下好吗?”我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
  “恩?”我听到那边被子掀开的细微声音,我想他现在应该是下床了,接着我听到很轻的脚步声,他走出了卧室关上房门,才接着说:“现在几点?”
  “一点。”可是你也常常两点钟把我叫到酒店不是吗?
  他似乎笑了一下,声音终于变得清明:“我现在可不住你隔壁,怎么能随叫随到呢?”
  我知道他现在不住隔壁,也许是重新租了房子,也许在家里住…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他是自己住或者是和家人住,那么刚才他为什么要下床走出房间接电话呢?这个意思让我胸口遭受了重重的一击,我有好几秒没有办法思考和说话。被我忽略的细节纷杂交至,大卖场里推着车子走在他身边的女孩,晚饭时间从来不接电话,他甚至没有告诉过我他现在是住哪里。
  “何水?”他的声音把我一丝理智拉回来。
  我轻轻应了一声。
  “早点睡吧,我一有空就去找你。”这句话说不上是安抚还是敷衍,我的大脑变得很迟钝,一直没有回话,在他即将挂电话的时候,我握着手机问他:“我们现在的相处方式,是不是太畸形了?”
  他挂了电话。
  我钻进被窝,恨不得把自己捂死,痛苦只是自己的,他根本不在乎。翻来覆去很久,我起床换衣服准备出门,却听到尖锐的门铃声。我丢下衣服,几乎飞奔而至,连显示器都没看就开了门。幸好是他,不然我这么衣衫不整的万一来的是抢劫的,那就小命休矣。
  他站在门口,穿着的是白衬衣和西裤,好像他真的加了一天的班,我在大卖场只是认错了人。
  我站在门口没有动,他却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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