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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青梅来了,竹马快逃-第1章

小说: 青梅来了,竹马快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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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青梅来了,竹马快逃
  作者:菩提
  文案:
  年幼时,我对阿哲说的最多的话是:“假女子,你干嘛总是跟在我屁股后面当跟屁虫,羞羞羞!” 少年时,我对阿哲说的最多的是:“阿哲你个雌雄一体的变异品,不要老缠着我行不行?” 打架的时候,我对冲过来帮我的阿哲说:“你还是不是男人,给我把他撂倒喽!” 阿哲顿时像一头炸了毛的狮子般扑了过去…… 在我以为我要死的时候,我对阿哲说:“若是有来世,我不做你的闺蜜!” 阿哲是同我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只要我闯了祸,总是要他来替我摆平! 他从来不问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是我的错还是别人的错只要是我的事,他都不管不顾,像一个守护着公主的侍卫般忠诚的为我处理所有后患……
  标签:甜文 宠文 搞笑
  ==================
  ☆、楔子
  黑暗,无尽的黑暗。
  我在黑暗中一直在走,一直在走,我走得很累,很辛苦,仿佛一个始终找不到光亮的求生者;又像一个在茫茫大海溺水的绝望者,无论我怎么努力游啊,都找不到岸,无边的海水将我一点点淹没。
  绝望!
  绝望!
  突然,不远处微弱的亮光升起,求生的意识令我拼命地向那边奔去……
  “醒了!醒了!刘大夫……刘大夫,快看,病人醒了……”
  耳边传来一声喜悦的惊呼!
  我的意识却还是混沌的,不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可我那种恐惧的,在无边的黑暗中绝望的感觉还在!
  因此,我努力的睁开眼睛。
  一片刺目的白色顿时映入眼帘,白的墙,白的床,穿着白色衣服的医生和护士……
  我在哪?
  意识终于回到我的脑中!
  想起来了,刚刚,是的,刚刚我快要死了。
  这是一个残酷的,但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刚刚只不过是又昏迷了一次,是侥幸地被医生抢救了过来而已。
  我记起来了,我得了肾癌,这样的情况如今越来越频繁,每隔几天,甚至是几个小时就会发生一次,每发生一次,我昏迷一次,被医生抢救过来一次,可是……
  不知道我的下一次昏迷还能不能被医生抢救过来。
  可我,此时突然很想见阿哲,那个和我一同长大的男孩,我的青梅竹马。
  “帮……帮我……叫阿哲……过来!”我看着护士小梦,吃力地对她说。
  她是负责我的护士,因为从我住院一直在陪着我,也经常听我讲阿哲的故事,也知道阿哲是谁。
  她对我点了点头,拿起我放在床头的手机,拨通了阿哲的电话……
  刘医生象征性地安慰了我几句,便走出了病房。
  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往往比平常人多了几份淡漠。
  我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病房门口,接着又绝望地看向窗外。
  窗外正对着我病床的,是一棵很大的枫树,此时刚好是秋天,秋色染红了枫叶,也昭示着离别。
  很快,阿哲就赶了过来。
  他还是和过去一样,他一直都是这样,只要我有事,他总是第一个赶到。
  不同的是,这一次不是我叫的他,是我的护士。
  进门的时候,我一眼看出他的眼圈红红的,可是却笑着对我说:“文静,没事的,没事,过几天咱们就可以出院了。”
  我知道阿哲是在安慰我,努力的点了点头,没有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病情,我也勉强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像以往一样霸道地对他说:“出院以后你要带我去吃好吃的!”
  他笑得更加灿烂,而后用力点头,从鼻子里重重的发出一个音节:“嗯!”
  但他却趁着我闭眼喘息之际,偷偷用手背擦拭了一下眼角,我刚好睁眼看到,却不捅破。
  我知道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在我面前流泪!
  我说:“其实,就算是死也没什么可怕。我听……听人家……说,人死之后……还有来……来生,到时候,我……我一定……一定不做……你的闺蜜!”
  ☆、001掉了一只鞋,该死!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可是真正和你有缘分的,能够陪着你走到最后的人却寥寥无几。而在这寥寥无几中,能够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对你不离不弃,舍身相救的人就更是少之又少。
  可我很幸运,阿哲就是一个和我有缘的人,而且是能够一直陪着我走到最后的人。
  也是一个能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对我不弃不离的人。
  阿哲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我和他同住在一条胡同里面,他家在胡同的南边,住的是别墅;
  我家在胡同的北边,住的是经济适用房。
  阿哲的爸爸是高干,有司机,有保姆,阿哲的妈妈走路的时候,总是鼻子孔朝天,对我们这些住在经济适用房里面的普通人家的孩子看也不看一眼。
  可是阿哲是和我在一个班级上学的同学,就是这样一点,我们是带着一个同字的。
  从幼儿园大班开始,阿哲就和我分在一起。
  也可能是阿哲的妈妈走路的时候总是鼻子孔朝天,幼儿园里面的小朋友都不喜欢她,因为不喜欢她,就连累了阿哲,而我,就是这个幼儿园的女魔头,我是第一个和阿哲作对的人,并且把阿哲整治得服服帖帖,成了我的死跟班。
  不知道阿哲的妈妈是否知道当她鼻子孔朝天走路,对我们不屑一顾的时候,她的儿子阿哲,在对我俯首帖耳,惟命是从。
  阿哲长得秀秀气气,文文静静,虽说是个男孩子,可是很像女孩子的性格,做事很胆小,而我邹文静,虽说是个女孩子,可是班里的小朋友都怕我,更不要说我们住的那一条胡同里面的无论是胡同前面还是后面,无论是住在别墅里面的阿哲,还是住在经济适用房里面的和我相似的人,他们都怕我,当然我说的是同龄人。
  可是说来也奇怪,我对阿哲不是拳打脚踢,就是指手画脚,吆三喝四,可是阿哲竟然一点不恼,反而成了我的铁哥们,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即便是我把他打得一边哭,一边擦鼻涕,可是还是跟在我的身后寸步不离。
  年幼时,我对阿哲说的最多的话是:“假女子,你干嘛总是跟在我屁股后面当跟屁虫,羞羞羞!”
  可是阿哲像没有听见似的,从衣兜里面掏出一块巧克力,对我说:“给你,可甜呢,明天我还给你拿!”
  少年时,阿哲还依旧跟在我的身后,无论我怎么挖苦他,损他,他都不恼。我对阿哲说的最多的是:“阿哲,你个雌雄一体的变异品,不要老缠着我行不行?”
  可是阿哲笑了笑,很温和地对我说:“文静,我给你背书包吧!”
  在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我对冲过来帮我的阿哲说:“你还是不是男人,给我把他撂倒喽!”
  阿哲听了我的话,顿时像一头炸了毛的狮子般像我的对手扑了过去……
  阿哲是同我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只要我闯了祸,总是要他来替我摆平!
  他从来不问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是我的错还是别人的错只要是我的事,他都不管不顾,像一个守护着公主的侍卫般忠诚的为我处理所有后患……
  随着年龄的一天天长大,阿哲虽然还是像以前那样和我寸步不离,可是明显有i自己的主张,有的时候甚至想造反,想提我当老大。
  哼!做梦!我永远是他的统治者!
  都说男人和女人没有真正的友谊,我就不信,我和我的男闺蜜阿哲就能证明给你们看!
  阿哲是我的男闺蜜,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那种纯纯的铁哥们,就是无话不谈的那种。
  我的心事对他毫不隐瞒,他的心思我也能一猜一个准。
  他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就能明白他在想什么;我的一句话:“我饿了!”,他也能知道我又馋了,想吃肯德基。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用嘴撇撇我,用手敲敲我的脑袋:“一会我顺路当稍给你买来,少吃点,别撑死了,别忘了,下周还我一顿麦当劳!外加一瓶可乐!”
  你瞧!他就是这样小心眼!唯恐自己吃亏!
  不过话又说回来,每次都是我赚他的便宜,至于下次还他的麦当劳和可乐,指不定是什么猴年马月的事情呢!我早就忘光了,即使是他突然提起,我也会装聋卖傻地说:“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记得了?有话不早说,我刚从肯德基出来,下周再说吧!”
  不过他也不恼,总是揪揪我的头发:“耍赖!”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然有八婆八卦说我和他是恋人,怎么可能啊?简直是胡吣!
  看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就他那样,英俊和他不沾边,潇洒和他无缘,高大和他的身高是反义词,整体来说就是稀里糊涂,马马虎虎能看出性别来就不错了,这样的一个男即使他抓着我的手,我也不会对他放电。
  说起我心中的偶像一直在变,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是白眉大侠。
  当时听的是评书,用收音机,我仅仅知道白眉大侠是白色的眉毛,武功很高,有这样一个男人陪在身边,什么妖魔鬼怪,地痞流氓,豺狼虎豹,我都不用担心,他背上我一飞,第一脚踩树上,第二脚就云里雾里了,多安全!
  后来看电视,我的偶像变成了小李飞刀!
  那武功比白眉大侠更上一筹。专门用飞刀扎坏人的哽嗓咽喉,从不失手,一招毙命。
  关键是人长得太帅了,我每次看到小李飞刀一出场,就努力睁大我的一双无法睁大的小眼睛盯着他看,心想我要嫁就嫁这样的男人!太爽了,太酷了,太帅了,太有男人味了!
  oh!mygod!
  因此,当看到相貌平平的阿哲,我这么高的眼界,怎么能够喜欢上他呢?
  笑话!
  说起我的相貌其实也没有什么特点,掉到人群里面几乎看不见,小眼睛,小鼻子,矮矮的鼻梁,更气人的我的眉毛,淡淡的,少得很可怜的几根毛,似乎像大火烧过的圆明园,残缺不全。
  不过还好,形容我的五官有一样是褒义词,就是形容女人的小嘴。这个词我能用。小鼻子,小眼睛听起来都是贬义词,但是一听到小嘴,似乎有了一点自信。
  我长着一个颇觉自豪的小嘴,而且抿嘴一笑,还有两个小小的浅浅的酒窝,
  因为除了这个,我实在找不到自豪的地方。
  我的酒窝用我的话来形容是可爱;可是到了阿哲的嘴里一说就变味了:“别人的酒窝长在脸上,多好看,你的长在嘴角,馋人的表现!嘴小,吃东西却狼吞虎咽的,慢点不行吗,忙死啊,也没人和你抢!”
  他就是这样打击我,气死我了!
  阿哲总是说我缺少女人味,像个女汉子,我很不高兴我,我一定要培养自己的女人味,不为别的,就为了气气他。
  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为了增加自己的女人味,养了飘逸的长头发,又买来几件自认为是时尚漂亮的新衣服,换掉了脚上的旅游鞋,穿上高跟鞋,可是因为不习惯,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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