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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时间的回纹针-第68章

小说: 时间的回纹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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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趴在雪上,照了冰裂隙的照片,给你发回去吧。炫耀一下,这是我想让你和我一起记住的神奇瞬间。 

  代问两位妈妈和沈伯伯好。 

  良爱钧于×年×月×日 

  冕良给远钧的第七封email。 

  远钧,这次想和你聊聊极光。 

  “破译极光的密码,就能找到白雪皇后的宫殿。”记得你和我这样说过。说起来,我后来没继续研究数学转来学物理,是因为你啊。 

  事实上,极光和白雪皇后,当然没什么关系。 

  极光是常出现于纬度靠近地磁极地区上空,大气中的彩色发光现象,因太阳活动区的带电高能粒子流,使高层大气分子或原子受激发或电离而产生的。我的工作,就是每天晚上,呆在观测站的小木屋里,等光。 

  就在昨天,我去观测站,习惯性地打开仪器,调好屏幕,漫不经心地走到户外透一口气。然后,我就看到一条从东向西、宽得几乎横跨整个天空的巨大彩带,彩带的下部有如窗帘的下摆一样妙然掀动,白里透绿,红中见粉。远钧,那就是极光,我在南极第一次看到的极光。 

  我不是初见极光,但无疑,这次我特别被撼动。我习惯用我的专业,解释我看到的一切,可我面对着这样的自然之景,却束手无策,深受打击,我似知其因果,又不知其因果。那些存在脑子里的公式定理,好像完全无法帮助我理解我看到的事物。 

  远钧,面对那样情境,我觉得自己渺小,无知,好像白痴哦。 

  亲爱的,你的白痴老公,终于在南极,见到了梦寐以求的极光。 

  这一刻,你要和我一起铭记。 

  良爱钧于×年×月×日 

  冕良给远钧的第八封email。 

  远钧,今天我帮忙通了下水道。这是件好笑又疯狂的事情。 

  知道格罗夫山吗?是南极六十四座冰原岛峰的总称,极少数没有被冰盖完全覆盖的山脉峰峦之一,被誉为南极最壮美的地方。因为气候关系,格罗夫山是全球最大的陨石聚集地,拥有地球上最丰富的陨石资源。南极陨石因其地球年龄最长、原始状态最好等特点,成为科学家进行深空探测的最好素材,其身价贵比真金。  

  喏,我的朋友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宝地的,问题是他们都捡疯了,以为是进了钻石洞吧?带回了5300多块石头,最后是被我们领队下令让他们回来,他们才恋恋不舍离开那里。 

  我的朋友们这次探险,开着雪地车出去长达约六十天,回来的时候,洗澡时搓下的污垢,竟堵塞了中山站洗澡间的下水道。远钧,我当时想,我要是60天不洗澡,你会把我怎么样? 

  这是我帮忙通下水道,想你的瞬间。请你顺便想象一下60天没洗澡的我是什么味儿的吧。 

  还有啊,亲爱的,我快回去了,等我。 

  问两位妈妈和沈伯伯好。 

  良爱钧×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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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这章抄非常狠,所有科普方面都是抄来重组的 

  稍后会提供资料 

  关于南极极昼和极夜的事情,其实我也不懂,但是因为一份资料上有写,南极到了二月下旬极夜就来了,所以,我觉得时间似乎还合的。 

  韩同学去南极是冬天,因为要下雪了嘛,我前章提到的 

  船到南极也要段日子了吧 

  南极的夏天到2月中旬就结束了 

  再看看我最后封信中提及的,冕良的伙伴们去格罗夫山就去了六十天 

  冕良有没有机会看到月亮呢? 

  有的 

  二月下旬极夜就悄悄来了,他看得到月亮的。 

  冕良去南极来回算起来可是有小半年呢。  

  这是我想当然的,我希望对这方面有研究的朋友能帮助我解答一下,我这样解释对不对。   

  第五十六章   

  就是家了 

  挺幸福的一章   

  第五十七章   

  这章琐碎,怀旧 

  节选部分 

  日子安稳,岁月静好,冕良忙碌之余,也去赶了回流行。是LA的球疯同学,说最近在试着写博客,于是冕良就被博客撞了下腰,撞的还不轻。 

  他倒没自己去写博客,不过常在球疯同学的博客上留言,然后发现其实钩子也有博客,就上去看了看。钩子的博客上,抬头放着冕良做的那份企划书上的一句,“我们不知道画者是为谁画了那些画儿,但我们知道这样被人爱着是幸福的。” 

  冕良一时间激动的肾上腺素狂升,忍不住就匿名留言,大大夸赞了一通老婆。不,应该说,是以读者的身份赞美了一个画者。 

  回家后,心情仍不能平复,问远钧,“你写不写博客?” 

  远钧说,“写。你也写吗?” 

  冕良理智尚存,“不,我不写,我就是想问问,你是不是也干那么娘们的事情?” 

  远钧半凉不凉回应,“这不废话?我不娘们你儿子咋生出来的?” 

  冕良傻住,无言以对。倒把韩妈妈乐够呛,乐足三天,还巴巴打电话去说给骆韶青听,把儿子的糗事宣扬的满世界知道。   

  第五十八章   

  远钧去北极看老公了 

  好像格尔达去找她的加伊   

  第五十九章   

  曾经,冕良托赵主编对钩子说  

  你一定会抓得住她遇见的那只鬼,墙也很容易被拆除,随着时间的过去,人的很多习惯也会慢慢改变。  

  冕良可能永远不会知道,那话给远钧多大的触动。现在,那些话,因为她和他对自己,对爱,对未来的不放弃,都应验了。  

  坐在冕良书房,想念冕良,翻阅钩子画册的远钧  

  最爱看其中一页  

  那张铺满色块的画页上,清清楚楚的印着,“那些色彩,是时光的印记,稍纵即逝,坚如磐石。”  

  好像没人发现,后面多出来的四个字,和钩子的笔迹不一样哦  

  科学家也会有粗心的时候。   

  第六十一章   

  写完我的变态前言就开始我的话痨后记了。真的有人,有耐心读吗? 

  无论是不是有人有兴趣,我还是想交代一下的。 

  我的远钧哪里第一? 

  能那么用力的爱一个傻小子,凭这份执拗,她就足够天下第一了。 

  骆远均很自信,她的自信有一部分,是因为她确实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儿,但大部分自信,是因为她也是个认真的,固执的,相信着自己的理想,并因着那些相信,努力让自己活的更好的精彩的女人,她是因此而自信。这样的女人,理应天下一。 

  远钧很少流泪,在这篇故事里,她小小哭过一次,挂了几点鳄鱼泪,当着冕良的面,但很快就过去了。即使是和冕良闹最惨,要分手的时刻,她都没哭。哭最惨的一段,那章我只放了简介上来,是和冕良婚后,在她们争吵过也和解过的广场,远钧狠狠大哭了一次。她哭的原因,是觉得冕良瘦太多了,把她的大抱枕给弄没了。无论很多读者怎么的不理解冕良,但我家远钧爱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哭的远钧,天下第一,狠狠哭泣的,依然天下第一。 

  对很多人来说,冕良坚持的原则是对远钧的残忍,但我的远钧更重视的是,她被一个什么样子的人爱,这比她得到一份什么样子的爱情来得重要。并没有期许那天下唯一的限量版,这样的骆远均,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远钧有钱,但并不因财骄横跋扈。 

  远钧有貌,但她最美的一刻,是因为她常常忘记自己的美貌。 

  远钧骄傲,但她的骄傲来自于她所拥有的一切是她自身实现,她理应骄傲。 

  远钧刻薄,但她的刻薄自夸是生活的沉淀言之有物。 

  远钧也任性嚣张,但她的嚣张率性可爱。她任性妄为,但她也坦荡荡接受妄为的结果,重点是她不会自怨自艾,一边伤了人,一边还作出比任何人都更可怜的脸。 

  同样是千金小姐,远钧从小长到大,人生也不顺遂,可我觉得,如果是这样生活的有钱人,我会敬重和喜爱。有钱,美丽,骄傲,嚣张,刻薄,但能自持,自省,对家人,对朋友,远钧对自己尽力了,这是最重要的。 

  我们活着,肯为自己的心,自己的人生,这样尽力的人不多。 

  骆远均,就是天下第一。 

  韩冕良为什么这样的? 

  在写冕良之前,还是说说我自己吧。我不是个乐观的人,我不乐观,大概也因为我是个小人物,猥琐贫穷,没见过世面 ,个性不好,没有健康的价值观和社会观,啊~~对,人品还糟糕。因为我知道我渺小,所以我鲜少能在任何影视作品或者小说里,将自己顺利代入主角的情绪。除非,那个女主角和我差不多德行,人品都很糟。我是那种很较劲儿的,会第一时间体谅配角心情的人。 

  因为我是这样的,所以,我知道,我永远写不出被万人拥戴,敢信誓旦旦,轰轰烈烈对着男主说,“我要你一辈子记得我。”的那种女主。 

  我也写不出勇气可嘉,惟我独尊,气势如虹,又霸道多金,矢志不移的男主角。 

  我喜欢的作家说,“男人都是禽兽。”深以为然。 

  尤其,那种强势的,信奉丛林原则的,胆色过人,有勇有谋,藐视规则的男人,我从心底里不信任。这些人很容易获得世俗认可的成功,他们也很懂得怎样勇往直前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他们的勇气可以劈开一座山,并不理会山里的生物会因此而怎样生存。爱的时候有勇气,变心的时候也一样有勇气。 

  当然,在言情小说里,这种男人是不会变心的,而且还都特专情,也只是在言情小说里。我死都不会忘记,曾经有个女人怎样和我抱头痛哭,声泪俱下,“别伤害爱你的人,太残忍太残忍了……” 

  也是那样强势的男人,相爱的时候,也是奋不顾身啊,说变也就变了。这世界的不变,需要很多东西去约束,世俗,伦理,自身的原则等等等等,蔑视规则的人,是不放这些在心上的。 

  其实,我对爱情很尊重,哪怕是变心,劈腿,我都尊重。但我希望,能做的好看一点,如果真的不能违背自己的心,也尽量拿出诚意,不要将事情做绝。 

  我总是会想起张学良,传说中,他用枪抵着于风致的头逼于风致答应他娶赵四小姐,他可真勇敢。这样的人赵小姐也敢嫁?看起来,张学良给了赵小姐这样的信任,他会负妻,不会负妾,由此可见,女人还是当人家第三者方能活的快乐点。^_^ 

  也会想起《战神》里不羁的追风少年陈零。这个男生因为以前的床伴,就是对他来说,有xing爱无情爱的床伴晴美,因为嫉妒,很恶劣的欺侮了他最爱的那个女孩儿绮罗,就威胁晴美,“你敢再动绮罗,我会杀了你。”我相信,所有的女人都爱零这样的男生吧?但我不爱,我当时的感觉象吃了只死苍蝇。看看,做女人不需要强悍的。很不幸,我都写不出柔弱如绮罗这样的女生。我是配角的命。 

  因为,我是配角,所以,我的文章里,男主角永远不会是出言铿锵的陈零,也不会是为了心爱的女人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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