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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请你站在原地等我-第8章

小说: 请你站在原地等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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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会梦见乔梓修,那个至死也认为她喜欢自己的傻瓜。苏留年曾经问过她,那个为了救她而牺牲生命的男孩子是谁。她当时摇摇头。   

  不,我不认识他。   

  乔梓修对她来说,到头来只是生命中擦身而过的男生。因为无法爱上,所以选择擦肩而过。   

  学姐终于决定要去留学,过来跟她道别,苏留年眼里噙满泪。她忽然心软,有那么一点的内疚迅速地茂盛起来。她推了推苏留年,你去送送学姐吧。   

  她不能令他们相爱,但能够,令他们拥抱着分别。   

  房间回归安静,明亮的阳光像鸟一样在她的手指上起起落落。窗户有叶子落下的踪影。夏天,适宜做梦的季节,接近句点。她躺在床上,满身灰尘的男人们走了进来。   

  乔梓修的工友们,捧来了他的骨灰,带来了他的遗言。   

  告诉夏锦言,如果我死了,请她好好活下去,不要为我伤心。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她不爱我,可是,只要她知道我爱她,这样就行了。   

  夏锦言抱着乔梓修的骨灰盒,泪落下。   

  生活在梦境中的人,原来不是乔梓修,而是她夏锦言。   

  现在,梦境过期居留太久了,是到了醒来的时候。她要去告诉苏留年,不要让学姐离开。夏锦言从床上放下脚,她慢慢扶着桌子站起来,迈出一步,两步,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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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         

  烟罗简介   

  双鱼女,早过了做梦年纪但依然活在梦中的女子。   

  一路写字,写写停停,同行的很多人都或者退隐江湖或者功成名就,只有我,还如多年前的青涩时光一样 ,坚守在描写爱情最初的样子这块阵地上。   

  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情深意长。   

  因为觉得写字一定是很久很久的事情,久得和我的生命一样绵长。   

  因为觉得爱情也是很久很久的事情,久得和宇宙一样绵长。   

  无论经历多少风雨和伤害,我会相信它纯白的模样,并且通过文字,希望懂的人因为懂得而感激忧伤。   

  如果你看过我不多的文字。   

  如果某一天你曾经感动过微笑过。   

  我们不必在人海中相识相遇。   

  我已知道,我们都一样。   

  我想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像故事的开头与结尾,就像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   

  文/烟罗   

  1、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   

  我跪在橙花街的中间。   

  雨越来越大,像一颗颗透明无情的石子一样砸向我瘦瘦的背,头发如吃重的破苇席费力的贴在两边欲挡住我低垂苍白的小脸,却挡不住我身无寸缕单薄羞耻的五岁女孩的身体。   

  暴雨在怒吼,它并不妨碍我清楚的听到街的两边扇扇紧闭的窗子里那一阵阵惊讶、愤怒或兴奋的议论。   

  然而没有一扇窗敢为我轻易开启。   

  “刘老鞋疯了,真的疯了!”   

  “五岁的女娃子,一点点调皮就这么搞,也不怕搞死她!”   

  “他老婆死了嘛,他也难受。其实他平时还是痛他女儿的,就是吃了酒就发狂……”   

  “你还给他讲好话,不记得上次他打女儿街口王老师去拉架,他拿把刀追着人家要砍的事啦?”   

  “啊呀把窗帘拉上算了,不要看了,心里不舒服……”   

  “唉……”   

  我安静的跪在橙花街的中间,这条街太小了,而且并不如它的名字那般美丽,两边的房屋低矮陈旧,不知道已经在这风雨中静默了多少年。说是街,其实都是一洼一洼的泥水和起伏不平的大小石子,再大的雨也不能把它冲刷干净,我的小腿已经全部被泥黑的污水淹没,我只能尽量把身子跪直一点。         

§虹§桥书§吧§。  第28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2)         

  我的老爸,那个中年丧妻只得一女的落魄鞋匠,此时就坐在离我不远的一扇大开的门里,红着眼睛把烧酒往肚子里灌。   

  他的目光一定充满了愤怒与仇恨,时不时的落在我的身体上。   

  我用谁也不可能听到的声音叹了一口气。   

  是的,那是五岁的我,我居然会叹气。   

  我开始在心里数昨天晚上在电视里看到的熊猫。   

  “一只熊猫,两只熊猫……五只熊猫……嗯,我记得树上还有一只……”   

  熊猫多么幸福啊,没有竹子吃的时候会有很多人为它唱歌,为它掉眼泪。   

  为什么人会有这么多眼泪?   

  真没劲啊。   

  我慢慢的就投入到自己的世界里去了,我开始想熊猫,想机器猫,想大花猫,想为什么它们都叫猫但是长得根本不一样。   

  老爸醉眼朦胧,邻里避之不及,我又神游天外。   

  没有人发现乐氧是何时站在了我的面前。   

  他伸出爪子把我那破苇席一样的头发往两边拉开时,我吓了一跳。   

  待发现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小男孩,我愤怒之情油然而生。   

  我没穿衣服哎。   

  我甚至没穿裤子。   

  我天杀的老爸哦。   

  我咬牙切齿的瞪他:“你流氓!”   

  他显然也吓了一大跳。   

  后来好多年以后他老是跟我感叹,在橙花街遇到我,他的人生遭遇了第一个传奇。   

  那一天,六岁的林乐氧穿着整齐干净的衬衣小西裤站在一丝不挂的我面前,大声地问:“谁流氓啊!你为什么不穿衣服!”   

  大雨将他的衣裤打得透湿,但是不妨碍我看出他的整齐体面;   

  他穿得再整齐体面,也掩盖不了他是个小胖子的事实。   

  我认真地回答:“关你屁事。”   

  他大惊,这从他变形的小胖脸上可以看出来,这话是我从老爸那学的,但对于他来说明显深奥了一点。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解释这话是什么意思,老爸的咆哮声突然从雨声里穿越而来了。   

  “你个小流氓,给老子滚开!看老子砍不死你!”   

  我突然嗖的一下从地上蹿了起来,一把拉起面前的小胖子,脚不沾地的往街外冲去。   

  我跑得那么的快,我都要为自己喝彩,胖子真是个负担,影响了我的强大发挥,但是我不能扔下他,不然他就会被我咆哮菜刀教主老爸给砍死了。   

  老爸喝了酒永远追不上我,尤其他还挥舞着那把钝重的菜刀。   

  不知跑了多远,我停下来,笑嘻嘻的看着弯腰做呕吐状的小胖子。   

  很久很久,他才痛苦的抬头对我说了一句:“原来你是轻功高手。”   

  所以说,那确实是传奇的一天,小胖子林乐氧差点被我老爸砍死,我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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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3)         

  而芳龄五岁的我被猪龄六岁的他看见了裸体,为了公平起见,我不顾他的尖声号叫扒掉了他的衬衣西裤给自己穿上。   

  然后我穿着从林乐氧身上强行扒下来的小西裤小衬衣,跟着满面惊恐死死抓住身上仅剩的那条小内裤的他,进入了一座在我眼里如同皇宫般精致美丽的小楼。   

  认识了小公主一样美丽的络樱然。   

  我好奇的把眼珠四处弹射做饥渴状。   

  这么美丽的房子,这么明亮的房子,这么盘旋的楼梯,这么晃眼的吊灯。   

  我听到林乐氧做介绍:“这是我的朋友,络樱然。”   

  我笑嘻嘻的扭头看他的内裤超人形象,他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状。   

  “她……她……哇!!”林乐氧恼羞成怒的号啕杀伤力巨大,我好奇的看着胖子的鼻涕眼泪在空中飞散成亮晶晶的小花。   

  然后络樱然也吓哭了。   

  再然后他们家的保姆啊客人啊都冲出来了。   

  世界大乱。   

  真遗憾,都没人介绍我是谁。   

  嗯,后来我自我介绍了。   

  我就是刘鞋匠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刘泪澈。   

  2、我把我唱给你听,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那是我记忆里最后一次被老爸收拾。   

  因为林乐氧的老爸是本市教育局局长,络樱然的老爸更是省府高官,当我经常的出入这两个家庭,我俨然就有了两把比皇帝蘑菇还大的保护伞。   

  尤其林乐氧那小屁孩还对我酒醒后的老爸奶声奶气的说:“你要是再敢打小澈,我就要我爸收拾你!”   

  于是从此老爸喝醉时也只敢抱着我妈的遗像痛哭了。   

  我很同情老爸失去了我这个痛苦发泄工具,但是能够不挨打不罚跪不被雨淋,我还是很满意。   

  我就死心塌地的和林乐氧、络樱然成了好朋友。   

  不久后我们就一起上小学了。   

  之后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三个人相处的情形通常是这样的。   

  弱不经风的小美人络樱然像河岸边的小柳树一样慢慢摇动着走在最前面,而我则大声的唱着歌把她的书包甩到自己的肩上,我自己那破破烂烂的书包——肯定被哭丧着脸的林乐氧捧着,他永远走在最后。   

  是啊,胖子真的是很拖后腿啊。   

  “小澈,我还是自己背书包吧。”通常小美人总是这样细声细气的求我。   

  “你干嘛让你爸的司机把车停那么远,就你这小样儿,多走几步都会闪了腰的,还是我帮你背吧。”我很豪气的一挥手。   

  “小澈,那我让我家司机把车开过来吧……”身后那个可怜巴拉永远带着哭腔接话的肯定是林乐氧。   

  真没用,我的书包里不过塞了十本课本二十本作业稍微撑得有点大而已,至于吗?         

。§虹§桥书§吧§  

第30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4)         

  我用杀手般的目光缓缓掠过他汗浸浸的小鼻尖,不出声的把嘴角拉成一个“哼”字。   

  他立刻就崩溃了,因为自己的软弱而惭愧得几乎要朝我五体投地。   

  好吧,我就接受了。   

  然后我们三个人继续保持着友好积极快乐青春的状态走向回家的康庄大道,直到在不得不分开的路口,他们俩各自爬上自己家来接人的小车,而我抱着我的破书包独自走向我家的小巷。   

  你千万别说我欺负林乐氧,我只是比他更懂得一点怜香惜玉。   

  你看,你哑口无言了。   

  说到怜香惜玉,我发现络樱然也表现得不错。   

  比如,她总是从家里带很多的零食给我,是那种标着外国文字在最大的超市也买不到的那种;而且在大家干巴巴的啃着苹果的时候,我却有着大把大把新鲜荔枝吃——有一段我俨然觉得自己是杨贵妃转世了。   

  我想,是我太可爱了吧,所以同为女性的络樱然才这么欣赏我。   

  这么一想我就不知不觉的骄傲了。   

  人一骄傲,就容易犯点小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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