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圣物语-第7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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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为非作歹出风头损人不利己的流氓行径;最后集中表达了我个人‘千锤百炼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人生理想。
这段话很像试卷上回答概括文章中心思想的答案,这大概也是那种考试的唯一用处。当然,这种思想自然只是我排解自己灾难心情的一个良方;如同阿Q老前辈的精神胜利法。如若不吞下这剂良药;这许多受难的窝囊气郁积于心;日常天久;不患忧郁症才怪。古人说知耻而后勇;孟子特别论述过天降降大任于斯人;必先折磨他之类的话。孟子许多观点都是片面的腐儒之见;这话也一样。因为这只是错误归因。事实上老天喜欢折磨一切人;只不过有些被折磨者成就了大任罢了;怎么能倒因为果?他举的那些例子;什么屈原放逐才有离骚之类;其实后面还可以列一个很长的单子;因为中国历史上**政治的黑暗性质;文豪们没有一个有好结果。司马迁惨遭阉割;陶渊明归隐田庐;李白流放而死;杜甫乞食而亡;柳永靠ji女养活;苏轼被谪贬天涯;金圣叹无意赚得砍头罪,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鲁迅千夫所指;积毁销骨。文豪们的不幸是文学的大幸;因为”文章憎命达”;几乎成了定律;李煜若不经历亡国降宋之耻;便不可能成就一代词皇的伟绩;曹雪芹祖上若不被抄家;就不会有鸿篇巨制红楼梦的问世。反过来说;文豪们的不幸又是中国人的不幸;因为我们历史上那些堂皇帝国;却养活不了一个写书的人;以至于民族文化和精神永远处于半途而废;颓而不张的状态。
孟子还说过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yin;贫贱不能移,此所谓大丈夫;大丈夫不食嗟来之食这样的昏话;如果大丈夫们都照这意思去处世;毫无疑问中国人早就绝种了。因为在中国这个利出一空;苦难深重;以强力为公理;以征服为伟业;以奴役为正常的国度里;任何一个大丈夫若不忍受苟且偷生之耻;就别想活下去。
可恨的是初中的教科书上只有孟子这些昏话;却没有”尽信书不如无书”仍然是昏话但是足以给孟子别的昏话解毒的箴言;作为一个记忆优良的好学生,尽信书的结果,就是时时地自己折磨自己,因为人生中有那么多的耻辱,我早已屈服的不成样子,早就构不成大丈夫的条件,与其如此忍耻偷生,还不如死了算了
好在当时在电视上看到过韩信甘受胯下之辱的情节,记下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之类的另一方面的出自于草民自我安慰之口的犬儒派道理。
这结果就是两种观念在我的思想里互相攻讦,当孟子占上风时,我就垂头丧气,老气横秋,“一副死人样”(初三时著名痞子刘备对我的评价);当韩信占上风时,心情就如云开日出,开朗明快一些。
不过多数还是隐晦无望的时候多,轻松明快的时候少。这多半要归功于家里有一个**统治者似的父亲,他只要看自己的儿子稍有不顺眼就会恶语相加,什么“不得死命憋得”(意即找死),“一副死相”之类的辱骂经常劈头盖脸的降临。在家里如此,在学校又有痞子们的白眼蠢话和拳脚,我的世界简直就是暗无天日,风雨如晦。
这就是我的十七岁。我深感自己的生命如岸上枯黄的病草,时时都是岌岌可危。
好在这是一个春天,万物复苏,虽然有病,还不至于就死掉,我挺了过来。而且经过了那番洗礼,那股凌云壮志反而愈加强烈了。
我不再自觉是枯草,倒觉得自己是一把磨砺渐成的利剑,就要宝剑出鞘,削平天下了。
不过我之所以能挺过来,春风化雨只是一点,还要归功于爱情甘露的滋润。
尽管我的爱情无声无息,几乎无人知道,但却是刻骨铭心,死去活来,非如此不可的。
她是一个在我们那个岁数里显得偏成熟的女孩,长长的头发,如其他的女孩一样,随意的用手帕束在脑后,随风飘坠在白白的衬衫上。眉目清秀,时而冷酷,时而温馨,一双眼睛,时而不屑,时而多情。
我的情绪是在自卑和自负的两个极端不停的摇摆的,这使我那沉默的爱情也跟着受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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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叛逆的条件卷 第06章
叛逆的条件卷 ;第06章
女孩非常聪明,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总是能够给以我所渴望的应对。当我不屑时,她亦不屑;当我深情时,她亦情深。
彼此试来试去,结果自然是昭然的,我们彼此热切的深爱着对方,虽然从没有口头的表白,单独相处还感到莫名的尴尬,但是我们就是深爱着对方,而且我们都知道这一点,我们如吟世上最美的醇酒,醉在其中,不忍醒来。谁都不愿说,生怕一说就醒了。
有时庸俗的思想占据上风时,这爱情也会被批驳的体无完肤。比如“她看上我什么了?我无钱无势,一无所有,长得又不够强壮,倍受欺凌,根本就不可能保护她。除了一文不值的成绩有点出众,我还有什么?醒醒吧。做什么白日美梦呢。”
但最终的最终,我还是认识到,接受了我们彼此相爱的事实。
她成了我的眼中最美的风景,这爱情太美妙,太甜密,我如坠春风。
十七岁的时候,心灵无比的纯洁,因着禁欲主义教育的佳绩,对性之类的念头是不敢妄动的。
换句话说,那个时候坚定的认为,性是肮脏的,跟爱情毫不相干。
她是我热恋的仙子,如果扯上性的事,就太亵渎了。
大概也就是因此,当我们单独相处时,会感到深深的害臊,彼此尴尬无言,只有逃走。
只有在不经意间,有别人在场时,毫无预料的四目相对时,才会那么真情流露,毫无怯意和躲闪,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我们俩已经合二为一。
她是我的初恋,教会了我一个成语的最佳诠释,这个成语叫脉脉含情。
如果可以重来,让我自己选择,我一定会告诉她,我深爱着她。如果必须,为了她,我宁愿舍弃那所谓的前途学业。
可惜人生只能有一次,而仅有的那次人生,我的选择实在差劲到了极点。
在即将毕业的那些日子,在庸俗和崇高相互驱逐占领我灵魂的制高点的战役中,最后分别的时刻,虽然我伤心欲绝,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去做。因为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好人,一个老实人,一个无用的滥好人。
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滥好人注定不会得到他的爱恋,于是作为一个滥好人我失去了自己的初恋。
世界上不外乎两种人,好人和坏人。
好人和坏人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人的三重境界。
第一重,滥好人。完美的道德主义者,循规蹈矩,因此什么都不能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罪恶上演,寄希望于上帝最终来惩罚。滥好人一辈子受冤屈,受欺凌,没有爱情,没有尊严,没有未来。好人不长寿。
第二重,恶人。彻底的逐欲主义者,他们不顾道德,没有底线,一切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这世界是他们的。因为实质上如果存在上帝的话,恶人当道,也是上帝的旨意。因为上帝安排的这个宇宙,本就是一个被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铁则支配的大垃圾场。一切生命,包括人类,只有尽最大可能的追逐**的满足,才符合上帝对宇宙安排的铁则。所以那些痞子们,流氓们,贪官们,恶吏们,个个不顾一切的追逐名利,无所不用其极的满足自己的**,他们是恶人。但上帝奖赏恶人,让他们长寿,祸害一千年。
第三重,没有名号,也许可以说是回头是岸的恶人,也许可以说是智者加好人,也许可以说是圣人。这种人熟悉一切恶人的勾当,有能力作恶人所作的一切,但他们选择不做。因为虽然上帝的安排也好,宇宙的铁则也好,人类被设定成逐欲的本性,却根本上违背着人类自身的理性。追逐**,实则是被**所奴役。越大的**满足,越被奴役的彻底。因为安排宇宙的是上帝,操纵**的是魔鬼。
但是第三重境界是不大可能实现的。除非一个人达到了智慧的顶峰,拥有巨大的力量,否则圣人之说,不过夸夸其谈而已。
既然第三种人暂时无法达到,所以可行的结论便只有:宁做恶人,不做滥好人
可惜我不是那种绝顶聪明的人,认识到这一点时,已经时过境迁,她已经不知去向了。
那时候;我们这所农村初级中学;升学率实在是低的可怜。一个七八十人的五个班级;最终通过预选考试去县城参加正式中考的不足三十人。我们三个应届班平均每个班只有两个名额。她虽然成绩一直在班内前列;但还不足以到前二名的行列。
因为之前的一些风波;我险些也落选。其实那时候我到渴望自己能落选;因为明知道她不可能入选。
但是看出了事情端倪的亲人朋友们开始了长篇大论的规劝:
‘一个人是不能同时走两条路的;你可要想好了;别一失足成千古恨。”文绉绉的高中生父亲说。
“你并不了解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据我所知;她曾经在街上租房子住;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住在一起。她这个人很复杂;这么说可能你不大爱听;她可能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她喜欢你大概不过是因为你成绩很好;看上你有前途。如果你真的就这么放弃了学业;真的跟她在一起;也许她就不喜欢你了也不一定。你自己好好想清楚;别在阴沟里翻了船。”当时最亲密的哥们如此说。
庸俗占据了上风;作为典型的滥好人的我;只能默默地选择”风流尽被风吹雨打去”的无言结局;舔舐心灵的伤口;这痛苦却足以永志不忘。
预选考试结果出来;她没能入选;我们班只有我和一个永远的第二名有机会搭上升学的那班车。
去参加中考的那个上午;在学校集合的时候;无意间在一片杂志上看到一篇所谓初恋公司的报道。上面说人们的初恋是多么的重要;因为纯洁;没有被世俗所污染。但是人们往往都会错过自己的初恋。所以就有生意头脑的人办起了初恋公司;以为人寻找初恋情人为专职。这篇文章让我倍感屈辱;因为忽然想到将来的某个时刻;十年二十年;可能回头寻找自己的初恋的人中就会有一个我。这是怎样的平庸啊?爱情;怎么可以成为别人赚钱的工具。那纯洁无瑕;无上至美的爱情;怎么能用金钱来称斤两。人类啊;鄙俗的人类。
在那最后的岁月;我每日都如世界末日般的难捱。除了在日记中记述一切;以给她写信的形式;毫无办法。
初恋日记 ;节选
2月12日 ;晴好
昨天忽然来了一阵风,把村里的一群犬窝刮走了。几个民警拖着罪犯进了车子,一阵风绝尘而去。他们是赌博的,其中一位是村长,而犬窝就是村长家里。
晚上,那村长平安回来了,在和乡邻谈笑,官场**,可见一二。
大地春回,田野一扫倦意,绿意柔柔,万里溢翠,上映蔚蓝天空,心情随之舒畅起来,仿佛摆脱了一季严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