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卷-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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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唷! �
犹太人认为,在商场上,首要的不在于道德不道德,而在于合法不合法,只要合约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并且符合有关法规,那么结果即便是再不公正,也只能怪吃亏的一方为什么事先不考虑周全。这样一种信念的确立,为商业化大潮席卷一切领域开启了闸门,从而使与人类有关的一切事物都贴上了商品的标签,不管是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情感的等等,统统丧失了原先神圣的光环,取而代之的,是金钱的颜色——金黄或者铜绿。
犹太民族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格,在世界各民族中是不多见的,并且这些禁忌历经2000多年而能一以贯之,至今极少改变。但是在另一方面,犹太商人在经营商品时的百无禁忌也是在各民族中不多见的。现代世界的许多原先非商业性的领域,大都是被犹太商人打破禁区而纳入商业范围的。对待政治也是这样,不管你是谁,只要有钱赚,犹太人照样和你做生意。当年,前苏联刚刚成立,许多商人把前苏联看做洪水猛兽,只有犹太人哈默不受局限,独辟蹊径,结果在前苏联发了大财。成功使哈默信心大增,他想,我为什么不回国一趟,联合机器和其他产品的生产企业,与前苏联进行更多的贸易呢。他说服的第一个人是亨利•;福特。福特汽车早已闻名遐迩,其创始人亨利•;福特也是个有名的反苏派。哈默经人介绍与福特见了面,可是这位汽车巨擘开门见山地对他表达了反对意见,福特不否认在前苏联市场上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可以赚钱,但是,他说:“我不会运一只螺丝钉给敌人,除非前苏联换了政府。”
福特的态度非常坚决,但是哈默并没有气馁,他说:“您要是等前苏联换了政府才去那里做生意,岂不是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丢掉一个大市场吗?”哈默把自己在前苏联的见闻、经商的经历以及列宁如何对自己开绿灯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福特听,哈默说:“我们是商人,只管做我们的生意,而生意就是生意。”
福特对哈默的话渐渐产生了兴趣,还和哈默共进午餐。餐后,福特又陪哈默去参观自己的机械化农场,两人谈得非常投机,最后,福特终于同意哈默作为自己产品在前苏联的独家代理人。哈默从福特这里首先打开了缺口,很快又成了橡胶公司、机床公司、机械公司等许多家企业在前苏联的独家代理。
后来,在哈默的斡旋下,福特公司和前苏联政府又达成了联合兴办汽车、拖拉机生产工厂的合作协议,福特由此获得了滚滚利润,哈默自然也受益匪浅。
还有一个例子,说的是犹太商人罗恩斯坦,使用自己的美国国籍作为资本,为自己做成了一笔大生意。
斯瓦罗斯基家族是奥地利的一个世家望族,世代相传从事仿钻石饰品的生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奥地利被盟军占领,法军当局要没收斯瓦罗斯基公司,理由是在大战中,该公司曾接受纳粹德国的订单,为德军生产了望远镜等军用物资。
这时,有个叫罗恩斯坦的美国籍犹太商人正在奥地利,他得知此事,立即赶到斯瓦罗斯基公司,提出他可以去同法军交涉,设法阻止法军没收斯瓦罗斯基公司。他开出的条件是:如果交涉成功,斯瓦罗斯基公司必须把公司产品的销售权让给他,并且在他有生之年,他有权从销售总额中提取10%作为报酬。
罗恩斯坦提出的条件无疑是非常苛刻的,但是他能提供的帮助,却关系着斯瓦罗斯基公司的存亡,斯瓦罗斯基公司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罗恩斯坦的条件。
罗恩斯坦与斯瓦罗斯基公司签好了协议,马上赶往法国司令部,郑重申述:“我,罗恩斯坦,是美国公民,我刚与斯瓦罗斯基公司达成协议,从即日起,这个公司已经成为我的公司,因而,斯瓦罗斯基公司现在已属于美国的财产,法军无权对它进行处置。”
此时,面对既成事实,法军无可奈何,只好放弃没收的计划。罗恩斯坦马上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销售代理公司。这家代理公司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销售活动,就是开开发票而已,以此来确保10%的销售额能成为罗恩斯坦的利润。
国籍也可以被当做商品进行交换,这大概是只有彻底地把“生意就是生意”奉为信条的犹太商人才能想出的主意。在一般人那里,国籍是神圣的,他们会认为,用国籍来做生意,这不是对国籍的亵渎吗?
在别人走投无路之时,要挟别人屈从自己的条件,一般人大概都会把这种做法斥之为乘人之危。
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斯瓦罗斯基家族无论在当时的“勉强同意”,还是在事后的按照协议向罗恩斯坦支付的销售额10%的利润从未中断过,这说明他们与罗恩斯坦的这笔交易,对其家族毕竟还是有利的。”而且,罗恩斯坦的做法,也没有明显违犯有关法律的地方,不然的话,斯瓦罗斯基家族也不会毫无反抗地一直忍受着。
从“生意就是生意”这一信条的角度看,“国籍神圣”的观念和“乘人之危”的道德考虑,都是迂腐的多余的自我束缚。当一般人还在种种的道德伦理观念面前犹豫不决、徘徊不前的时候,他们已经把签好的协议拿在手中了。
哈默在天然气开采方面几经失败后,钻探终于成功,这使他非常高兴。于是他急急忙忙赶到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心中拿定主意准备同这家公司签订为期20年的天然气出售合同。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三言两语就把哈默打发走了。他们说对不起,他们不需要哈默的天然气,因为他们最近已经耗费巨资准备从加拿大向旧金山修建一条天然气管道,大量的天然气可以从加拿大通过管道输来。这对哈默来说,无疑是当头泼了一盆凉水,哈默一下子手足无措。等他冷静后,他就很快找到了一条釜底抽薪的办法,以制服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哈默赶往洛杉矾,因为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卖到该市,是天然气的直接承受单位。他与该市的议员,绘声绘色地描绘了他计划从拉思罗普修筑一条直到洛杉矾市的天然气管道的设想,他将以低于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和其他任何公司的价格供应天然气,以此来满足洛杉矾市的需要。议员为之心动,准备接受哈默石油公司的计划。哈默的招数果然奏效,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得到消息后,一下子六神无主,很快找到哈默表示愿意接受哈默的天然气。这时的哈默可神气了,他居高临下,提出了一系列很苛刻的条件,对方只好乖乖地接受。哈默的成功之道——抓住机会,敢想敢做。犹太人嗜钱如命,为了赚钱,他们绞尽脑汁,用尽千方百计。
第二部分 冒险致富钻透法律的金洞(1)
“即使是再坚固的城墙,也一定能找到突破口,人没有完人,所以由人制定的法律和契约也不会是完美的。”
——《羊皮卷》
没有不投机的商人,但是应该在法律的规则和许可的范围之内。在长期的法律斗争中,犹太人总结出来的是:再完善的法律里也有不可克服的漏洞,悉心研究这些法律,钻透这个漏洞,就有无尽的黄金流出来。
犹太人遵守规则,他们不会触犯明文规定的法律,但是犹太人却精于在规定之外的地方想办法。
有一个这样的犹太人的故事:
一位富翁临终之前,自己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惟一的一个儿子还在远方无法回来,只有一个奴隶在守候。于是他就立下了遗嘱:“我死之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奴隶所有,其他人不得动用,然而我儿子可任意选一件物品为他所有。”写完之后,就咽了气。
儿子回来之后,见到遗嘱不由得大怒:“父亲怎么会把他一辈子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财富全部都给了奴隶,而只给自己一件物品呢?”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去请教村里的拉比。拉比听了,微微一笑,对他说:“你父亲真是聪明,他给你留下了他的全部财产啊。你再好好看看你父亲的遗嘱吧。”
他拿起遗嘱看了半天,还是不明白,拉比只好直接说:“遗嘱上不是说得很清楚吗?让你任意选择一件物品,你选择了那个奴隶不就是选择了全部的财产吗?这样看起来,你的父亲真是十分英明啊。”
富翁的儿子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父亲这样做的良苦用心:如果父亲死了,自己不在他的身边,奴隶可能会带着财产逃走,而连丧事也不告诉他。因此,父亲才把全部财产都送给奴隶,就是为了稳住那个奴隶而让他不能逃走,好让自己回来再收回这笔遗产,所以才立下了这样的遗嘱。
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出,那个犹太人的遗嘱就有这样一个漏洞,虽然遗嘱将所有财产都给了奴隶,但其儿子只能选择一件物品。这里暗含着一个前提没有明确写出来,奴隶不会注意到,甚至连死者的儿子也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奴隶的全部财产都属于主人。这是当时社会通行的惯例,也是一个无须说明的前提。那么只要前提明确了,在此前提之下的任何规则都是不成立的,这就是这个犹太人遗产合同的关键所在。后来,正是在拉比的指点下,年轻人才终于解开这个活扣,既没有违背父亲的“遗嘱”,又没有违约,因为犹太人从不违约。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钻合同的空子。
其实,任何的法律和法规上的条文都不是绝对严格的。有人甚至做过这样一项研究调查,只有64%的法律是比较完善的,而善于灵活运用法律条文中不成熟地方的人,往往有源源不断的利润。
这也就是为什么犹太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反复地修改和斟酌,他们总是会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不让对方有空子可钻。而犹太人的经理和老板每做生意之前,必先向律师咨询,看有哪些法律限制。他们严格地遵守这些法律的限制,但是同时也喜欢研究经济的法规和条文。他们会让自己的下属和懂得法律和经济的朋友一起研究,看看这些规定有什么漏洞。一旦发现了这些条文有说明不清晰的地方,就开始想办法钻这些空子。
犹太商人历来就有一个投机家的名声,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他们都能游刃有余地活动在各种机会和风险之间。他们总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积极挺进,让人防不胜防、措手不及。在惊叹之余,你不得不佩服犹太人的冒险和刺激。
犹太商人继承了犹太民族的传统,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他们不但可以严于守法,而且还非常善于守法。商人的最根本行为原则就是追逐利益,而视金钱为上帝的犹太商人更是如此。在两千多年的商业实践中,他们不但恪守了“契约之民”的民族教条,而且还创造性地积累了大量利用法律的手段和通过契约达到自己目的的经验。说他们善于守法,此“善于”是指他们有能力在严格遵守法律或契约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的,哪怕这一目的在实质上是不符合法律或契约的规定,甚至是有违法律和契约原来的精神;也就是说,假法律或契约之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