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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烈火之歌-第7章

小说: 烈火之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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堑际Φ亩允帧

    【那……你的导师现在在哪里?】

    【小姐,我已经失忆了】

    【对哦……】

    有些事情毕竟不需要让女孩知道,比如自己第一次施展这个魔法的时候,正是围剿导师到了最后关头……自己正是临场突破发挥使出‘火祭’后,才在名义上‘消灭了导师’。况且自己已经解释过自己失忆的问题,一旦回答出一些不应该是失忆者能够回答出来的问题话,麻烦可是不小。

    女孩似有遗憾地摇了摇头。

    下午二时左右下课了,学生们鱼贯而出。走在人群的前面,利贝尔问道【你下课后平常都会做些什么?】

    【复习啊、陪朋友聊天啊、玩啊、参加社团啊……】

    【这个学院还有社团?】

    【是啊,像我参加的是音乐社、但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比如栽花社、烹饪社、草药社、文学社、话剧社等等】

    【……那,今天你准备做什么?】

    【今天音乐社休息,我准备回宿舍看一会儿书;今天下午的课有很多地方需要复习】

    【如果你哪天有时间的话,希望你能教会我……帝都语,就是你们所使用的语言。我既然要在这个世……时代以你的使魔身份生存,又不同于平常的使魔,那么懂得你们的语言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所以如果你哪天有空余的时间……】

    女孩听后咬了咬下唇;利贝尔发现她在思考的时候习惯性喜欢这样露出牙齿,很是可爱。

    【其实今天下午的课书本我已经看过了,只是有一些笔记需要整理……这样,我们回去后就教你帝都语吧】

    【多谢了】

    …………

    【跟着我的顺序念……】

    “Bue;jun……”

    “Graeciatus”

    “Aeu;rivus”

    你好、谢谢、再见。

    利贝尔就从最基础的帝都语学起。虽然艾德琳很难称作一名称职的好老师,但利贝尔却绝对可以算得上天才学生;想想也是,一个二级魔法最少需要记住580个音符、三级魔法需要1800个音符、四级魔法需要一万个音符。当一个人能够在十秒钟之内一字不差、顺序不错地背出一万个音符,那么背几千个单词就完全不是问题。

    帝都语的语法结构与拉丁语类似;与依靠单词在句子所在的位置决定意思不同,帝都语则通过每个单词结尾的附加字母来决定,至于位置则完全随意。打个比方中文里‘人咬狗’因为人摆在狗的前面,所以知道是谁咬谁。而帝都语的主词结尾加er,于是人er咬狗、狗咬人er、人er狗咬、咬人er狗所表达的意思都只有一个,就是‘人咬狗’。

    只是一个下午加上半个晚上,利贝尔便已经掌握了最基础的单词。如果结合对方谈话时的表情、动作和上下文的话,也能把对方的意思猜明白个七七八八。

    于是可怜的艾德琳再次被惊讶了。

    吃完晚餐,艾德琳便开始准备起明天的学习,可见女孩确实非常用工努力。

    利贝尔躺在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沙发上,手上拿着从房间书架上随意挑出来的一本书翻看着,不时遇到不懂的单词还大声询问女孩。

    “Empocia是什么意思?”

    “……印象。”

    “那Rumali是什么?”

    “粗俗的人。”

    数十个问题下来利贝尔读得津津有味,艾德琳却烦了,她忍不住皱眉道:“利贝尔你能不能安静些?我这里还有很多作业要做!”

    “明白了”利贝尔毁了挥手以示投降,随即把书本扔在一边,转而看着女孩专注于学习的侧脸。

    虽然这两天是利贝尔记事以来最放松的时候,天天处在微笑与阳光中,笑容多了不少,但是时候继续修炼了……

    魔力来源魔法冥想。

    通过冥想来聚集体内的魔力元素,吸引体外的魔法元素,让自然魔法元素在自己身上过一遍后,便会有一点点的自然魔法留在体内;这边是冥想后的成功。

    冥想需要三点关键:即体内魔力的亲和度、体内魔力的吸收度、以及自然魔法元素浓度。自身魔力约越亲和就越能吸引更多的自然魔法元素,而这吸收度越厉害,就能留住更多的自然魔力在体内。人的经脉有限,每天所吸收的魔力也是有限度的。超出这个限度不仅不会增强反而可能损害到自身。

    当然这个限度仅仅是针对天才;普通贤者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在冥想,也会由于亲和力和吸收度不足而根本触及不到这个限度。所谓的天才能够在冥想八个小时左右达到限度,而利贝尔达到限度的时间是三个小时。

    闭上眼睛,放空思绪,让身体里的魔法元素翩翩起舞,让体外的元素伴随着每一个呼吸进入体内,二者交融。意识存在,但是没有任何作为,一切都是这副身体的本能在驱动。

    等意识重新恢复作为,也就是达到限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个半小时。

    女孩依然在埋头书本中努力奋斗,估计是以为自己已经睡着了吧。摸着身上的毯子利贝尔如此想着。不过随即对一件事情产生了困惑……

    三个半小时?

    平常哪怕自己状态非常差的时候也不过三个小时十分钟而已;为什么今次居然耗时三个半?按道理这个世界的魔法元素浓度比地球有过之而无不及,跳动频率又是完全一样的,那应该提前完成而不是延缓啊?

    虽然困惑和无法理解,但这并非致命的问题,利贝尔只是在心中记下。



………【第八章 暗流涌现】………

    第八章暗流涌现

    距离格拉纳达魔法学院莫约三里地的城市,帝都是整个萨尔贡帝国的首都;一块块巨型银白色大理石组成起帝都的城墙,无怪乎其‘白城’的称呼。环山而建,帝都的东西南方皆由高二十米的巨大城墙组成,北面则靠在海拔数千米的‘银山’之山脚。这里是平原与山岭的分界线,绿油油的草原配之以大雪封顶的险峻高山,两个极端的景色融合一起,造就只有帝都人才身处其中的绝佳美境。

    有六条整齐宽大五米的大理石路从远方通向帝都,他们将帝国的东南西北与心脏贯联一起,是帝国的血管,把皇帝的命令传达到四方。

    ‘咯哒咯哒咯哒~’

    一匹白色骏马奔驰在大道上,健壮的四肢以富有节奏的频率施张着,马鼻随着每一次呼吸喘出点点雾气,马蹄踩在齐整的石板上发出清脆响声。

    黑衣骑士双手紧握着缰绳,皮靴紧紧夹住骏马腹部。迎面而来的风将他的金色长发吹乱,长长的斗篷也随之起舞。

    城门处汇聚着不少等着入城的人们,见远方骑士飞速而来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条路。

    守城士兵们自是认识骑士一身黑衣上显目的爵位标志,很自觉地没去打扰而是任由骑士飞驰而过。

    进入城内自然不可能如城外那般使劲全部力量奔驰,特别是城南的商业区里行人颇多地势复杂,哪怕骑士再急也只得放慢了脚步。“让开!公爵大人特信命令你们让开!”

    黑衣骑士艰难地穿越了南区,来到内城。

    这里就不如外城卫士好说话了,凡不是贵族或者拥有贵族所批示的许可证,所有人都不得入内。黑衣骑士自觉地下马,向一名穿着浮华铠甲的卫士递上了爵位证明书:瑟·格里菲斯·米璐·玉温尼·狮鹫。

    内城是不可骑马的,格里菲斯脱下帽子牵着马匹快速朝目的地前去。

    这是一个英俊的人。白皙的皮肤、深蓝色的眼瞳,微微卷起的金发,秀丽的五官,修长的身材。若不是胸部平平和清晰的喉结被误作是女子也实属正常。

    面颊上的滴滴汗水、皮靴上厚重的尘埃、有些发黄的衣领无不证实格里菲斯是经过长途跋涉才抵达这里的。不过敏捷的脚步没有一丝疲惫的感觉,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扶着腰边的长剑快速行走着。

    莫约十来分钟后,格里菲斯来到了一间占地庞大的奢华别墅前。

    所有帝都人都知道这个地方;没有来过却也绝对听说过。因为居住在这里的是帝国公爵阿伽门农阁下;元老院的首席执掌官。

    帝国虽然是以皇帝位最高元首,但事实上皇帝的权利并不是至高无上的。说到底在国家元首这一职位被称作‘皇帝’之前,名字只是‘第一公民’。哪怕经过变革成为皇帝后,依然有代表贵族利益的元老院与之抗衡。一个皇帝的权利有多大除了看皇帝本人的能力外,也看元老院的势力。

    而现今帝国皇帝图拉真的父亲哈德良却在与元老院的争斗中失利。即位五年的图拉真正励志要恢复祖父时代皇帝的权利。

    换言之,此刻的帝国真正掌权的是元老院。

    元老院由三百名元老组成;三百名元老分入十二个常任部门及其他大大小小的委员组,负责处理帝国的大小事务。

    而负责各常任部门的管理者名为‘执掌官’,管理所有执掌官及理论上代表、实际上控制元老院的人,名为‘首席执掌官’。

    换言之,此刻的帝国真正掌权的是元老院首席执掌官:瑟·阿伽门农·赛图雅·布里昂古斯·布鲁斯公爵阁下。

    现年五十八岁的阿伽门农阁下自从十年前从叔叔手中接过首席执掌官的职务后,便以铁腕、冷酷、无情而闻名帝都。无论是上任第三天便处决了一名军团指挥、一名外省总督,还是三年前将皇帝最亲密的盟友博秀斯元老阁下流放,阿伽门农都向世人昭示自己完全控制了元老院,是帝国的实际掌控者;就算是唯一在名义上位他之上的皇帝陛下也不敢反对阿伽门农的意见。

    帝国的政令不再从皇宫传达出,而是出自内城北街二号的书房中……

    格里菲斯此刻就站在这书房门前。佣人在带路后很自然地退下,留下他请了清嗓子,整理了一下头绪后……

    ‘咚咚’

    格里菲斯轻轻敲动着书房门,整理过乱糟糟的头发后他显得精神了不少。

    “进来吧。”

    打开房门走进略显昏暗的房间,格里菲斯走到房间中心朝书桌前的一名老者毕恭毕敬地施了一礼:“尊敬的阿伽门农阁下,第三军团第六营副指挥格里菲斯向您表示最诚挚的尊意。”

    帝国的掌控者,连皇帝都敢怒不敢言的政坛巨人,阿伽门农有着狮子板凳的金发,脸上一个个胡须直挺着,他面孔严峻、身材壮硕,再加上挺拔的鹰钩鼻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废话就到此为止了,格里菲斯……依照你的性格,如此着急地从度假的地方悄悄溜到帝都来,自然不是过来看望老夫的身体健康……说吧,我那最亲爱的第三军团长戈斯阁下又有了什么新计划?”

    阿伽门农声音洪亮,格里菲斯面对帝国的主宰者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是的;就在六天前戈斯阁下接见了一名神秘使者。虽然在下无法确认使者的身份,但是他的马匹所用的马蹄铁却是帝都南区的史密斯铁匠铺的特产。”说罢从怀中拿出一块马铁,恭敬地摆放在书桌上。

    随意把玩了一下,阿伽门农出身道:“史密斯铁匠铺……是米妮昂伯爵名下的产业吧……这个人最近几年抱紧皇帝的脚后跟成了所谓的御用官,混得很不错……不过他除了卖给军方军备外,却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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