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公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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砹恕
天色全黑以后,我们点起了蜡烛,我不禁自嘲地说:“在烛光陪伴下吃饭,这是高级餐馆里才有的待遇啊。”
当我旁若无人地吃光了我那份鸡腿时,小倩却几乎没怎么动过,我抹着嘴上的油说:“小倩,你能不能吃一点啊,蒲松龄老先生可没写过聂小倩节食瘦身的故事啊。”
但她却冷冷地回答:“因为聂小倩本来就不食人间烟火。”
晚餐收拾干净后,小倩忽然轻声问我了:“昨晚——你为什么没留下来?”
“这个嘛——”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我看你已经睡着了,自然就不需要人陪了。”
小倩不再说话了,只是深呼吸了一口气,她的眼神里似乎还藏着什么东西,却回避着我的目光。
在幽暗的烛光下沉默了许久,她忽然又说话了:“上次你说过——你从那个去过荒村的大学生那里,得到了许多古代的玉器。”
“问这个干什么?”我有些忐忑不安地回答,“那些玉器来自于荒村的地下,就和我手上的玉指环一样。”
“它们真的都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专家都鉴定过了,应该是的吧。”
“能不能让我看看?”她走到我跟前,盯着我的眼睛说,“只是看看而已,不会动你的东西的。”
不,我怎么能回绝她这个小小的要求呢?我点了点头:“好吧,只是看的时候小心点,千万不要弄坏这些宝贝,更不能把玉器的消息泄露出去。”
“这个我当然知道。而且,除了你以外,我也没有其他朋友。”
我点了点头,带上了两支手电筒,我和小倩一人一把,便走上三楼去了。
踏上黑暗中的旋转楼梯,小倩紧紧跟在我身后,在手电光线开道下,我们来到三楼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这里有我留下的一把扶梯,正好对着上面天花板的窟窿。我用手电照了照上面说:“要从这里爬上去的,你害不害怕?”
她的胆子比昨夜大了许多:“不害怕。”
我点了点头,一手抓着手电,一手抓着扶梯,好不容易才钻到了阁楼上。然后,小倩也跟着爬上了楼梯,我紧紧抓着她的手,顺便把给她拉了上来。
黑暗的阁楼里充满了可怖的气氛,老虎窗被爬山虎枝叶挡住了,一丝月光都照不进来。我只能用手电扫视了一圈,许久才找到了那个装玉器的箱子,感觉就想不通是在盗墓似的。
在手电光束狭小的范围内,我艰难地打开了箱子,小心翼翼地取出了里面的玉器——玉琮、玉璧、玉钺和玉龟、玉匕首。手电光照射着这些宝贝,玉器的表面泛出奇异的反光,小倩在玉琮上轻抚了几下,她的手指微微颤抖了起来。
我再看看周围地宫般黑暗的环境,忽然想到了那四个已死去的大学生,当他们进入荒村的神秘地宫,面对着这些玉器时,大概也有相同的感觉吧。
小倩忽然叹息着说:“现在我相信了,它们确实是五千年前的玉器。”
“为什么?”
“因为我手上感觉到了。”她把手从玉器上挪开了,后退了一步说,“是的,当我的手指触摸着玉器时,我真的感受到了它们的年龄。”
“这就是女孩子的第六感吗?”
“也许吧,你快点把它们都收起来,五千年前的宝贝东西,我可不敢再碰了。”
我点了点头,又把这些玉器都收了起来,重新用旧报纸和泡沫保护好,放回到了箱子里。
然后,我拉着小倩的手说:“等一等,我还给你看几样东西。”
在手电光线的指引下,我找到了那张梳妆台,轻声地说:“这就是若云用过的梳妆台。”
“怎么没有镜子?”她看不清黑暗中的镜框。
“早就破碎了啊。”
忽然,小倩会意地说:“就像昨晚,她和她丈夫。”
“对,一面破碎了的镜子,怎么可能再复原呢?”
说着,我拉开了下面的两个抽屉,把若云和欧阳家的那些旧照片,还有两本张爱玲的书都拿了出来。在手电昏光的光线下,小倩缓缓翻动着照片和书,看着照片里若云的脸庞,她伤感地说:“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看到了这些,我仿佛能呼吸她身上的气味了。”
“是啊,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不,我和你的感觉不一样。因为我是一个女孩,也只有女孩能感受若云的痛苦——她在嫁入欧阳家之前,一定是个有许多憧憬的女孩,她是因为深爱着年轻英俊的欧阳,才牺牲自己嫁入这间囚笼的。”
“你说荒村公寓是囚笼?”
“难道不是吗?欧阳家是那样保守和封闭,就算他们搬到了上海,也会把荒村的进士第古宅一起搬过来。是的,这栋房子就成了又一座进士第,所以才会起名叫荒村公寓,不过是在上海的土地上,重建了一个微缩的荒村而已。”
她说的确实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说:“嫁入欧阳家,也就等于永远地失去了自由,被禁锢在这微缩的荒村里了?”
“对,若云嫁入荒村公寓后,一定经历了很深的痛苦,但她又不愿意表现出来,只能通过眺望窗口的眼神,通过阅读张爱玲的书。”
小倩又叹了一口气,然后把这些旧照片和书,全都放回到了抽屉里。
“好了,我们走吧。”我轻轻地拉着她,向阁楼另一头走去,忽然在手电光束里照出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那是什么?”小倩立刻抓住了我的手。
我仔细看了看,才吐出了一口气说:“没事,是个衣橱。”
“衣橱?里面有若云的衣服?”
也许,是女孩天生对衣橱情有独钟,她立刻跑到了衣橱边。在手电的灯光下,她缓缓打开了衣橱的大门,一股霉味让我们都扭过了头。
片刻之后,电光照亮了衣橱里面,小倩突然尖叫了起来:“有死人!”
我立刻紧紧抓住她说:“不,里面是吊着的衣服。”
“什么?”小倩总算回过了神来,仔细地往衣橱里看了看,在昏暗的手电光线下,那几件黑色大衣看起来真像是吊死鬼。
小倩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去,摸了摸一件显眼的旗袍,丝绸都已经脆掉了,她只能放下。她又摸了摸旁边一件衣服,是件黑色全毛的女式大衣,看得出料子和做工都很好,在当时来说该是一件奢侈品了。
忽然,小倩似乎在大衣上摸到了什么,她的手停在大衣正面的口袋上,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她立刻把手伸进了口袋,那个口袋看起来非常大,几乎吞没了她小半条手臂。
——她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笔记本。
手电的光线照射在笔记本上,小倩小心翼翼地捧着它,显得异常激动,她兴奋地说:“你看,这是什么?”
“藏在大衣口袋里的笔记本?”
这是一本黑色的硬皮本子,应该是五十多年前的产品了。我将笔记本轻轻地翻开,在扉页上出现了一行娟秀的字迹——
荒村公寓日记
这行字下面还有落款——若云。
“天哪!这是当年若云留下的日记。”小倩不禁失声叫了出来,她伸手轻抚着扉页,触摸着若云用黑色钢笔留下的字迹,“她居然把日记藏在衣橱里,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也许本来就不是她藏的。”这时我和日记本合上了,我略带紧张地说,“在阁楼里实在不方便,我们到二楼的房间里慢慢看吧。”
小倩也点了点头,于是我们带着这本日记本,从扶梯爬下离开了阁楼。
我们匆匆回到二楼的房间,用手电实在是太别扭了,我又重新点上了一根蜡烛。当烛火重新照亮房间时,我和小倩都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又回到了人间。
终于,我们一起翻开了这本若云的《荒村公寓日记》,却发觉内页里缺损了很多,有许多页被齐根撕掉了,这样就使得日记残缺不全了。我数了数剩下有字的页数,总共是二十几页。
不过,日记的第一页却完好地保留着,在页首写着日期——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日记是按照当时的习惯,竖直排列从右向左书写的,一个个漂亮汉字显现在我们眼前。
在这荒村公寓的黑夜里,摇曳的烛火映红了泛黄的纸页,我和小倩都屏住了呼吸,仿佛真的听到若云在说话似的,一齐默念着《荒村公寓日记》的第一天——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 晴
今天,是这本日记的第一天,也是我嫁入荒村公寓的第二天。
对,昨天是我的结婚日子。
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说女人出嫁时是最美丽的,当昨天我披上洁白的婚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我几乎以为那是一个陌生人了——是的,镜子里的她是那样年轻,那样纯洁,婚纱如雪一样覆盖着她的身体,然而,那是我吗?我摇了摇头,镜子里的她也摇了摇头,我轻声地说话,镜子里的她也嚅动着嘴唇。我不敢想象,从今天起我就要变成她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
欧阳家的汽车等在我家楼下,妈妈陪着我下了楼,几个女孩帮我托着婚纱,将我挤进了汽车里。汽车到了荒村公寓,只听到鞭炮响个不停,许多人围着我进了欧阳家,我一直都低着头,甚至都没看清这栋房子是什么样。大厅里早就布置好了一切,清远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正微笑着等待着我。他看上去是那样英姿勃勃,目光里透着自信的微笑,因为从这天起他将成为我的丈夫。
清远的父母威严地坐在正中,虽然他们早已审查过我这儿媳了,但还是一丝不苟地注视着我。我就像个漂亮的玩具似的,按照他们家约定的步骤,完成了婚礼的所有仪式。酒宴上来了很多人,嘈杂的人声使我什么听不清楚,就像做了一场梦。一直闹到很晚,清远才拉着我进了三楼的洞房,我早已经筋疲力尽,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就是我的婚礼。第二天,清远拉着我给公婆请安,然后陪着我过了一天。现在,趁着他去楼下的空档,我躲在书房里写下这页日记。
从今天起,我将在这本日记本中,记录下我在荒村公寓的每一天。她是我心底最隐秘的朋友,除了我自己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见到她。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阴
今天,是我嫁入荒村公寓的第十天。
清远的父母住在二楼,每天上午清远都会带我去向他们请安,他说这是欧阳家一贯的规矩。公公婆婆的年龄都很大了,而清远则是他们的唯一的儿子,也是欧阳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我想老爷和太太是老年得子,一定非常爱自己的独子吧,所以他们也一定会很爱我的吧。
今天起清远就回公司上班了,欧阳家在上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专门从事从美国进口各种贵重商品。老爷和太太年纪都大了,公司的生意完全由清远一人管理,所以他总是忙得焦头烂额。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依然没有回家,我独自坐在书房里,呆呆地写着日记。清远曾经答应过我,在结婚以后我依然可以去银行上班,但现在公公婆婆都不同意,他们说欧阳家的媳妇必须要留在家里。清远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终于使我打消了工作的念头。
虽然只过去了十天,但感觉就像过了好几年似的。这就是新婚的滋味吗?一辈子都回忆不尽?会不会是这栋房子的原因呢?有时候走在荒村公寓的楼梯上,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能听到什么声音,停下脚步